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萬!險企2月罰單公佈,這一地“貢獻”近六成

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4日電 (董文博)全國保監繫統2月份對保險機構開出的罰單已全部出爐。

據中新經緯客戶端不完全統計,2月份,至少有25家險企被開具罰單,累計罰款金額約520萬元。其中,處罰力度較大的為四川銀保監局,當月單筆金額最大的罰單也來自該省。

520萬!險企2月罰單公佈,這一地“貢獻”近六成

資料圖 中新經緯熊家麗 攝

單筆最高被罰55萬元

2月份,四川、天津、北京、深圳、甘肅、湖南、湖北、江蘇8省市銀保監局紛紛出手打擊險企違法違規行為,累計開出逾40張罰單,罰款金額約520萬元。

從各地公佈的具體情況來看,當月,四川銀保監局的處罰力度較大,12張罰單合計處罰近300萬元,佔當月罰款金額總數的近6成。

其中,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綿陽中心支公司(下稱“陽光人壽綿陽中支”)及11位當事人被合計處罰55萬元。這是2月份單筆處罰金額最高的一份罰單,也是涉及當事人數量最多的罰單。

四川銀保監局表示,經查,陽光人壽綿陽中支存在欺騙投保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公司被責令停止接受銀保渠道新業務一年,11位當事人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直接負責,時任公司總經理的李勇還被撤銷高管任職資格。

此外,當月單筆金額第二高的罰單也出自四川銀保監局。

據四川銀保監局介紹,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江中心支公司(下稱“中華聯合內江中支”)因存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40萬元罰款,時任公司業務管理部經理和副總經理的兩位當事人分別被處以5萬元的罰款,累計金額50萬元。

九“不得”指明監管方向

除了上述因“欺騙投保人”以及“編制虛假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被罰外,中新經緯客戶端發現,險企被罰的高頻違規行為還包括:給予投保人中介合同外的利益;利用中介虛列費用;為其他機構牟取不正當利益;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或個人開展業務;通過中介侵佔保費。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原因與銀保監會此前列出的九“不得”內容基本一致。

今年2月26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加強保險公司中介渠道業務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不得利用中介渠道主體開展違法違規活動,並明確提出九條“不得”開展的違規行為。該《通知》直指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規重災區,要求保險公司建立權責明晰的中介渠道業務管理制度體系,也是2月份8省市銀保監局處罰的重點。

梳理2月份罰單,壽險公司在中介業務方面,通常因為“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或“給予或者承諾給予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而被罰。

例如,今年2月份,湖北銀保監局對平安人壽湖北分公司8名代理人開出的罰單顯示,4名代理人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行為,3名存在欺騙投保人的行為,此外還有1名代理人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而財險公司中,“編造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屬於高發。

此外,2月份,險企還因為以下原因被罰,包括:

變更公司營業場所未報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保險業務;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未按規定報告設立分支機構事項;部分保單記錄的客戶信息不真實等。(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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