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宗教荣誉引发的血案!宁夏父兄杀死女儿?!共造成三条人命!

宗教“荣誉谋杀”是指凶手谋杀家庭成员以达到挽回家族荣誉的目的,受害者几乎都是女性,被杀害的原因主要是“失贞”和“不检点”。

宗教荣誉谋杀案例-土耳其:少女被父亲活埋

2013年2月,土耳其东南部破获一起人伦惨案,一名16岁的土耳其少女在神秘失踪40天后,尸体在自家鸡舍底下被发现。验尸结果显示,她没有任何外伤或中毒现象,她显然是在意识清楚时惨遭活埋后窒息而亡。令人不寒而栗的是,下此毒手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生父亲。而后者的杀人动机只是由于不满女儿与男友约会,令家族“蒙羞”。

锤头知道,回汉通婚难,没有想到有如此令人发指的恶劣罪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7)宁03刑初33号

摘编如下:

公诉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瑞宝,又名马水宝,男,回族,1962年10月2日出生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公民身份号码×××,文盲,农民,户籍地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

被告人马泽平,又名马努海,男,回族,1998年1月3日出生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公民身份号码×××,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

被害人有马瑞宝之女马某甲,其男友李某甲(汉族)及载送他们的出租车司机任某乙,共三条人命。

马泽平系马瑞宝之子,马某甲之兄。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瑞宝之女马某甲(殁年18岁)与李某甲(殁年27岁)通过微信多次联系。2017年4月12日晚,马某甲与李某甲再次联系后离家出走。后马某甲的家人多方查找,并报警,得知马某甲与李某甲在一起后,马瑞宝责令李某甲将马某甲送回家,李某甲答应于2017年4月15日将人送回。

2017年4月15日凌晨零时许,李某甲由青铜峡市小坝镇租乘任某乙驾驶的×××号长城牌轿车将马某甲送往中宁县渠口农场园艺五队,在距离马瑞宝家西边109国道边李某甲下车等候,由任某乙独自驾车将马某甲送回家。

被告人马瑞宝发现家中来车后,和马泽平、马某乙等家人将任某乙驾驶的车辆挡住,马某乙打了马某甲耳光,马某甲欲跑离被被告人马泽平追回,被告人马瑞宝因对马某甲离家出走心生愤怒,遂持家中长把砍斧击打马某甲,又殴打逼迫任某乙打电话将李某甲喊来,李某甲到达现场后,见形势不妙欲逃离被被告人马泽平追回,被告人马瑞宝遂质问李某甲与马某甲的关系,在得知李某甲与马某甲同住后,心生愤怒,又用该长把砍斧对李某甲、任某乙实施殴打。

后被告人马瑞宝以到派出所处理为由,和被告人马泽平将被害人任某乙、李某甲、马某甲三人用绳子捆绑,将马某甲放于任某乙车辆后备箱,让李某甲、任某乙坐到车上,被告人马泽平驾车和马瑞宝将三人拉至马瑞宝家东边370米处便道处,下车后被告人马瑞宝持砍斧对被害人任某乙、李某甲实施砍打致二人死亡,又用砍斧击打被害人马某甲头部致其昏迷。

随即被告人马瑞宝伙同马泽平将被害人李某甲、任某乙尸体抬放至车后备箱,用从家中拿来的编织袋将被害人马某甲装好抬放至车后排座,二人回家拿了两把铁锹,继续由被告人马泽平驾车开至中宁县渠口农场太阳梁青山东路北侧山坡下,被告人马瑞宝将被害人李某甲、任某乙身上所穿衣物脱下,将李某甲眼珠挖出,将任某乙眼睛戳伤后,将二人挖坑掩埋。

被告人马瑞宝、马泽平将二人掩埋后,将所脱衣物放至车内,再驾车至中宁县渠口农场太阳梁后山主干渠西侧山洪沟处,将被害人马某甲挖坑掩埋。后被告人马瑞宝将作案使用的一把铁锹及砍斧埋至掩埋被害人马某甲尸体南侧12.8米处,将被害人李某甲、任某乙衣物及任某乙车内物品在距离掩埋马某甲尸体北侧约60米处水沟内焚烧。

被告人马瑞宝、马泽平将三人掩埋完后,将被害人任某乙的车辆停放至中宁县渠口农场园艺十队一田间后回家。经鉴定,被害人任某乙符合钝物多次作用于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李某甲符合钝物多次作用于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马某甲符合钝物多次作用于头面部致严重颅脑损伤合并吸入性窒息死亡。在杀害被害人后,被告人马泽平将被害人任某乙的OPPO手机(价值900元)拿走使用。

当日18时许,被告人马瑞宝伙同马泽平将任某乙车辆(长城C30轿车,价值21000元)驾驶至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同进村西南侧荒山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浇泼至车上,将车辆点燃烧毁。

被告人马瑞宝于2017年4月16日早晨将家中羊只全部出售。次日,被告人马瑞宝获悉马泽平被公安民警找去调查,遂带上其幼子及出售羊只的钱离家潜逃。同月19日被告人马瑞宝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马瑞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马泽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文转自微博北大锤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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