聚焦深圳:如何把“規定動作”做到位,把“自選動作”做出彩

文丨圳論評論員 姚龍華

近日,《深圳市機構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准,並報中央備案同意。市委六屆十一次全會對全市深化機構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意味著深圳機構改革工作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改革後,共設置黨政機構53個。其中,黨委機構19個,包括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8個;政府工作部門34個。此外,市人大常委會增加1個工作委員會。

一、 機構改革是國家治理的深刻變革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同黨和國家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履職能力密切相關,都需要通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來回答。

“事之當革,若畏懼而不為,則失時為害。”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幾乎每5年就有一次機構改革,目前正在進行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已是第8次。從以“破”為主拆除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機構設置,到以“立”為主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機構設置,再到以“全面重塑”為主構建適應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的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歷次機構改革都是“事之當革”,且在不斷深化與升級。

聚焦深圳:如何把“規定動作”做到位,把“自選動作”做出彩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內容。此輪機構改革不僅僅是為了精簡機構、提高效率,也不僅僅是為了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基本需要,其根本目的是要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正因如此,此輪機構改革被視為改革開放40年來歷次機構改革中“最有遠見和魄力的方案”,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地方機構改革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的重要舉措,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節,是必須完成好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

深化機構改革,將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全新“基礎設施”,為新時代改革發展提供有力的體制支撐和保障作用。

二、深圳機構改革的“規定動作”與“自選動作”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一項系統性工程,上下一盤棋。統籌優化地方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是構建從中央到地方運行順暢、充滿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體系的關鍵一環。

堅持對標中央,嚴格落實中央關於黨政機構限額的要求,突出優化協同高效原則,做好“規定動作”,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是深圳此次機構改革的一個顯著特徵。深圳此次機構改革,涉及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的機構職能,與中央和省保持基本對應,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把理順職責放在重要位置,從有利於突出主業、有利於服務管理的角度出發,實事求是科學設置黨委和政府機構,宜大則大、宜小則小,該加強的加強、該精簡的精簡,確保機構運行順暢、充滿活力。比如,按照中央優化審計署的相關做法,優化市審計局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市財政委員會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對直接監管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責,整合審計監督力量,增強監管效能。

在做好“規定動作”的基礎上,因應實際、因地制宜搞好“自選動作”,是深圳此次機構改革的一個突出亮點。《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賦予省級及以下機構更多自主權,除中央有明確規定外,允許地方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和配置職能。其實,各地發展特點、功能定位、產業結構等存在差異,在與中央保持總體步調一致的基礎上,堅持“摸著石頭過河”與頂層設計相結合的改革方法論,探索符合自身實際需要的機構設置模式,推出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機構,是很有必要的。

聚焦深圳:如何把“規定動作”做到位,把“自選動作”做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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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此次機構改革中,出現了不少“新面孔”。比如,著眼“人無我有”的地域特色,組建市委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搶抓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機遇,充分發揮深圳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核心引擎作用;聚焦精準扶貧國家重大戰略,組建市扶貧協作和合作交流辦公室,統籌對口幫扶、對口支援、扶貧協作等領域資源力量,更加深入貫徹中央關於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要求,更好體現深圳感恩改革開放、回報全國人民的歷史擔當;強化拉長長板思路,重新組建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加強園區發展與科技產業融合,繼續發揮深圳高新技術產業的示範帶動作用;瞄準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組建市中小企業服務局,積極營造有利於中小企業發展的環境,推動中小企業提升發展質量,為中小企業辦大事創造有利條件;重視人才第一資源,調整市人才工作局設置,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高地,充分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盡展其長;緊盯打基礎、利長遠,組建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積極破解土地資源瓶頸,充分挖掘存量用地潛力,為產業發展、城市發展拓展優化空間;主動適應數字信息技術發展,組建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深入推進“互聯網+電子政務”,為智慧城市建設注入源源不斷的動能,加快打造創新型、服務型政府。

“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俗。”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突出聚焦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因地制宜優化調整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既充分體現中央戰略意圖,又反映地方需求和特色,深圳此次機構改革中的“自選動作”確實讓人眼前一亮。當然,沒有現成先例可循、沒有成熟經驗可搬的新機構,註定是一塊新的“試驗田”。只有下大氣力種好“試驗田”,使之變成“高產田”,才能為城市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三、推進機構改革關鍵要做好“人”的工作

深圳此次機構改革涉及部門人員多、社會影響大,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強。特別是多個部門新建重組,眾多事項歸併組合,諸多職能優化調整,都不是簡單的物理反應,而是複雜的化學反應,哪一個都不簡單,推進起來肯定不容易。

按照黨中央和省委要求,市級機構改革要於1月底前基本完成、區級要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時間緊、任務重。深圳要按時保質完成機構、職責、隊伍調整任務,關鍵要做好“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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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綱而目自張,執本而末自從。”此次機構改革,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是核心問題和首要任務。完善保證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形成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工作格局,確保黨始終成為經濟特區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凝聚人心和力量,深圳機構改革才能沿著正確方向加速推進。

機構改革必然會涉及人的“進退去留轉”,部分幹部的崗位變動、職務升降在所難免,最講究推進改革的力度和溫度。

對機構改革涉及到的具體個人,要本著對幹部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態度,穩妥安置幹部,嚴禁違規操作,讓幹部各得其所、各有所歸,積極適應新崗位,主動服從大局、服務改革。

“利民之事,絲髮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對於機構改革來說,民眾的擁護、支持是“發動機”,人民的獲得感、滿意度是“試金石”。深化機構改革,說到底是要完善為民謀利、為民辦事、為民解憂的體制機制,更好推動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各項事業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圳在推進此次機構改革的過程中,必須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做實做好在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政務服務數據管理等領域相應新機構的組建工作,實現集中式機構“硬件”改革和經常性便民“軟件”改革的有效銜接,不斷增強市民群眾的獲得感,從而不斷提升改革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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