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崙墟”訴“靈劍蒼穹”著作權侵權糾紛案的7個爭議點!

2018年9月29日,廣州互聯網法院正式受理了“崑崙墟”訴“靈劍蒼穹”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成為該院掛牌後受理的第一案。據悉,該案於12月6日開庭審理,具體審理結果需要等法院生效判決才能得知。

該案的複雜性體現在哪些方面?原被告雙方主要爭議有哪些?該案的審理對網絡遊戲市場的發展有什麼意義?在庭審來臨之前,讓小編帶領大家複習一下這個案件吧!

“崑崙墟”訴“靈劍蒼穹”著作權侵權糾紛案的7個爭議點!

(一)案情介紹

《崑崙墟》是由上海菲狐網絡公司研發的一款仙俠題材角色扮演類遊戲。在遊戲運營過程中,上海菲狐網絡公司認為霍爾果斯公司、深圳俠之谷公司、廣州柏際公司聯合運營的《永恆仙尊-經典夢幻修仙遊戲》《靈劍蒼穹-熱血仙俠動作手遊》《青雲靈劍訣》《青雲飛仙訣-夢幻情緣仙俠手遊》《青雲飛仙訣-全民仙俠動作手遊》等五款遊戲嚴重抄襲上海菲狐網絡公司享有著作權的《崑崙墟》移動網絡遊戲,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權,遂訴至廣州互聯網法院。

上海菲狐網絡公司訴稱,其為完成遊戲《崑崙墟》的創作投入了鉅額的研發成本,自該遊戲2017年6月上線以來,已支出近2億元人民幣用於遊戲宣傳,在遊戲行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銀行流水現已超過人民幣10億元。

霍爾果斯公司、深圳俠之谷公司、廣州柏際公司聯合運營的五款遊戲在角色及技能、場景畫面、UI界面、道具等多方面與《崑崙墟》移動網絡遊戲的前81級遊戲整體畫面及其中包含的82幅美術作品基本一致,導致廣大消費者產生混淆,分流了原告大量的遊戲用戶,侵佔了原告市場份額。

因此上海菲狐網絡公司提出訴訟請求如下:

1. 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著作權的行為;

2. 判令三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

3. 判令三被告賠償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50000元,公證費用13600元,共計人民幣63600元;

4. 判令三被告在《人民日報》《中國知識產權報》及三被告各自的官網首頁顯著位置上發表書面聲明,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5. 判令三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二)案件焦點

該案先後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三次庭前會議,筆錄多達66700餘字,共總結歸納以下7項爭議焦點:

1.原告主張的前81級遊戲整體畫面是否為作品?如是,具體為何種作品?

2.原告是否享有其所主張作品的著作權?

3.三被告是否存在接觸原告作品的可能?

4.被訴侵權作品是否與原告主張享有權利的前81級遊戲整體畫面構成實質性相似?

5.被訴侵權作品的相應畫面是否與原告主張享有權利的82幅美術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

6.三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作品的複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7.若構成侵權,三被告應承擔何種民事責任

“崑崙墟”訴“靈劍蒼穹”著作權侵權糾紛案的7個爭議點!

(三)法庭審理

被告霍爾果斯公司、深圳俠之谷公司共同辯稱,上海菲狐網絡公司主張權利的《崑崙墟》遊戲內容涉嫌抄襲《魔法王座》《少年群俠傳》等遊戲,其對案涉遊戲不享有在先著作權。

案涉遊戲《崑崙墟》形成的時間晚於被告方遊戲的公開發表時間,不僅不具有接觸可能性,而且不排除原告或其關聯企業根據被告方遊戲的內容進行自身遊戲的針對性修改。結合作品類型來看,《崑崙墟》整體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被告方遊戲與《崑崙墟》遊戲內容亦不構成實質性相似,不存在侵犯該遊戲複製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事實。廣州柏際網絡公司表示,同意霍爾果斯公司、深圳俠之谷公司的答辯意見。此外,即使構成侵權,其作為運營方事先已盡合理審查義務,並在收到上海菲狐網絡公司起訴材料前後及時將案涉遊戲下架,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四)審理結果

本案未當庭宣判

(五)案件小貼士

“作為廣州互聯網法院正式掛牌後受理的第一案,該案件涉及互聯網遊戲這一新興產業,審理難點在於如何明確網絡遊戲中哪些內容能獲著作權保護、如何適用‘接觸+實質性相似’的侵權認定規則等,法律關係複雜。”有關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遊戲產業整體市場收入已達2036.1億元,其中移動遊戲市場收入為1161.2億元,佔據半壁江山。武俠作為中國特色題材,無論在曾經的單機遊戲時代、端遊時代,還是到現在的手遊時代都經久不衰。隨著網遊、手遊的興起,因此而引發的網絡遊戲著作權侵權糾紛層出不窮。

由於網絡遊戲複雜程度加劇,網絡遊戲中哪些內容能獲得著作權法保護,如何適用“接觸+實質性相似”規則認定侵權等問題,都頗具爭議性。廣州互聯網法院立案庭法官表示,該案的審理將有效促進網遊開發商、運營商借助著作權法進行正當商業競爭,積極研發創新,避免低質開發和營銷,對保障網遊企業長效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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