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發生了2件事我很想不通

其一是:小偷偷電瓶車觸電身亡,家屬要求車主賠償20萬,且一分不能少!經過調節,法院判車主賠償5萬元精神損失費。原因是公共地方私拉電線違法,給群眾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脅,觸電事故也是由此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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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一大媽公交車上吃餈粑,不料被餈粑黏住氣道,窒息而死。家屬竟將公交車司機告上法庭,要求索賠。原因是公交車司機不阻止大媽吃餈粑![捂臉][捂臉][捂臉]

這幾天發生了2件事我很想不通

我國現在的社會風氣這麼差嗎?簡直就是無賴橫行,荒唐事漫天飛舞!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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