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處!」重慶審結第二起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掃黑除惡進行時專欄

組織領導者鄧強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21名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2年6個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重處!」重慶審結第二起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庭審現場。

重慶晨報訊 (記者 譚遙)12月20日天下午,巴南區人民法院內,隨著主審法官對判決書兩個小時的宣讀,一起“套路收車”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終於落下帷幕。法院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鄧強判處有期徒刑25年,對其餘21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判處2年6個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另對非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的11名被告人依法定罪、處罰。

20日天下午,主審法官拿著600多頁的判決書,用了近兩個小時宣讀完判詞。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合同詐騙罪,騙取貸款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對鄧強等22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予以判刑。這也是今年我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法院審結的第二起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截至今年12月2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審案件5件95人,已審結2件53人,涉及罪名主要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受理涉惡勢力犯罪一審案件137件933人,已審結84件539人,涉及罪名主要包括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等。其中12月1日至今共審結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審案件1件33人、涉惡勢力犯罪一審案件46件311人。現有3件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審案件和53件涉惡勢力犯罪一審案件正在審理中。

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市高法院全面建立了涉黑涉惡案件辦理情況、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情況等多個工作臺賬,並指派專人負責,及時收集黑惡犯罪案件數據,按要求上報審理進度、審理情況、判決結果等信息,該項機制始終保持高效運行。為進一步健全臺賬制度,市高法院於12月14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黑惡案件及刑事大要案件報送工作的通知》,對全市法院黑惡案件及刑事大要案的統計報送工作予以進一步規範。為強化對全市法院審理黑惡案件的督導檢查,市高法院掃黑辦制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實施意見》,在督查下級法院辦理黑惡犯罪案件工作中,依託督導檢查機制,結合工作臺賬定期清查案件審理進度,督促受案法院審限內結案,防止久拖不決。與此同時,線索移送反饋、考核評估、責任追究、宣傳輿論引導等一系列工作機制得到建立和進一步健全,目前,各項機制運行良好,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市高法院要求全市法院既要對黑惡勢力堅決出重拳、下重手,充分體現嚴懲精神,又要嚴格依法辦案,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始終在法治的軌道內運行。對黑惡勢力犯罪的認定,堅決杜絕“拔高”“降低”兩種錯誤傾向,堅決避免“指標化”“擴大化”“運動化”,確保每一件案件都經得起法律、歷史和人民的檢驗。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依法嚴懲犯罪情節嚴重的黑惡犯罪被告人的同時,對犯罪情節較輕的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的被告人,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對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節的被告人依法體現區別對待的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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