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2019年“陝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陝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以下簡稱“分類考試”)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陝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範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國標代碼14042,在陝招生代碼:8051。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屬於學校高職(專科)招生類型,發放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概況

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學主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學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學六十年厚重的歷史文化積澱,充分發揮其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和學科優勢,注重實踐教學,突出“產學研”相結合的辦學特色,務實進取,開拓創新,取得了豐碩的辦學成果。

學院現設有信息與科技工程學院、城市建設學院、新傳媒與經濟管理學院、國際教育與人文藝術學院四個二級學院,以及公共基礎部、體育部、思想政治教學與研究部三個教學部,開設有本、專科專業46個,涵蓋工、管、文、藝等多個學科門類。

學院現有專任教師500餘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教師佔專任教師比例61%,高級職稱教師佔專任教師比例34%。形成以西安科技大學優秀教師和學院專職教師為骨幹,企業“雙師型”教師為輔助的高素質教師隊伍。學院與多家行業內領軍企業合作,通過強化實踐教學、創新創業、共建基地,促進校企聯合培養,打造“產教融合、創新發展”的辦學特色。

第五條 辦學地點:西安市長安區子午大道中段39號

郵編:710109

學校網址:

http://www.gaoxinedu.com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以分管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研究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具體由招生辦公室、教務處、財務處、紀委及相關二級學院等部門組成。

各部門主要職責: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宣傳,負責招生報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證發放、考生資格審查與信息公佈,組織考試工作、考場編排、制卷密封、成績核算公佈、提交預錄取名單、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與信息公佈、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註冊等工作。

教務處負責考試有關工作。

財務處負責工作經費保障工作。

紀委負責招生考試錄取全過程的紀檢監督,建立監督機制並督促運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決定。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官方網站:www.gaoxinedu.com

招生網:www.gxxyzs.com

諮詢電話:029-81552000

傳真:029-81552001

諮詢QQ:800068905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後由省教育廳下達。

第九條 分類考試招生僅在陝西省內開展。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分類考試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9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參加陝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並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於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00,根據學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願登陸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http://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於2019年3月14日至24日在我院相關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院測試科目准考證。

第十三條 我院於2019年3月14日至24日組織對不同類型考生進行相應科目的考核測試。考試評價內容: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考評專家組逐一進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職業興趣、職業道德修養、表達與思考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50分,經測試小組評議後給出綜合成績。

(二)三校生:文化基礎課考試採用筆試形式(閉卷),滿分150分,科目為:文化基礎知識測評,主要內容涉及中學階段語文、數學、英語課程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採用面試的形式,滿分150分,由相關專業的教授、專家組成考核小組負責實施。

對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我院將此類考生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第十四條 我院於2019年4月4日前,將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並在我院招生網上進行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五條 預錄取者於2019年4月15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註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分類考試成績組成

(一)招生對象為普通高中畢業生者,分類考試成績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校考核成績三部分組成,三部分分別佔100分、50分、150分,滿分300分。

1.計算公式:

分類考試總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平均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折算辦法: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A、B、C、D分別按100、80、60、50分計,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計,相加所得成績除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門數後計入綜合評價成績。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中A、B、C、D分別按100、80、60、50分計,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計,相加所得成績除以綜合素質評價科目門數後X50%計入綜合評價成績。

學校考核主要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側重於衡量其今後從事相關職業的潛能水平,面試總分150分,面試由相關專業的教授、專家組成考核小組負責實施。

(二)招生對象為“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分類考試成績為學校考核成績,分筆試和麵試兩個環節進行,總分300分,其中筆試滿分150分,面試滿分150分。筆試以文化基礎考核為主,面試由相關專業的教授、專家組成考核小組負責實施,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於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覆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十八條 學校以不低於實考人數的3%設定淘汰比例,按核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取滿計劃為止。核算總分平行時,按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普高生”類)或院校文化基礎測試成績(“三校生”類)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我院嚴格按照陝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註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條 優秀學生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

一等獎學金:1000元/年/生;

二等獎學金:700元/年/生;

三等獎學金:500元/年/生。

還設有優秀學生幹部獎、學習單項獎、自強不息獎、社會活動積極分子獎、精神文明獎、文體積極分子獎等多項單項獎。

第二十一條 勤工助學

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標準:特殊困難3500元/年/生,一般困難2500元/年/生。

學院為經濟特困學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學崗位,給予適當的報酬。

第二十二條 助學貸款

我院屬於陝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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