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隱私只賣一分錢?檢察機關深挖買賣個人信息黑色產業鏈

你的隱私只賣一分錢?檢察機關深挖買賣個人信息黑色產業鏈

你的隐私只卖一分钱?检察机关深挖买卖个人信息黑色产业链

姚雯/漫畫

前腳買了房,立刻就接到了貸款電話;車險即將到期,多家保險公司來電推銷……不勝其煩的騷擾電話背後,你的個人信息很有可能被買賣。浙江省檢察院從一個法律適用疑難的案件入手,強化監督,經過近一年的努力,不僅認定了犯罪、引導公安機關深挖線索,而且還依法進行了追訴、抗訴,並且向有關部門移送了一批包括職務犯罪在內的犯罪線索,有力打擊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及背後產業鏈。

日前,經浙江省溫嶺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陳某甲等5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開庭審理。

手機號碼

算不算個人信息?

2018年1月,浙江省檢察院收到來自下級院的書面請示報告,原來下級院在辦理陳某甲侵犯公民信息案中遇到了法律適用疑難問題。

陳某甲是一名個人信息的“賣家”,胡某是其“買家”,曾在陳某甲處購買30餘萬條台州金融類人群的手機號碼,無機主姓名。在先行起訴的胡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訴訟活動中,胡某及其辯護人辯稱手機號碼不構成公民個人信息,法院判決認為胡某從陳某甲處購買的該部分信息不能識別特定的自然人身份,沒有對該部分指控予以認定。胡某案的判決結果對陳某甲案處理造成了一定的困擾。

手機號碼是否屬於刑法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陳某甲的行為是否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為慎重處理全案、指導後續類案,這個疑問被請示到了浙江省檢察院。

當時恰逢春節臨近,時間緊、任務重,浙江省檢察院公訴二處員額檢察官王亮、檢察官助理趙戩認真審查證據,研究法條,查閱判例,從司法解釋的規定、涉案手機號碼的屬性、案件的社會危害性等方面,得出涉案手機號碼屬於公民個人信息,陳某甲的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而且還有大量犯罪事實尚待查清的結論。

“兩高司法解釋以定義加列舉的方式將手機號碼等通訊聯繫方式明確認定為公民個人信息。”“我國已全面實行手機實名制,手機號碼與特定自然人相關聯,具有專屬性和隱私性。”經浙江省檢察院檢委會討論,一致同意承辦人意見,認為涉案手機號碼屬於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公民個人信息,陳某甲的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並要求進一步查明犯罪事實,深挖涉嫌犯罪人員。

涉案非法獲利

從不到3萬元到2000餘萬元

同年2月,浙江省檢察院發函至浙江省公安廳,建議對陳某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進一步組織偵查。檢警雙方分別抽調骨幹力量,成立專案組,更多的犯罪事實浮出水面。

陳某甲的胞兄陳某乙繫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原中國電信分公司、號碼百事通(以下簡稱“號百”)服務有限公司部門負責人。2013年至2016年9月,陳某乙從“號百”數據庫獲取手機號碼信息提供給陳某甲,陳某甲則以0.01元/條至0.2元/條不等的價格通過網絡出售給山東、江蘇、吉林等22個省、市的“買家”。從2015年開始,王某受陳某乙指使幫助陳某甲從“號百”公司數據庫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發送到指定郵箱。

“重新偵查發現,該案非法獲利金額累計2000餘萬元,涉及公民個人信息2億餘條,大大超過了原來認定的不到3萬元的非法獲利和33萬條個人信息。”王亮說。

在浙江省檢察院和浙江省公安廳的聯合督辦下,辦案監督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專案組追訴了陳某乙等犯罪同夥及下線4人,並將10多名下線的犯罪證據移送外省公安機關查處。此外,浙江省檢察院要求對胡某等4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抗訴。

犯罪嫌疑人面臨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指控

2018年9月,經指定管轄,溫嶺市檢察院以被告人陳某甲、陳某乙等5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向該市法院提起公訴。

2019年1月3日,溫嶺市法院開庭審理本案。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與5名被告人及其委託的7名辯護人均充分闡述了各自觀點,該案將擇期宣判。另外,胡某等4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再審抗訴案也已開庭審理。

“我們還藉機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專題調研,對該類犯罪的辦理和法律監督提出了意見和建議。通過準確打擊和有效指導,我省檢察機關正在努力構建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網絡。”王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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