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刷朋友圈看到一則新聞:1月3日,文萊航空公司BI636次航班(中國香港飛往文萊)上,一名香港旅客攜帶的充電寶在飛機空中巡航階段突然爆炸起火,使得機艙在短時間內充滿了煙霧,引發恐慌。
幸運的是,兩名訓練有素的空乘處置及時,一名乘務拿走現場的頭枕巾等易燃物品,另一名乘務取來滅火器,迅速撲滅了火情,最後飛機準點降落在文萊。
於是,我們不禁要問:移動電源能帶上飛機嗎?如果可以,能帶多少毫安的移動電源上飛機?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2011-2012版)規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且民航局的最新規定是:每人每次最多可攜帶兩個100Wh以下的充電寶上飛機。
我們可以用公式換算一下:
Wh= V x Ah(V是充電寶上標註的電壓,Ah則是充電寶上標註的電流)
舉個例子:
那麼Ah=Wh/V,
額定電壓一般5V,則最大容量應為:
Ah(max)=100Wh/5V=20Ah=20000mAh;
也就是說:
允許帶上飛機且不需要向航空公司報備的最大容量大概是20000mAh,再大就得向航空公司申請了;而一旦超過32000mAh,那麼大概率是申請也沒有用,只能任其充公或者乾脆就直接放在家裡吃灰吧!
最後,我們來總結一下:
- 移動電源理論上不能託運,只能隨身攜帶;
- 每人每次最多可攜帶兩個100Wh以下的充電寶上飛機;
- 允許帶上飛機且不需要向航空公司報備的最大容量大概是20000mAh,再大就得向航空公司申請了(請您在值機的時候向櫃檯申請)。
拓展閱讀:
文萊皇家航空公司(英語:Royal Brunei Airlines,馬來語:Penerbangan DiRaja Brunei,爪夷文: فنرباڠن ديراج بروني ,簡稱文萊航空),於1974年11月18日成立,總部位於文萊首都斯里巴加灣市以北的文萊國際機場,是文萊達魯薩蘭國最大的航空公司,也是一家由文萊國家經營的國際航空公司,機身上繪有文萊國旗;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代碼為
BI。(來源:百度百科等)閱讀更多 航空小報Pro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