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新規 港澳人士可在泛珠內地中小學做老師啦~

近日,《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於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發。

通知對港澳臺居民參加內地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作出了規定,只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達到相應的普通話水平等級標準,並且無犯罪紀錄,便可考取中小學教師資格,在內地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執教。

教育部出新规 港澳人士可在泛珠内地中小学做老师啦~

(教育部官方方網站截圖)

這一通知由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聯合於今年1月7日下發。這意味著合乎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後,可在內地中小學就業執教。

通知指出,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有效證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可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通知要求,港澳臺居民申請教師資格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港澳臺居民申請教師資格,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相應普通話水平等級標準。

通知指出,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內地(大陸)居住所在地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內地(大陸)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在考試所在地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在內地(大陸)就讀師範專業的港澳臺居民執行就讀省份相應師範生政策。

教育部出新规 港澳人士可在泛珠内地中小学做老师啦~

深圳市南山外國語學校濱海小學正在上課。南方日報記者 朱洪波 陳熊海 攝影報道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逐步推進,人文教育的融合也都在穩步進行中。今次對港澳人士開放內地教師資格考試,也將更進一步為港澳人士北上大灣區城市執教提供途徑。

報考條件

1. 根據《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幼兒園教師: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初中教師: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2.普通話能力:

申請人普通話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報考語文科目教師資格證普通話需要達到二級甲等水平。廣東、青海、雲南、貴州等省份的部分地區可放低至三級甲等。

港澳本地準教師增就業途徑

對於國家開放港人到內地教書,香港學界普遍歡迎。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鄧飛表示,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一個良好的開始。雖然目前回內地教書未成趨勢,但補習老師已經北上。加上香港DSE(中學文憑試)的國際認受性高,內地生通過考香港DSE然後報海外大學的做法有潛在需求。將來如果內地學校開辦DSE班,香港老師北上就業,就大有可為。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也歡迎有關措施,認為給香港準教師提供多一個就業途徑,他們有機會在內地從事教育工作,尤其參與大灣區的建設。“香港教師有一定的優勢,如英文水平及國際視野,相信不難覓得教席,而在內地教師地位備受尊重,加上國家發展不斷提高,香港教師到內地任教可吸收教育經驗,提升個人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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