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市場秩序罪立案追訴標準|法納刑辯

各位看官大家好,法條君的日常福(sao)利(rao)又來啦~過完了令人又愛又恨的雙十一,購物車沒清空也該學習啦!


擾亂市場秩序罪立案追訴標準|法納刑辯

本期看點是“擾亂市場秩序罪”這一節的所有罪名立案追訴標準。不過法條君驚訝的發現,我們的老對手合同詐騙罪、非法經營罪以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也規定於本節罪名中,記憶力好的看官一定記得本君已經奉獻過後兩者的定罪量刑標準,詳戳:

  •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定罪量刑標準|法納刑辯
  • 非法經營如何定罪量刑?|法納刑辯



擾亂市場秩序罪立案追訴標準|法納刑辯


法規來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7年);

2、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2010年);

3、《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2008年);

4、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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