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4.09”邊境重大涉惡案件今日宣判,38人獲刑!

靖西“4.09”边境重大涉恶案件今日宣判,38人获刑!

今天(1月2日)上午10點,靖西市人民法院對“4.09”邊境重大涉惡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並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同步直播。該案涉案人數多,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關注度高,靖西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盧吉寧擔任審判長宣讀了判決書,該案判決書共長達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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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靖西市地處“兩國三省”交匯處,邊境線長152.5公里,陸路交通便捷,容易成為各類犯罪分子覬覦之地。2017以來,周某超、梁某情等人利用盤踞邊境村屯佔據地理優勢,糾集人員逐步形成人數較多、成員較為固定、各有分工的涉惡犯罪團伙,有組織、有預謀地在靖西市那旦屯周邊屯頭、屯尾公開設點,向過往走私車輛進行敲詐勒索收取所謂“過路費”達9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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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

同時,為了非法控制那旦屯周邊路段區域以便走私運輸,打壓排擠外來勢力,壟斷那旦屯索取“過路費”,2018年4月9日,該團伙煽動糾集70餘人與鄰村40餘人持械鬥毆爭搶地盤引發衝突,造成4人輕微傷、1人逃跑跳水溺亡的嚴重後果,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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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周某超等38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威脅的方法,多次強行收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其中,34名被告人持械或持石頭等兇器參與聚眾鬥毆,參與的人數眾多,規模大,影響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鬥毆罪。其中,34名被告人同時觸犯敲詐勒索罪和聚眾鬥毆罪,實行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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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判決

被告人周某超犯敲詐勒索罪、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6萬元;被告人梁某情犯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6萬元;被告人梁某路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被告人梁拉某、梁某錦、梁章某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6萬元。被告人梁某京等17人犯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或1年6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3萬或5000元不等。被告人周朝武等15人犯敲詐勒索罪、犯聚眾鬥毆罪,分別判處緩刑3年或2年不等,並處罰金

5000元。扣押在案的贓款663412.5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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