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行動】正月十五鬧元宵 無證駕駛難遁行

元宵節,是新的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象徵著春天的到來,人們會吃元宵、賞花燈、鬧社火,熱熱鬧鬧過元宵。為確保元宵節期間轄區道路安全、暢通、穩定,條山高速公路大隊全體民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放棄與家人團聚的日子,舍小家為大家,嚴查各類交通違法,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嚴守甘肅北大門,全力保障節日期間人民群眾的出行安全。2019年2月19日,大隊再次查獲一起無證駕駛機動車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10時20分許,條山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民警在營盤水省際卡口落實春運勤務,嚴查酒駕、醉駕、假牌、套牌、假證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一輛新A21G**號小型轎車從營盤水收費站緩慢駛出,執勤民警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要求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時,駕駛員神色緊張,說出門著急,忘帶駕駛證了,只帶了身份證,根據駕駛員提供的身份證信息,執勤民警在公安綜合平臺上並未查詢到該駕駛員任何駕駛信息。經過民警進一步詢問和核實,駕駛員王某某承認自己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屬於無證駕駛。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大隊民警依法對王某某作出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決定。


【百日安全行動】正月十五鬧元宵 無證駕駛難遁行


【百日安全行動】正月十五鬧元宵 無證駕駛難遁行


白銀交警提醒:不管是過節還是不過節,大家都應該知法、懂法、守法,不能挑戰法律的權威。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前,必須要經過專業培訓,並通過考試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學習和培訓的人員駕駛機動車時,可能會因為缺乏安全知識,而無法做出正確判斷,從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自覺抵制交通違法,安全文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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