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7传奇之外销风云录(一)

引进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中方负责人屠基达同志在谈判中,竭力坚持马可尼应无偿向中方提供平显软件、并随后有偿培训,为中方后来扩大出口改型掌握了主动权。

歼-7传奇之外销风云录(一)

对外援助的香饽饽

在美苏争霸的缝隙中, 为了打破国际封锁, 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 我国第一代领导人提出了三个世界的划分, 并把中国定位于第三世界国家的行列。

这一举措得到了第三世界国家的纷纷支持。紧随其后的、实质性的措施, 是发挥我国具备较完善工业体系的优势, 加强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和军事援助。

作为当时我国最先进的战斗机, 在歼-7刚开始投入试制时, 就已经被列入对外军援的目录,这也是当时第一代领导人对外援助不遗余力、力求先进的指导方针的必然结果。

歼-7原型于 1967 年开始在沈阳飞机制造厂投入小批生产, 利用苏联散件组装了15架,国产化后生产了23架,到 1970 年停产为止, 加上最初引进的一架样机,一共交付了39架。

就在这尚不足装备两个团的极少存量中, 为了表达对外援助的诚意, 我国向与苏联产生矛盾的阿尔巴尼亚军援12架。

歼-7传奇之外销风云录(一)

阿尔巴尼亚空军歼-7A,摄于2006年9月。

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阿拉伯方面损失惨重, 其中直接与以色列接壤的埃及急需补充新的空军装备,。由于埃及政府转向与美国缓和关系, 寻求与以色列和平解决领土争议, 不再甘当苏联争霸政策的傀儡。

就像当年对待中国一样, 苏联随即停止向埃及提供军事援助, 并撤走了全部专家。于是埃及政府在1979年1月向中国提出援助空军装备的要求。 但由于十年动乱, 中国已经无力进行无偿军援, 经双方多次谈判, 埃及最终理解并同意将无偿援助改为有偿贸易。1980年4月5日,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和埃及国防部军需部签订了一份金额高达两亿多美元的合同,向埃及出口60架歼-7战斗机及备份发动机、 备件和测试设备。

按照埃及空军的要求, 埃及所购买的歼-7战斗机是在成都飞机制造公司(成都飞机厂的对外名称)生产的歼-7I型战斗机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而成的,被命名为歼7A型,对外按西方战斗机的命名方式称为F-7A。

歼7A型战斗机于80年代前后累计出口到埃及90架、阿尔巴尼亚12架、坦桑尼亚16架。后来埃及的歼-7A型战斗机按照歼-7B型标准进行了升级,主要将安全性低的带离式弹射系统改为正常的抛盖式弹射系统,提高了弹射救生的可靠性。

由于歼-7I型战斗机只是对歼7原型机的小修小补,为了提高其可靠性、增强战斗力,成都飞机公司研制出了改进的歼-7II型战斗机,成为了80年代初中国空军的主力战斗机。

在其基础上, 发展成为出口型的歼-7B型战斗机 (F-7B),1982年5月首飞。歼-7B更换了弹射座椅;可使用法国产 “魔术” R.550近距空空导弹;换装延寿型涡喷7乙发动机;改装了机载电子设备和座舱仪表;飞机的主要成品、附件的寿命有所延长。

歼-7B 出口约旦20架。作为歼-7M交付之前的过渡型号,出口伊拉克约90架,由于两伊战争中的空战已经向导弹化转变, 伊拉克空军的歼-7B战斗机并没有起到很大作用。出口苏丹22架。斯里兰卡空军在上世纪90年代进ロ了4架歼-7BS型战斗机,是歼-7B的简化版本,但机翼挂架增加到了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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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空军的歼-7战机

引进马可尼航电设备

上世纪70年代末, 随着十年动乱的结束, 第二代领导人采取了改革开放的新国策,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交流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增强,而西方国家为了拉拢中国抗衡苏联集团, 在先进技术的输出,特别是军事技术的输出方面,大幅度放松了限制。

1978年11月,时任航空工业部吕东部长率20余名专家赴西欧考察,并决定首先从西欧引进电子火控设备,以提高我国航空电子技术水平。随后, 航空工业部决定首先邀请英国马可尼航电公司来中国谈判,引进平视显示器等航电设备,在成都飞机厂的歼-7II型战斗机上改装。

当时, 在我国生产的战斗机上, 应用的还是陀螺 瞄准具。作为机炮空战时代的产物, 其有效作用范围小, 特别是当具有离轴攻击能力的导弹出现之后, 陀螺瞄准具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空战的要求。而新兴的平视显示器对现代战机的重要性在今天早已不言而喻。

从1979年3月到1980年6月,经过中英双方的艰苦谈判,终于达成了中方(成都飞机公司) 向英方 (马可尼航空电子公司) 引进以平视显示器为主的整套歼-7II战斗机改装套件的合同, 共为空军装备100架改装型歼-7飞机(即歼-7IIA)引进设备外加20%的备件。

合同里同时达成了引进设备在我国生产的制造许可证转让条款, 转让费为 24 套设备的价格,因此又增加了引进生产线培训所需的20套设备散装件。飞机改型由中方自己负责,设备装机后的试飞双方共同负责。

引进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中方负责人屠基达同志在谈判中,竭力坚持马可尼应无偿向中方提供平显软件、并随后有偿培训,为中方后来扩大出口改型掌握了主动权。

然而, 天有不测风云, 根据整个国民经济调整的情况,1980年12月23日,张爱萍副总理召开了会议, 决定从马可尼公司引进的项目“停止工程,撤消合同,不再谈判。” 而马可尼引进合同的定金已经付出, 有关银行的信贷保险、手续费、保函费也已经付出, 国内飞机改装等费用已经发出, 如果退合同, 预定金退不回,约有600多万英镑,加国内费用,损失将达4000万人民币。屠基达同志则认为,从技术水平上考虑, 战斗机上装平视显示器是发展趋势, 我国的歼-7战斗机好不容易可以装上这种用数字计算机进行火控计算、 实现快速热线射击的先进装备, 一旦放弃, 何时再成?

出口带动技术进步

出于对我国空军装备发展和国家安全的责任心, 屠基达同志联合了相关领导和负责人议论了经济上要不损失, 技术上又能保住希望, 只能合同不退, 设法把引进设备装上飞机卖出去,以出养进。

就这样拖到1981年3月,天无绝人之路, 约旦决定从中国采购歼-7, 我方决定向约旦推荐采用平显等的改装歼-7,当时只能采用文字的形式进行说明。4月,约旦方面正式回复并同意。6月,合同签字。8月,付预定金后生效。改装型歼-7飞机项目终于起死回生,以歼-7M型战斗机(F-7M)的名称重现。

除平显外,歼-7M型还提高外挂能力、增加续航时间和距离。这样,燃油系统、武器系统都要改进, 机翼结构既要改进又要加强, 重量大了, 前、主起落架都要相应加强。从飞机制造经济性和缩短研制周期出发,要求改进有最大的继承性,最终歼-7M型机翼与歼-7II型机翼有75%零组件是通用的。

另外, 火箭弹射救生系统的性能也与约旦方面进行了艰苦谈判, 最终采用了国产弹射座椅,避免了采购国外先进弹射座椅涉及的引进和修改设计问题。

为保证出口工程的完成,航空部对成都飞机公司首次实行了技术经济总承包,这项改革也是歼-7M型战斗机研制的一大特点。成都飞机公司制定了研制费用内部包干的管理条例, 应用网络管理, 落实各子项目的承包,建立严格的费用核算程序和合理的奖励制度。为保证工程进度工厂使出了浑身解数, 大胆提前投产, 研制试飞同步推进,死保成功率,全面开花,从而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1984年3月,中方在英国接收了第一套生产型设备,比预定进拖后了11个月。4月, 完成了第一架完整的歼-7M型战斗机的总装。7月,第一批飞机试飞成功,顺利装箱发运出口。同年底完成第一个30架飞机的出口,1985年5月前, 全部60架歼-7M型战斗机已发运完毕。

这一惊人的速度, 是以任何重大步骤都保证一次成功、紧张的组织工作和确保质量的技术工作做后盾的。歼-7M在严峻条件下的诞生, 不仅保住了我国的国际信誉,保住了引进合同和2亿多美金的出口合同,而且还闯出了适应国际市场剧烈竞争的阳关大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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