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90年代有很多被遺棄被送養的孩子,且居多是女孩子,也有少數男孩,如今除了沒被發現的,其他也以長大成人了,也有小部分以為人母。
在那個年代被遺棄被送養的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種,在90年代,計劃生育抓的特別的嚴,家裡有超過3個孩子的都要罰款,還清楚的記得,在小時候,有衛生局的人來家裡抓父親,但那時父親不在家裡,那些人把家裡值錢的東西,摩托,單車,電視機,傢俱之類的都搬走,想到那個時候就後怕。
第二種,重男輕女,以前封建傳統的想法,有很多的家庭博男孩,生了4個5個不罷休,知道生到兒子為止,中間養不起有良心的送給熟人養,沒良心的直接遺棄,有的扔路邊,有的扔垃圾桶。
以前,在讀書那會兒,班裡10個女孩中有4個是被抱養的,有的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有的不知道。
到如今,很多父母又想認回當初被送走的孩子,有過太多這樣的事件,當初送走等別人養大又想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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