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宗教榮譽引發的血案!寧夏父兄殺死女兒?!共造成三條人命!

宗教“榮譽謀殺”是指兇手謀殺家庭成員以達到挽回家族榮譽的目的,受害者幾乎都是女性,被殺害的原因主要是“失貞”和“不檢點”。

宗教榮譽謀殺案例-土耳其:少女被父親活埋

2013年2月,土耳其東南部破獲一起人倫慘案,一名16歲的土耳其少女在神秘失蹤40天后,屍體在自家雞舍底下被發現。驗屍結果顯示,她沒有任何外傷或中毒現象,她顯然是在意識清楚時慘遭活埋後窒息而亡。令人不寒而慄的是,下此毒手的不是別人,正是她的親生父親。而後者的殺人動機只是由於不滿女兒與男友約會,令家族“蒙羞”。

錘頭知道,回漢通婚難,沒有想到有如此令人髮指的惡劣罪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2017)寧03刑初33號

摘編如下:

公訴機關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馬瑞寶,又名馬水寶,男,回族,1962年10月2日出生於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原縣,公民身份號碼×××,文盲,農民,戶籍地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原縣,住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寧縣。

被告人馬澤平,又名馬努海,男,回族,1998年1月3日出生於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原縣,公民身份號碼×××,初中文化,農民,戶籍地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原縣,住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寧縣。

被害人有馬瑞寶之女馬某甲,其男友李某甲(漢族)及載送他們的出租車司機任某乙,共三條人命。

馬澤平繫馬瑞寶之子,馬某甲之兄。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馬瑞寶之女馬某甲(歿年18歲)與李某甲(歿年27歲)通過微信多次聯繫。2017年4月12日晚,馬某甲與李某甲再次聯繫後離家出走。後馬某甲的家人多方查找,並報警,得知馬某甲與李某甲在一起後,馬瑞寶責令李某甲將馬某甲送回家,李某甲答應於2017年4月15日將人送回。

2017年4月15日凌晨零時許,李某甲由青銅峽市小壩鎮租乘任某乙駕駛的×××號長城牌轎車將馬某甲送往中寧縣渠口農場園藝五隊,在距離馬瑞寶家西邊109國道邊李某甲下車等候,由任某乙獨自駕車將馬某甲送回家。

被告人馬瑞寶發現家中來車後,和馬澤平、馬某乙等家人將任某乙駕駛的車輛擋住,馬某乙打了馬某甲耳光,馬某甲欲跑離被被告人馬澤平追回,被告人馬瑞寶因對馬某甲離家出走心生憤怒,遂持家中長把砍斧擊打馬某甲,又毆打逼迫任某乙打電話將李某甲喊來,李某甲到達現場後,見形勢不妙欲逃離被被告人馬澤平追回,被告人馬瑞寶遂質問李某甲與馬某甲的關係,在得知李某甲與馬某甲同住後,心生憤怒,又用該長把砍斧對李某甲、任某乙實施毆打。

後被告人馬瑞寶以到派出所處理為由,和被告人馬澤平將被害人任某乙、李某甲、馬某甲三人用繩子捆綁,將馬某甲放於任某乙車輛後備箱,讓李某甲、任某乙坐到車上,被告人馬澤平駕車和馬瑞寶將三人拉至馬瑞寶家東邊370米處便道處,下車後被告人馬瑞寶持砍斧對被害人任某乙、李某甲實施砍打致二人死亡,又用砍斧擊打被害人馬某甲頭部致其昏迷。

隨即被告人馬瑞寶夥同馬澤平將被害人李某甲、任某乙屍體抬放至車後備箱,用從家中拿來的編織袋將被害人馬某甲裝好抬放至車後排座,二人回家拿了兩把鐵鍬,繼續由被告人馬澤平駕車開至中寧縣渠口農場太陽梁青山東路北側山坡下,被告人馬瑞寶將被害人李某甲、任某乙身上所穿衣物脫下,將李某甲眼珠挖出,將任某乙眼睛戳傷後,將二人挖坑掩埋。

被告人馬瑞寶、馬澤平將二人掩埋後,將所脫衣物放至車內,再駕車至中寧縣渠口農場太陽梁後山主幹渠西側山洪溝處,將被害人馬某甲挖坑掩埋。後被告人馬瑞寶將作案使用的一把鐵鍬及砍斧埋至掩埋被害人馬某甲屍體南側12.8米處,將被害人李某甲、任某乙衣物及任某乙車內物品在距離掩埋馬某甲屍體北側約60米處水溝內焚燒。

被告人馬瑞寶、馬澤平將三人掩埋完後,將被害人任某乙的車輛停放至中寧縣渠口農場園藝十隊一田間後回家。經鑑定,被害人任某乙符合鈍物多次作用於頭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被害人李某甲符合鈍物多次作用於頭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被害人馬某甲符合鈍物多次作用於頭面部致嚴重顱腦損傷合併吸入性窒息死亡。在殺害被害人後,被告人馬澤平將被害人任某乙的OPPO手機(價值900元)拿走使用。

當日18時許,被告人馬瑞寶夥同馬澤平將任某乙車輛(長城C30轎車,價值21000元)駕駛至青銅峽市青銅峽鎮同進村西南側荒山處,用事先準備好的汽油澆潑至車上,將車輛點燃燒燬。

被告人馬瑞寶於2017年4月16日早晨將家中羊只全部出售。次日,被告人馬瑞寶獲悉馬澤平被公安民警找去調查,遂帶上其幼子及出售羊只的錢離家潛逃。同月19日被告人馬瑞寶被抓獲歸案。

被告人馬瑞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馬澤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本文轉自微博北大錘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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