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申報安徽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滁政〔2018〕34號)悉。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安徽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辦法》,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
滁州市歷史悠久,古城形制獨特,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保存較好,文化遺存豐富多樣,文物建築、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數量眾多,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同意將滁州市列為安徽歷史文化名城。
二
滁州市要嚴格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安徽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辦法》規定,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正確處理城市建設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關係,深入研究發掘歷史文化遺產的內涵與價值,明確保護的原則和重點。要規範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科學劃定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的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制定並嚴格實施相關保護措施。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指導下,編制重要保護地段的詳細規劃。在規劃和建設中,要重視保護城市格局,注重城區環境整治和歷史建築修繕,不得進行任何與歷史文化名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
三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滁州市歷史文化名城規劃、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3日
琅琊山醉翁亭 (圖片來源:滁州市政府門戶網站)
琅琊煙雨(圖片來源:滁州市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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