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雨夜異地抓“老賴” 凌晨兩點終結案

“喂!您好,是宿松縣人民法院嗎?你們要找的一名被執行人馮某某現被潛山市菸草局控制,請你們及時安排法官到潛山市菸草局接收......”11月14日晚22時左右,宿松法院執行法官接到了一通電話。

打來電話的是孚玉鎮松茲派出所的民警,民警稱法院申請協助執行的臨控人員、被執行人馮某某因涉嫌販賣假煙被潛山市菸草局抓獲。得知該消息,執行法官迅速從家中趕到法院,在準備好相關材料後,立刻驅車冒雨趕往潛山市菸草局。

馮某某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的被執行人,根據生效判決的規定,被執行人馮某某應支付申請執行人熊某欠款25000元。在執行過程中,馮某某既不履行義務也不申報財產,執行法官多次與其聯繫,但他一直不到法院處理該案。經過調查,法官也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時陷入僵局。11月14日晚,被執行人馮某某因涉嫌販賣假煙被潛山市菸草局查獲並報警,民警經過查詢發現馮某某是宿松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於是通過鬆茲派出所聯繫上了執行法官,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

經過1個多小時的時間,2名執行法官和法警趕到了潛山市菸草局。此時潛山市菸草局對馮某某的違法行為已經處理完畢,執行法官在確認了馮某某的身份後將其帶回宿松。返程途中,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馮某某陳述利害關係,又通過電話與申請人溝通,反覆做雙方思想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

凌晨2點左右,被執行人馮某某的家人將執行款送到宿松法院執行局,該案得以順利執結。(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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