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識破虛假訴訟?|法納刑辯

2018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頒佈《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司法解釋),該司法解釋是自2015年刑九修正案增加虛假訴訟罪後的第一個針對虛假訴訟罪的司法解釋,該司法解釋對虛假訴訟罪入刑後實務中經常面臨的主要爭議點進行了明確,主要包括幾個方面:

1) 什麼是“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

2)何謂“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3)何謂情節嚴重;

4)虛假訴訟罪和其他罪出現想象競合時,如何處理。

第一部分 司法解釋梳理以及可能對未來實務裁判產生的影響


01 什麼是“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以及最高法相關法官的解釋,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包括幾層意思:

  • 捏造的事實包括積極捏造和消極捏造


所謂積極捏造是指憑空捏造和虛構完全沒有的事實提起訴訟;消極捏造是指隱瞞真相,解釋明確隱瞞債務已經全部清償的事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次司法解釋明確消極捏造也屬於捏造事實。

  • 捏造的事實僅限於“無中生有”,不包括部分篡改事實


即捏造限於完全虛構、捏造,對於部分捏造、篡改事實則通過妨礙作證等罪名或其他民事強制措施來規制。

  • 使用了捏造的事實提起訴訟即可構罪,而不論是否由被告人本人直接捏造的事實


根據司法解釋,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即可構罪,而非被告人直接捏造。例如在某法定繼承糾紛案件中,被告人向法院提起繼承訴訟,第三人冒充其兒子到庭應訴,被告人明知第三人並非其兒子,仍然與該人達成民事和解協議,並且依據該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執行,最終獲得爭議房產。在案例中,冒名頂替者系第三人,而非被告人,但被告人最終仍然獲罪。

  • 民事訴訟包括審判程序和執行程序

02 何謂“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司法解釋中明確了6項入罪標準,該入罪標準包括以時間採取保全措施或開庭審理、立案執行等時間節點作為區分,以及是否有多次虛假訴訟的行為。

法納君以“虛假訴訟”作為關鍵詞進行檢索,發現文書多達6647份判決書,但最終以虛假訴訟追究刑事責任的卻不到2%,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部分原因在於刑九雖然增設虛假訴訟罪,但因為未明確入罪標準,實務認定爭議多,而基於刑法謙抑性的原則,入罪相對慎重。司法解釋出臺後,入罪標準相對清晰,對於虛假訴訟的認定則會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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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何謂情節嚴重


司法解釋中,明確了情節嚴重的7種情形,包括造成他人經濟損失、致使他人自動履行財產給付義務或強制執行財產權益、他人債權無法實現數額達100萬元以上,非法佔有財產達到10萬元以上,致使他人被採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或遭受刑事追究的等情形。

法納君通過Alpha進行大數據檢索近幾年的司法判例,其中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不到2%,其中造成損失20萬元和198萬元的量刑均在3年以下。司法解釋出臺後,部分案件的量刑必然整體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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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如何識破虛假訴訟

如前文所述,以“虛假訴訟“作為抗辯的案件很多,但最終被認定虛假訴訟罪的卻特別少。律師作為代理人,主要在2種場景中需要識破虛假訴訟。一是識別己方委託人是否存在虛假訴訟,以防被無辜捲入虛假訴訟,從而產生執業風險和隱患;二是識破對方當事人是否存在虛假訴訟,以防己方當事人被虛假訴訟損害權益。作為律師如何識別虛假訴訟呢?法納君結合執業經驗,總結出如下方法:


01 虛假訴訟多發區的案件需特別謹慎


法納君通過大數據檢索,發現下列領域屬於虛假訴訟高發區,尤其是民間借貸案中,因舉證要求相對較低,容易發生虛假訴訟,所以律師們如果接到此類案件,一定要仔細按流程審核證據,深入瞭解,發現破綻,從而識破虛假訴訟。


如何識破虛假訴訟?|法納刑辯

另通過大數據檢索法,發現常見捏造事實類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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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掌握必要具體的證據審查技巧


虛假訴訟有單方捏造和雙方串通之分,但無論如何律師作為專業人士,通過證據審查切入是最好的方法。在審查時,可從下列幾方面進行審查:

  • 訴訟雙方關係審查


如原被告雙方屬於前夫妻關係、親朋好友關係、其他緊密利益體關係則需特別謹慎,例如在某案例中,原被告雙方雖已離婚,但仍然住在一起,現一方起訴另一方,不太符合常理,作為律師,應該探究清楚其中緣由,並將當事人的說法在相關證據中找到支持和印證。

  • 糾紛基本事實審查


包括糾紛來源、相關證據的形成時間、形成方式等進行深入的瞭解和審查。

  • 訴訟目標的審查


當事人提起訴訟的目標是什麼,一般來說,民事訴訟的原被告雙方訴訟都是為求勝求贏,但有些當事人貌似就是為了求敗而訴,此時律師們需特別注意挖掘其求敗的原因。

  • 律師費的承擔


這其實是個特別好的檢驗真假的方式,一般來說,真訴訟的律師費都是各自負擔,但是在某些訴訟中,原被告的律師費都是同一方承擔,甚至當事人特別希望原被告方的律師好好合作和相互支持,支付律師費時也特別闊綽。此時,律師們得特別小心了,千萬別被律師費給迷惑了,不要鋌而走險。

  • 庭審對抗性審查


真正的訴訟一定無法避免對抗,但是在某些案件中,原被告雙方其樂融融,一派和諧,違約金按最高標準給,原告訴請全部同意,不提任何異議,涉及虛假訴訟的幾率高。

  • 快速調解結案的案件需謹慎


因快速調解的案件中,法官不會對證據進行深入細緻的審查,律師作為代理人仍然要按程序審查證據,不可省事。

  • 利益對抗性審查


此處所指的利益對抗性審查是指訴訟對案外人的利益影響審查,例如在有多個債權人的案件中,其中某個新訴訟的加入可能對原來的債權人產生何種影響,訴訟的發生是否對原被告最有利。如果經審查發現,訴訟越多,對訴訟雙方當事人越有利,應該謹慎審查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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