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德國統一後是如何處置海外間諜的?

諜戰情報局


第一步是威逼利誘,把落網間諜轉化為雙面間諜,向敵方提供假情報,如果間諜就範,那就進一步擴大戰果,比如二戰時德國軍事反間諜機關在荷蘭搞的北極行動,讓落網的間諜發電報,誘騙英國SOE空降一批批特工自投羅網,這樣的間諜一般也都能得到寬大處理。如果勸降不奏效,那麼就走司法程序,可以判實刑(死刑或進監獄),也可以判虛刑(驅逐出境),但把間諜投進監獄也不代表他要在裡面一直服完刑期,政治和司法不一樣,司法是死板不變的,政治是靈活多變的,可能過一段時間兩國進行貿易談判,一方提出給另一方優惠,換取落網間諜遣返回國,或者抓人的一方也有間諜在對方國家落網,那麼也可以進行交換。當然,前提是沒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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