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
公安部發布了
《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
並於2019年2月1日施行
然而
在規定實施之後沒幾天
尚在春節期間
就有人敢於以身試法!
案例一
2月2日1時許,信陽市公安局110勤務隊民警在我市平橋區龍江路某酒吧處置一起酒後滋事警情時,醉酒女子李某拒不配合調查,多次將民警佩戴的執法記錄儀打掉在地,並辱罵撕扯出警民警及輔警。2月3日,平橋公安分局依法對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案例二
案例三
2月6日凌晨1時許,醉酒男子張某在溮河區文化宮後門因乘車問題與出租車司機發生爭執撕打。在市公安局110專業勤務隊民警和老城派出所民警對其進行帶離和調查過程中,張某態度惡劣,多次對民警、輔警進行辱罵和毆打。2月6日,張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老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信陽警方
始終對暴力襲警犯罪行為“零容忍”
堅決維護民警執法權威!
民警依法履職受法律保護
對於挑戰法律權威
侵害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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