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畫史~1」唐代:獨立的山水,分開的南北

今天我們開始介紹山水畫,或許有朋友會問,為什麼不寫民國時期的。民國時期離我們很近,所以資料很詳實且是一個碩果累累的時代,想用一篇文章來寫顯得有點微薄,後續我們更傾向以民國時期藝術家個人為主題來介紹。

我在這裡先拋給大家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的花鳥畫歷史從五代開始講,而山水畫歷史從唐代開始講。關於問題的答案我們先避而不答,文章自然給出答案。


「山水畫史~1」唐代:獨立的山水,分開的南北

顏真卿《自書告身》 拓本流傳 收藏不詳


唐代是一個文化上璀璨的時代,最出名的莫過於詩歌,浪漫的李白、直擊現實的杜甫、田園詩人王維,塞外寒鐵的曾岑,通俗易懂的白居易,肝腸寸斷的李商隱,花間鼻祖溫庭筠,一堆我們耳熟能詳的大詩人。

唐代的書法也非常有代表性,“唐代楷書第一人”歐陽詢、顏(顏真卿)筋柳(柳公權)骨,草書有張旭與懷素和尚。宗教方面,隨著唐代版圖的擴張,拜火教、伊斯蘭教、景教(基督教聶斯托利派)傳入了中土,加上之前就由印度傳入的佛教,與本土的道教、儒教既相互競爭又融合。

「山水畫史~1」唐代:獨立的山水,分開的南北

《自敘帖》懷素 紙本

縱28.3釐米,橫775釐米

臺北故宮博物院


風潮的轉變是一個漫長而緩慢的過程,唐初的繪畫依然保留了六朝餘風,並沒有唐代烙印,就連詩歌也延續了四六駢文之舊習。李淵、李世民想通過教化來移風易俗,蒐集了大量前代珍品,導致唐代甚至一度產生了崇古之風。

人物畫比起山水、花鳥來說,在當時是佔據主導地位的。繪畫最初帶有極強的宗教色彩,稍後統治者把教化植入藝術作品,此刻的繪畫帶有極強的功能性。

說一組大家可能覺得驚訝的數據,在新中國成立前,我們的識字率只有百分之五。放在古代,能夠讀書科考可以說是一種特權,勸學教化大眾最簡潔的途徑就是大家口口相傳的故事或者人人都能看懂的繪畫,我們以前稱說書的為說書先生,就是這個道理。我們熟悉的《女史箴圖》就是為規定後宮女性行為準則而作的畫。

「山水畫史~1」唐代:獨立的山水,分開的南北

《女史箴圖》局部 顧愷之

縱24.8釐米、橫348.2釐米

倫敦大英博物館


到了開元、天寶年間,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唐代開始綻放自己的燦爛。唐宗室李思訓就是當時第一位的山水畫家,他用筆遒勁而細密,賦色青綠兼金碧,卓然自成一家法,也就是我們日後說的“青碧山水”。李思訓的兒子李昭道也秉承家學,人稱小李將軍。

唐玄宗曾經要求吳道子跟李思訓在大同殿共同就蜀道風景作畫,吳道子畫的是嘉陵江三百餘里的山水,一蹴而就,一天之內就完成了,李思訓則是用了數月才完成。唐玄宗感慨二人作品各有各的精妙。


「山水畫史~1」唐代:獨立的山水,分開的南北

《江帆樓閣圖》 據傳為李思訓作品


有一種觀點是“山水畫變於吳,成於李”,安史之亂後的中唐,“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的田園派詩人王維創作了一種水墨淡彩的畫法,成為“破墨山水”,與“青碧山水”分道揚鑣,中國山水畫的“南北宗”由此分開。李思訓的“青碧山水”為北宗之祖,王維的破墨山水為南宗鼻祖。


「山水畫史~1」唐代:獨立的山水,分開的南北

《明皇幸蜀圖》 李昭道

縱55.9釐米,橫81釐米

臺北故宮博物院


王維是開元間的進士,官至右丞相,仕途遭到寵臣李林甫的打壓頗不得意,晚年隱居在輞川(今西安藍田縣),篤信禪宗,與水木琴歌為友,用筆清奇,不似吳道子、李思訓,獨成一家,他的平遠山水特別工整。

王維之所以在當時就收到推崇,大抵是因為禪宗的盛行,社會崇尚那種超然物外、淡泊明志的風氣,而王維代表的士大夫階層開始隱隱有獨特的審美情調,這與唐初是完全不一樣的,王維毫無爭議成為文人畫的鼻祖,王維的風格影響了當時大量的畫家。

張璪深得王維精髓,畫的山水松石,名噪一時;張洽開創了潑墨山水的先例,他筆下的墨,或為山、或為雲水、或為林泉、遂心應手,渾然天成。

「山水畫史~1」唐代:獨立的山水,分開的南北

《江山雪霽圖》據說為王維作品

日本小川家藏


山水畫以往作為人物畫的佈景,不能獨立成題,做一個新興的畫種,到了中唐就大為興盛,與人物畫分庭抗禮,且有了宗派之分,這是人物畫也沒有達到的高度。花鳥畫是從五代開始隨著黃荃與徐熙有了最初的宗派之分。唐代山水畫也難免時代因素影響,受禪宗影響,還是帶了一定的教化成分在裡面。

山水畫特別講究佈局,以咫尺之間寫千里風景,唐代的畫論裡就提出了山水畫必須兼顧遠近、高低、疏密、春秋、朝暮、晴雨等不同因素的組合。王維著有《山水訣》及《山水論》,推崇筆法,可見其法度。“畫道之中,水墨為上,肇自然之性,成造化之功,或咫尺之圖,寫百千之景,東南西北,宛爾目前,春夏秋冬,生於筆底。”

山水畫畫派後人尊李思訓為北宗、王維為南宗,其中李思訓的作品流傳最多,而王維的流傳作品雖然不及李思訓,但是王的藝術理念傳播更為廣泛,後人更加青睞王作品透出的清淡高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