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健康第二大“殺手”,你能忍嗎?

公共健康第二大“杀手”,你能忍吗?

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曾發佈報告稱

噪音汙染

已經成為繼空氣汙染之後

人類公共健康的第二大殺手

公共健康第二大“杀手”,你能忍吗?

噪音汙染,你能忍嗎?

反正我是忍不了

但有時候卻怎麼也趕不走不絕於耳的噪音

公共健康第二大“杀手”,你能忍吗?

藝人孫儷也曾在微博上

投訴深夜施工擾民的事

求助領導幫忙解決

引來一群吃瓜群眾圍觀

公共健康第二大“杀手”,你能忍吗?

如果遇到噪音汙染

我們到底該咋辦?

新建樓盤施工,噪聲擾民影響居民休息。項目施工單位拒不配合執法,咬定施工沒有擾民。如何才能鎖定施工的噪聲證據?

工地深夜施工,居民不堪其擾

2018年,已經退休的周大爺在新都區工業大道旁的高檔小區“天府香城”小區購買了一套130平方米新房,準備安度晚年。入住新房後,周大爺每天過著悠閒的退休生活,甚是滿足。

但好景不長,三個月後,周大爺的幸福生活被小區隔壁一個新建樓盤的動工打破了。工程建設帶來的揚塵、噪聲帶來了諸多市容環境問題,工地車輛、工人作業、設備運轉的噪聲讓周大爺整晚無法安睡。

周大爺先後給相關部門打電話反映情況,得到的結果是:時好時壞,反映整改沒兩天,工地仍舊我行我素。氣得周大爺住了幾次醫院。而隨著樓盤建設的全面啟動,施工方更是不分白天晚上搶工程量。工地內各種施工設備操作聲,同時上演了噪聲“大合唱”,夜間工地仍然“濤聲依舊”。這讓飽受困擾的周大爺更是苦不堪言。

公共健康第二大“杀手”,你能忍吗?

一天夜裡十點過,噪音又如期響起。周大爺忍無可忍,撥通了新都區城管局的舉報電話,投訴新都區工業大道附近的“百酈錦城”樓盤噪聲擾民。

接到舉報後,新都區城管局執法人員迅速到達了現場,只見“百酈錦城”施工工地大門緊閉,但施工現場內混凝土澆築聲、車輛聲、架管敲打聲陣陣入耳。執法人員表明身份,在門外喊開門,可裡面人就不理睬。幾番周折後,執法人員撥通了項目部經理電話。

“我們是新都區城管局執法人員,你是該項目負責人嗎?”

“我是項目部經理。”

“你不知道有夜間不能施工的規定嗎?而且分貝超國家規定標準了,趕緊停下來,馬上叫施工班組停工。”

“知道了,我馬上叫工人們停下來。”

“你們施工單位有沒有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

“沒有,我們工期緊,沒有時間去辦理。”

“現在都晚上11點鐘了,周邊市民需要休息,同時,你們沒有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而且沒有向區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夜間施工,所以今晚不能施工。”

“好的。我保證。”


面對查處,上演"貓鼠大戰"

工地終於安靜下來了,城管局執法人員也離開了工地現場。誰知半小時後,區城管局值班室的電話又響起來了,反映工地又偷偷開始施工了,噪聲依舊。城管局執法人員又趕到工地,催促工地立即整改,停止施工作業。鑑於施工單位反反覆覆擅自在夜間施工,違法行為惡劣,執法人員當場向施工單位開具了《調查通知書》,要求該公司到城管局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通過調查,新都區城管局依據《成都市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在夜間從事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設施工的行為,給予了施工單位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本以為周大爺能徹底睡個安穩覺了。但在2018年10月12號,成都市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所有工地停止施工作業,可這家施工單位當晚仍然在澆築地下室樓層板混凝土。新都區城管局、區建設局立即通過約談該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負責人,對其作出了責成項目內所有標段停業整頓,暫停發放《建設單位建設許可證》和《夜間施工許可證》,責成建設單位重新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規程,報區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後,恢復建設,重發相關證照,責成施工單位進行內部整改,將其納入建設信用體系黑名單,並頂格處以三萬元行政處罰。

從此,該項目的夜間擾民違法行為再也沒發生過了,周大爺終於可以睡上安穩覺了。

本期嘉賓

新都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肖正國

案件解讀

不少人認為

工地的管理和處罰應在建設主管部門

可本案中

工地噪聲問題卻是向城市管理部門投訴

遇到噪音擾民,究竟該向誰投訴?

這要從2018年1月說起。當時,省、市、區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改革要求,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將原來的住建領域的建設、規劃、房管的綜合行政處罰權劃轉到了城市管理部門。

也就是說,城市管理部門從2018年1月起,就承擔了轄區住建領域的行政處罰執法權。現在,所有的工地違法行為(包括噪聲汙染)都是城管局負責。在城市商業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超越國家標準、從事建築施工活動造成噪聲汙染,也由城管局負責。

不少人投訴噪音擾民問題時

都有這樣的經歷——

各個職能部門都表示“這塊不歸我管”

讓市民舉報四處碰壁

下面就給大家普及一下:

噪音汙染,職能部門究竟怎麼管?

施工工地目前有關噪聲汙染防治管理的法律依據主要包括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成都市建築施工現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條例。

按照監管職責劃分依據:

環保部門:負責對施工工地的噪聲分貝超標認定。

城市部門:負責對施工噪聲超分貝、夜間噪聲、無證施工噪聲進行依法實施處罰。主要針對不按按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違章作業造成施工噪聲進行處罰;針對不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擅自在夜間從事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施工處罰;針對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卻在夜間10點後至次日6點前進行未批准的施工處罰。

生活中會遇到各類噪聲:

裝修工地的轟鳴

餐飲店的嘈雜

汽車經過的呼嘯

KTV酒吧的喧譁

到底哪些屬於施工環境噪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規定了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案中市民投訴的施工環境噪聲,是指夜間施工環境噪聲汙染,是指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成都市對施工環境噪聲汙染

有哪些具體規定?

根據《成都市建築施工現場管理條例》規定,建設部門在行使行業主管部門職責,要求監管單位在城市市區範圍內,建築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採取的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同時,根據《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三十條,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城市管理部門根據《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建築施工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的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進行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公共健康第二大“杀手”,你能忍吗?

生態環境的治理關係到老百姓息息相關的生存生活環境,文明施工顯得尤為重要.施工噪聲是近年來市民投訴的重點,特別是現在黨中央講生態文明的重要性,市民關注更高,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該案的行政處罰是對工程建設領域的噪聲汙染源頭進行有效監管,規範施工單位文明施工。

同時,施工噪聲汙染治理也需要社會公眾的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權對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當發現施工工地在夜間規定時間外出現的噪聲汙染等違法行為時,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

公共健康第二大“杀手”,你能忍吗?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總編:傅澤濤 主編:張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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