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1篇:業力和因果是什麼關係?如何離一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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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1篇:業力和因果是什麼關係?如何離一切相?

問:業力和因果是什麼關係?

高老師:你認為什麼是業力?

問:讓我們相遇相見在一起的力量。

高老師:實際上,沒有過去與未來,只有“現在”。所以,讓我們相遇相見在一起的是你現在的意識再創造。過去與未來只存在於你現在的想象中。

問:每個人“現在的意識”創造都不相同,顯現出的境界也不相同,這是為什麼?這個意識和第六識有什麼區別?

同學回答:老師表達的“意識”,按佛經表述就是如如不動的那個“自性”。所以,這個“意識”和第幾識的完全沒有關係。包括所謂的第七識、第八識都是在幻有的層面上講的法,每個人的意識都在你的幻境中。自性就是創造現實幻境的東西,所謂的“業力”是一個概念,是在第二義上表達的因果。

高老師:理解正確。沒有其他人,更沒有其他人的意識創造出不同境界的這個事。一切都是你的意識所顯現出的現象。

問:關於業力我也有提問:是不是當下就是所有業力的終點?沒有更多,沒有果報在等著你,當下的一切就是果報?當下一切也是因,因為是我在創造。而當下所承受的一切也是果,沒有未來的果在等著我。請問是不是這樣?

高老師:可以這麼認為。一切唯心所現!在你推開門之前,門外的世界是不存在的。一切都是不確定的,你所覺知到的一切都是你當下的意識創造!

同學答:在自心創造的世界中,諸惡莫做,眾善奉行,一切皆會吉祥如意。

同學答:所謂業力,是自己對過去習慣的一種知見,被知見捆住,束縛現前。知是幻化,解脫現前。

高老師:理解正確!究竟第一義則是不可說!大家的回答都是在相上的表達,而學佛的過程就是從有相到無相的修證過程。

問:為什麼究竟義的因果是無法被表達的?

高老師:1、世界是由物質組成的。在你所知的世界中,沒有一個事物或者現象是“非物質的”。即便是思想觀念,也只是一種腦物質運動模式的體現。世界上一切事件都可以還原為一種物質的運動狀態。什麼是物質的運動狀態?

所謂的物質運動狀態是對隨著時間的延續,物質基本粒子之間相對位置發生變化的描述。在你面前所見到的一切物質現象都可以簡化為一種物質的運動狀態。本質上,所有物質的運動狀態都是一種干涉條紋現象。

2、在量子力學中,沒有你的意識觀察,所有的物質在成為擁有確定位置粒子之前,都是以波的方式存在的。而一旦被你觀察,粒子所處的位置就突破了時間與空間的限制,相互聯繫在一起成為了一種確定的運動狀態(干涉條紋現象)。

3、時間本質上是對物質運動的描述,空間是對物質之間距離的描述,在你觀察之前,不存在物質粒子。這樣,在你觀察之前,就不存在時間,也不存在空間。在你觀察的當下,波崩潰為粒子,即存在了物質粒子,同時時間與空間也即刻顯現出來了。因為時間與空間是對物質運動狀態的測量,所以時間與空間的存在是以物質存在為前提的,被你觀察出來的物質運動狀態突破了時空的限制相互聯繫在一起。所以,在你觀察的當下,你即創造出了物質世界,同時創造出了物質突破時空相互聯繫在一起的運動狀態——創造出了一切事物的因果事件。

4、因為大腦本身也是由基本粒子組成的,所以你的大腦也是被你觀察出來的。同時,一個人的任何想法觀念只是大腦中神經細胞的一種運動模式,所以你的任何的想法、任何求問因果現象存在的原因,或者相信與不信的因果,也都是被你的意識觀察出來的,因此它們的出現本身就是一種因果現象。

因此,本質上的因果是無法被表述出來的,只能被相信。只能被誰相信?就是被你相信。這一點如何證明它是正確的呢?如果一個事是正確的,那麼我前面所講就是正確的。這個事就是這個世界的存在是假象。那麼世界是假象嗎?量子力學中物質基本粒子存在的波粒二象性現象,證明了這個世界沒有你的意識觀察,一切都不存在!

為什麼究竟義的因果是無法被表達的?因為觀察出來的事件本身(你的提問本身)就是因果事件,你從因果之中再去分別這個因果是如何發生的,就像是眼睛無法看見眼睛一樣,是不能被表達分別出來的。所以究竟意義上的因果只能被你所相信而不能被你所表達出來!這就是離一切分別的究竟第一義!

問:對於“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一切唯心所現”是否也是“相”,是否也要去離?

高老師:

在《壇經》中六祖惠能說:“執空之人有謗經,直言不用文字。既雲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語言;只此語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兩字,亦是文字。見人所說,便即謗他言著文字,汝等須知自迷猶可,又謗佛經;不要謗經,罪障無數。”

因此,“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一切唯心所現”是陳述實相的語句,是文字。在學習佛法過程中,要通過文字來理解佛法,不能說要離文字相,否則就無法學佛和成佛。在學佛過程中,真正要離的是文字所描述的“法相”。

什麼是法相呢?用來度人離苦得樂的“法”中的人物(天龍八部),以及用來說明佛法實相所用的比喻中的事物都是法相。所謂離相,就是不要執著故事和比喻中的人物事物為實有,就是離法相(離比喻說明相)。為什麼要離法相?因為佛法是通過法相度人,最終認識到無一切相。所以,你要做的就是理解故事比喻要說明的道理,而不要執著故事比喻中的人物事物是實有的。

因此,不要將一切佛法都說成是“相”要去離。如果執著在一切都要去“離”上,就是執空,就是沒有理解究竟佛法。佛法究竟:一切皆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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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月明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gaoyuemin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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