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近日,在高檢院和省院分別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組織學習新修訂《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後,賈汪區檢察院召開黨組會對學習貫徹新修訂《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進行了專題部署,制定了專門的《學習方案》。
刑檢一部
《學習方案》詳細明確了學習貫徹活動的內容和步驟,包括個人自主學習、集中學習、學習成果大研討、專家講課、知識競賽 。要求幹警通過多種方式,對新刑訴法進行再學習,再領會,準確把握新刑訴法對法律運用、人權保障、執法規範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切實履行好憲法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神聖職責,把法律監督職能發揮到位。
刑檢二部
檢察綜合業務部
李昕檢察長提出具體要求:
認識到位
全院幹警要全面、系統學習新修訂《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刑事訴訟法》,正確認識、準確掌握其立法精神和具體條款內容。
學習到位
各部門特別是業務部門要迅速安排時間進行深入學習,通過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紮實有序開展學習活動,要把新舊條文對照學,搞清楚為什麼修改,為什麼增加,修改和增加法條的意義是什麼。
運用到位
要結合當前工作實際,靈活運用到辦案工作中,增強規範意識,不斷提升辦案能力和水平,依法履行法律職能,順利實現新舊法律的有效銜接。
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訴業務部
檢察綜合管理部
各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按照《學習方案》的安排,迅速組織各部門幹警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刑事訴訟法》,學習主要圍繞《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刑事訴訟法》修改的重要意義、修改的內容以及修改後貫徹落實的意見建議等方面展開。全體幹警表示,通過深入學習,在今後的工作中會進一步加強理論與實踐的結合,規範辦案行為,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努力實現案件辦理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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