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薇撞車案證供疑自相矛盾 涉事司機脫不小心駕駛罪

林夏薇撞車案證供疑自相矛盾 涉事司機脫不小心駕駛罪

女藝員林夏薇去年駕車時發生車禍,與其座駕相撞的四驅車司機被控不小心駕駛,法庭認為林夏薇證供有自相矛盾嫌疑,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林夏薇撞車案證供疑自相矛盾 涉事司機脫不小心駕駛罪

案發於去年6月1日晚上,31歲林夏薇出席劇集煞科宴後駕車回家,沿馬己仙峽道往山頂方向,駛至山頂道交界時,與四驅車碰撞。林夏薇頭撞玻璃,感到頭痛及腰痛,涉事54歲報稱無業的司機被控。林夏薇出庭作供‬時指出,當時四驅車「小路出大路」故應讓路,而涉事司機自辯表示,在小路出車時已停下3至5秒觀望,確認沒車才出大路。

林夏薇撞車案證供疑自相矛盾 涉事司機脫不小心駕駛罪

法官指林夏薇作供時聲稱事發時感覺到有車頭燈在讓路處,但她卻選擇不理會,有自相矛盾嫌疑。法官認為林夏薇當時車速高,否則撞車後不會再行駛25米。法庭認為被告證供可信,車身花痕證明碰撞時兩車平衡,與被告證供吻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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