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籤17億美元《田灣核電站7、8號機組總合同》

中國再次引進俄羅斯技術在國內建設核電項目。

中國核電(601985.SH)1月31日發佈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中核蘇能核電有限公司會同中國原子能工業有限公司,與俄羅斯原子能建設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SE ”)簽訂《田灣核電站7、8號機組總合同》,合同金額為17.02億美元。

公告稱,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在中國合作建設田灣核電站7、8號機組的議定書》約定”作出的。

根據合同,中俄雙方將合作建設田灣核電站7、8號機組,採用俄羅斯設計的VVER-1200型反應堆裝置,擬配備國產汽輪發電機組,參考電站(核島)為列寧格勒核電廠二期(二期1號機組已於2018年3月建成投運),電站設計運行壽命60年。

田灣核電站7、8號機組位於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田灣,開工時間計劃分別為2021年5月和2022年3月,單臺機組建設工期65個月,兩臺機組建設間隔10個月。

根據合同,俄方對電站設計承擔總體技術責任,負責核島設計,參與儀控、電氣、消防、通訊等 系統的聯合設計,負責反應堆壓力容器、蒸汽發生器、主循環管道、主泵、堆芯熔融物捕集器等14項核島主設備以及部分核島輔助設備的供貨;為俄方設計範圍轉中方供貨的核島設備以及首爐核燃料提供技術規格書;在中方實施的設備採購、建安、調試過程中提供伴隨服務。

中方則負責電站總平面規劃、常規島和BOP設計,按雙方合同分工,分階段牽頭或參與儀控、電氣、消防、通訊等系統的聯合設計,負責核島其餘設備及全部常規島和BOP設備供貨,負責電站建安、調試等工作。

中俄籤17億美元《田灣核電站7、8號機組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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