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壓樁施工工藝總結

Q1.對靜壓樁施工的要求

1、靜力壓樁與錘擊相比具有無噪音、無震動、無汙染、安全等優點,但在飽和軟粘土地區壓樁與打樁一樣,都可能產生超靜孔隙水壓力。壓樁期間,應由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的監測單位對已有建築物和管線進行跟蹤動態監測。

2、要做好施工現場的排水工作,以保證在沉樁過程中場地無積水,施工用水、用電已接入到施工現場規定之處。

3、檢查打樁機械設備、起重機具、壓力錶等。

4、壓樁機安裝必須按設備說明書和有關規定程序進行。

5、啟動門架支撐油缸,使門架微傾15度,以便插預製樁。

6、當樁尖插入樁位後,微微啟動壓樁機油缸,待樁入土至50釐米時,再次校正樁的垂直度和平臺的水平,然後再啟動壓樁機油缸,把樁徐徐壓下,施工速度一般控制在2米/分鐘以內即可。

7、當壓樁力已達到兩倍設計荷載或樁端已達到持力層時,應隨時進行穩壓。

8、壓樁施工時,應派專人或開啟自動記錄設備,做好沉樁施工記錄。

9、沉樁施工前,應先試樁。試樁數量不少於兩根,以確定貫入度及樁長,並校驗壓樁設備和沉樁施工工藝及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實際要求。

Q2.靜壓樁施工工藝流程

靜壓樁施工順序及工藝流程:測量放線→樁機就位→起吊預製樁→穩樁→壓樁→接樁→送樁→檢查驗收→轉移樁機。

Q3.靜壓樁施工準備

1、施工前,場地要達到“三通一平”要求,使施工樁機設備能順利進入施工現場。

2、熟悉施工圖紙,參加設計圖會審,做好施工放線工作。編好樁位號和壓樁行走路線程序等各項準備工作。

3、做好現場清理地下空間障礙物工作,如舊建築物的基礎防空洞、地下管線等。

4、邊樁與周圍建築物的安全距離應大於4米以上,壓樁區域內的場地邊樁軸線外5米範圍用壓路機壓實。

5、為做好靜壓樁施工控制,必須備足必要的測量儀器。

Q4.靜壓樁的驗收、起吊、搬動、堆放

1、預製靜壓樁大多由專業廠生產供應,進場後應與監理單位共同按“預製鋼筋砼方樁(04G361、”和設計圖紙及《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對靜壓樁進行驗收,並要生產廠家提供預製方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有關質保資料。

2、預製樁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0%方可起吊,強度達到100%方可運輸。樁在起吊和搬運時,必須做到平衡,不得損壞。水平吊運可採用二點起吊,吊點距樁端0.207L(L為樁長、;一點起吊,吊點距樁端0.29L(L為預製樁長,在10米、。

3、預製鋼筋砼方樁的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表面平整、密實,掉角深度不超過10毫米,局部蜂窩和掉角的缺損面積不得超過全部樁表面積的0.5%,並不得過分集中;砼的收縮裂縫深度不得大於20毫米,寬度不得大於0.15毫米,橫向裂縫長度不得超過邊長的1/2;樁頂與樁尖處不得有蜂窩、麻面、裂縫或掉角。

4、預製靜壓樁的堆放

預製靜壓樁的堆放場地要求平整堅實,不得產生不均勻沉陷。堆放層數不得超過4層,不同規格的樁應分別堆放在不同地方。堆放必須二點墊高、墊平、墊實。墊點為0.21L,要求墊點對齊。

靜壓樁施工工藝總結

Q5.靜壓樁質量控制

1、靜壓樁沉樁時,壓樁的壓力要根據現場的地質條件,通過對靜力觸探比貫入阻力平均值和標準貫入試驗N值評估沉樁的可能性,選擇好壓樁機械設備。

2、根據地質條件,單樁豎向極限承載力以及布樁密集程度等因素,壓樁機應按定額總重量配製壓重,壓機的重量(不含靜壓樁機大履和小履重量、不宜小於單樁極限承載力的1.2倍。

3、油壓表必須經有資質的法定檢測單位鑑定,並有鑑定合格證。

4、靜壓樁沉樁控制應按設計標高,壓樁力和穩壓下沉量相結合的原則,並根據地質條件和設計要求綜合確定。

5、樁端進入堅硬、硬塑粘性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土層時,靜壓樁的壓樁力為主要控制指標,樁端標高在徵得設計單位同意後,可作為輔助控制指標。

6、靜壓樁樁端進入持力層,達到綜合確定的壓樁力要求,但未達到設計標高時,宜保持穩壓1~2分鐘,穩壓下沉量可根據地區經驗確定。

7、靜壓樁施工過程中,不得任意調整和校正樁的垂直度,避免對樁身產生較大的次生彎矩。靜壓樁穿越硬土層或進入持力層的過程中,除機械故障處,不得停止沉樁施工。

8、壓樁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樁的垂直度、接樁間歇時間、樁的連接質量及壓入深度。

9、壓樁施工結束後,應做樁身的單樁豎向承載力試驗和小應變檢查樁身質量。

10、沉樁質量控制

沉樁前,應清除周邊和地下障礙物,平整場地,樁機移動範圍內場地的地基承載力應滿足樁機運行和機架垂直度的要求。沉樁順序一般採用先深後淺,自中間向兩邊對稱前進,或自中間向四周進行。樁插入土中定位時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0.5%。送樁結束後,應及時用碎石或黃砂回填密實。

11、壓樁過程中,不能隨意中止,如因操作必須,停歇時間要短。中途停歇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嚴禁中途停壓造成沉樁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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