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涵啊,並不是每個父母都值得敬重

韶涵啊,並不是每個父母都值得敬重

每每出現一些子女“不善待”“不養老”的事故時,大家都會聚焦:是什麼樣的子女連撫養自己長大的年邁的父母都棄之不顧?或者說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完全選擇摒棄了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難道良心被狗吃了嗎?

經過一番唇槍舌戰,最終結論可能是,父母從小沒有教會孩子感恩,小時候對所有的一切理所當然,老師對教知識是應該的因為交錢了呀,醫生給看病更是應該的,花花草草就該被踩,雞鴨魚牛就該被宰……大家只知道,“顧客”是上帝。慢慢的,當你老了之後,孩子長大,自然會漠視一切,不善待父母,抱怨父母沒有給自己更好的“身份”這些都還算是輕微的“病症”,更有甚者,漠視生命,就覺得全天下誰誰特麼都欠自己的啊,唯有自己最重要,不然會有那麼多的無緣無故的殺人事故?歸根到底,恐怕是對生命的不尊重吧。

子不教,父之過,那麼,當遇到張韶涵父母式的父母,那又是誰之過呢?遇到這種小小年紀孩子就被當成賺錢養家的主力,一言不合就為了孩子賺的錢把自己的孩子往死裡整的父母,又是誰的過?

做了父母,愈發感覺,孩子最無辜,做父母的沒有跟他們商量過就私自帶著完全沒有任何自顧能力他們來到這個世界,給予他們所有的關懷和照顧都是應該的,是一種責任。沒有被給予愛和溫暖,能夠長成現在這個看起來還算正常生活的人群,她也是不容易的。我們常說,家是我們最溫暖的港灣,父母是我們永遠的避風港,但在她這裡,帶她來到這個世界的父母就是她這二十年來最大的風雨飄搖。

韶涵啊,並不是每個父母都值得敬重

一個女孩子,從十五歲起,還是未成年,就要承擔養家的責任,爸爸媽媽,弟弟妹妹,此後一大家子人都在她身後遮風避雨,當錢越賺越多,想要給爸爸媽媽更好的生活,想要給弟弟妹妹更好的生活,卻在最紅火的時候,被親媽落井下石,轉走當下所有,還在各種媒體先發制人,說女兒吸毒,毀掉她大紅大紫的演藝和歌唱事業。估計一般的仇家都沒有這麼狠吧,無怪乎有人說,張韶涵一定是她爸媽仇人家的女兒吧,不然怎麼會三番五次的公開各種職責。2008年張韶涵憑藉《隱形的翅膀》紅遍大江南北,卻因為心臟問題不得不停下事業休整,而一直伴隨在張韶涵身邊情同姐妹的媽媽卻在張韶涵大病時期選擇攜款離開女兒。正如你想象的那樣,張韶涵身無分文,因為她所有的錢全部都在媽媽的賬戶下,急需手術費的張韶涵只能向朋友借了手術費完成手術。這對在女兒生病時不聞不問的父母公然和張韶涵翻臉,公然在媒體面前說張韶涵捲走所有存款,棄養父母。此時還在養病的張韶涵就揹負了“不孝”的罪名。而且,此後,她真的就涼了,一涼就是八年。

銷聲匿跡多年的她再次站上配得上她的那個舞臺,她依然驚豔四座,時光彷彿遺忘了她。還是那副堅強勇敢的小女孩,擁有這隱形的翅膀,一首《阿刁》唱出了這些年所有承受過的堅持和忍耐。當別人再問及父母,但是家人還是家人,估計她心裡想的是,父母也確實年老,經過了這麼多年的時間,很多事情,應該會想明白,會相互體諒,從此一家人好好的一起生活,甚至她可能都做好了準備,當父母微笑揮揮手,就做好了相擁而泣,過去將近十年的時間我們沒有好好的關心彼此,餘生剩下的時光裡,我們更要相親相愛。然而,她還是那個她,一心想要給家人安穩的她,而她的父母及家人,也還是那些人,只想要她的錢,越多越好,恨不得所有,其他的,他們才不關心,什麼舅舅,說要告她“棄養”,如果她身無分文,你怎麼不去告?她沒有翻紅的時候,你怎麼不告?現在又記得要告了,因為有錢的時候告了才有錢拿吧。

韶涵啊,並不是每個父母都值得敬重

其用意未免也太明顯了,受傷的小孩又一次被本應是她堅強的後盾的避風港製造了大海嘯,人性或許本就是複雜的,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可能曾經得到過父母的疼愛,可能沒有,但她一生可能都會追求。

不知道是為人父母的原因還是因為年歲增長,越來越發覺,父母子女一場也好,相識老友一場也罷,都不就講個情字嗎,情是一個雙向維度的,一旦失衡變成單項了的,持續下去,總有人會受傷,或身體或內心。有時候也會害怕,都說父母是榜樣,如果我這個榜樣做的不夠好怎麼辦?其實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就是做,努力往自己想活的樣子去做,孩子也能在成長的過程中,也能學會為自己的每一個選擇負責,為自己的人生負責,搞明白自己怎樣度過自己的人生併為之努力。在他年少有陪伴照顧需求的時候,不吝嗇自己的時間,陪他走過成長的每一步,靜等花開,待到成人,走向社會,也要懂得得體退出,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做他的避風港和堅強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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