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圈“道德法治建設”,喜歡炒作攀比有汙點的藝人要“涼涼”?

演藝圈又常稱為演藝界、娛樂圈等,是泛指從事表演藝術方面事業的人的群體及其生態環境。一般認為專長於電影、電視、相聲、歌唱、舞蹈等藝術的專業人士都屬於演藝界。表演者在現代通稱為藝人(artist)。在某些地方,從事演藝事業必須加入當地的工會。

演藝圈“道德法治建設”,喜歡炒作攀比有汙點的藝人要“涼涼”?

娛樂圈變得像個大染缸,因為這個圈子內,不管從社交圈,還是利益都是非常吸引人的,相對於也吸引很多人想擠進這個圈子,早些年,一般是由星探發掘,或者正規的培訓機構或學校才能進入圈子裡,隨著社會多元素髮展,成為娛樂圈一員路子也很多。

演藝圈“道德法治建設”,喜歡炒作攀比有汙點的藝人要“涼涼”?

不在乎本身的功底,更多在於包裝和炒作,但是這樣就存在一個問題,就是是否合格,能稱之為藝人?是否明星就能擺脫“道德”束縛,我行我素?

演藝圈“道德法治建設”,喜歡炒作攀比有汙點的藝人要“涼涼”?

初入娛樂圈,關注度不是很高,只有靠宣傳,但是近些年用的比較多的就是“炒作”,無中生有,自黑,等等方法很多,對網友獲取資訊帶來很大的困擾。甚至很容易被帶偏。娛樂圈的亂象很多,近年來對娛樂圈的規範也越來多,整頓也越來越嚴。

演藝圈“道德法治建設”,喜歡炒作攀比有汙點的藝人要“涼涼”?

2018年11月16日,人民日報發文稱:“不能讓有汙點藝人從錯誤中獲利”,主要就是針對現在娛樂圈亂象進行規範,中心思想“光環越大,責任越重。作為面向大眾、影響廣泛的特殊行業,演藝人員應有志於彰顯主流價值,弘揚社會正氣,樹立正能量標杆”

演藝圈“道德法治建設”,喜歡炒作攀比有汙點的藝人要“涼涼”?

作為公眾人物,影響力是比較大的,應該有志於彰顯主流價值,弘揚社會正氣,樹立正能量標杆。針對浮躁攀比、熱衷於炒作緋聞甚至身涉違法犯罪行為,身上有汙點或者負面比較多的明星可能面臨“淘汰”。其實公眾人物更需要規範自身,作為明星,不僅僅面對的不僅僅是一小個圈子或者幾個人,而是面對全國觀眾,不一定要裝個完美的人設,但是最基本的東西要有,那就是中華的傳統美德。

引用文章一句話:“學藝先學德,做戲先做人”是梨園古訓。古人尚且如此,今人更當自覺擔當、嚴於律己,把演藝事業推向正大繁榮之境!

演藝圈“道德法治建設”,喜歡炒作攀比有汙點的藝人要“涼涼”?

雖然是娛樂圈,但是也得規範起來,亂象太多必然重視,優勝劣汰,主要對藝人本身規範起到警示作用,沒有特殊化,“德藝雙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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