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曝光台」謊報身份想逃脫法眼?蜀黍:不存在的 ~

2018年8月14日20時,青原交警大隊天玉中隊在青原區吉安大橋和氣路口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

當晚20:30分一輛贛D169**輕型貨車在進入檢查區域時,突然拐到右邊的非機動車道上。如此可疑的行為沒能逃過蜀黍的慧眼,民警立即上前將車輛攔停,示意司機車輛熄火接受檢查。果然,當司機對酒精棒呼出一口氣時,酒精棒閃紅燈提示:您喝酒了!於是執勤民警把涉嫌酒駕司機帶到交警進一步核實酒駕行為。此時司機稱自己叫“胡某”,吉安縣敦厚鎮人,但是表現出來的神色很慌張,似乎他還隱藏了什麼。

「酒駕曝光臺」謊報身份想逃脫法眼?蜀黍:不存在的 ~

接下來,自稱為“胡某”的司機在進入崗亭後很“配合”,再次通過酒精檢測儀吹氣固定酒駕數據證據,並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但是當民警用手機警務平臺查詢胡某的信息時,“警務通”反饋的信息照片與自稱“胡某”的人沒一絲相像,民警當場質問“胡某”,“胡某”辯解道:在工地做事瘦了,他就是“胡某”沒錯的,請民警一定要相信他。可在民警要求他把家庭住址與信息上的地址報出來核實時,“胡某”支支吾吾說不出來了。

天玉中隊中隊長鬍天堂把謊報身份信息逃避處罰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告知當事人並且要求查看他手機時,“胡某”立即承認自己確實不是胡某,真正名字叫洪某某,泰和縣馬市鎮人,民警再次用警務通查詢,反饋信息圖片與當事人符合,確認就是洪某某本人。

出於警察的直覺,胡天堂覺得洪某某似乎還隱瞞了什麼,再仔細觀察覺著洪某某看起來有點眼熟,於是通過駕駛員信息查詢發現2016年8月份洪某某已經因為酒駕被查處了,而且同樣是天玉中隊查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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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依法對洪某某實施的行政拘留,對其酒後駕駛、無證駕駛違法行為並處3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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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交警提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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