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地下"軍工廠"頻向窗外試槍 被警方摧毀

廣西地下

警察將犯罪嫌疑人制服。

廣西地下

警察在地下“軍工廠”勘查。

中新網貴港3月15日電 廣西貴港市一藏匿於農村家庭的“軍工廠”,因經常高調向窗外試槍,被民眾舉報。3月15日,貴港警方披露摧毀了該特大制槍販槍團伙,繳獲槍支5支、空包彈3682發和其它制槍設備工具、原材料一批,抓獲8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介紹,自去年10月中旬“神劍1號”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貴港平南縣公安局通過各種形式發動群眾積極提供涉槍涉爆線索。今年1月初,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大新鎮大中村村民梁某勇在家中非法制造槍支並販賣,並經常在自家中向窗外試槍。

專案組民警通過大量走訪調查,對犯罪嫌疑人梁某勇的社會關係和活動軌跡進行了全面徹底的排摸核查,最終確定這是一個特大制槍販槍團伙,並鎖定梁某勇、蒙某軍等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梁某勇家中就是制槍窩點。

1月26日凌晨,貴港市公安局組織143名刑偵和特警精幹力量分往10個地點開展集中統一抓捕行動。由於梁某勇持有槍支,而且家中還極有可能藏有炸藥,行動前專案組制定了詳細周密的抓捕方案,確保萬無一失。

當天凌晨4點,行動組民警從正門、三樓樓頂同時開展突襲抓捕行動。梁某勇在臥室聽到動靜正想起床查看,卻被警察破門而入將其牢牢壓在床上。經搜查,梁某勇的枕頭下發現一把自制手槍。同時,在其家中還搜出自制手槍1支、彈殼9枚、射釘彈363粒、手槍轉輪4個和其它槍支零部件,以及機床1臺和其它製造工具一批。

當晚,其餘7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在其家中抓獲。整個行動警方共繳獲槍支5支、自制槍械半成品31件、小口徑步槍彈5發、改裝軍用子彈2發、12號獵槍彈1發、軍用空包彈1發、空包彈3682發、鋼珠117顆、鋼管、彈簧等制槍原材料一批,氧氣切割機、衝床、鑽床、機床等主要機械設備34件、瞄準鏡2副。

目前,梁某勇、蒙某軍等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由於涉嫌吸毒被依法強制戒毒。

中新網南平12月8日電 (張新 丁晨 陳宇)近日,幾名福州男子為尋求刺激,從非法途徑購來獵槍,帶著獵狗組團到福建南平延平深山裡打獵,但被早已布控的延平警方抓獲。

今年10月,樟湖派出所接到村民舉報,稱在樟湖鎮溪口村的深山裡常有幾名外地男子前來打獵,於是民警立即對該情況展開細緻調查,並交待村民一旦發現外來打獵人員立即和派出所聯繫。

12月5日9時許,民警再次接到村民的舉報,幾名外地男子持槍進山打獵,車輛停在316國道樟湖段一庫灣處。民警趕到現場,發現一輛白色麵包車,車內空無一人。民警判斷車上人員應該已渡江到對岸的深山裡去打獵了。為了不打草驚蛇,民警留了一人監視麵包車,另在沿路不遠處設置了兩個卡點蹲守。

14時許,5名打獵人員下山,駕駛麵包車離開,很快就進入民警設置的第一道卡點,民警上前表明身份,示意停車檢查。但麵包車非但不停,還加速衝卡而過。

在第二個設卡點,民警向村民調來一輛剷車將道路封死。麵包車駕駛員見無路可逃,拐進路邊一條小道,將車停在一家養豬場旁,車內五名男子各自揹著一個揹包下車四散逃竄。

經過民警的奮力追捕,章某等3人被成功抓獲,並當場從他們的揹包內查獲3把分解後的獵槍。

民警在麵包車上查獲2頭剛被獵槍打死的野豬,及4只用於協助打獵的獵犬。另兩名男子逃離現場,民警在其逃跑的小路邊發現一隻丟棄的獵槍。

經查,5名嫌疑人均是福州人,因為都愛好打獵,而打野豬需要團體合作,他們便通過非法渠道購買了5支獵槍,帶上獵狗組團來樟湖鎮溪口村的山裡打獵。今天,他們成功打獲兩隻野豬後準備返回福州,卻被早已佈下天羅地網的延平警方抓獲。

目前,章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他兩名嫌疑人正在進一步追查中。(完)

【延伸閱讀】廣西一公司法人網購仿真槍當玩具 涉非法持槍受審

中新網柳州7月24日電 (孫濤 李佳)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公開開庭,審理了當地一家貿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某,通過網購境外仿真槍,涉嫌走私武器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期間,張某在明知從境外購入“仿真槍”系違法的情況下,仍然向賣家提供自己位於柳州的聯繫方式,通過“淘寶”購物網站向位於香港的賣家分別購買了三把“仿真槍”,並與賣家商議由賣家通過郵政快遞的方式寄送。其中,兩把“仿真槍”在入境檢查時,被海關緝私部門查獲並收繳。

2014年9月1日,柳州海關緝私部門在張某家中查獲“仿真槍”12支(包括前述其已收貨的一支)、“仿真槍”殘件1支、“仿真槍”配件若干,“仿真槍”塑料彈丸(“BB”彈)若干等。經鑑定,上述共計14支“仿真槍”中,13支能夠以壓縮氣體發射彈丸,符合我國法律定義的槍支特徵。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直接向境外走私人購買3支符合槍支定義的“仿真槍”,由境外走私人逃避海關監管遞送入境,同時還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符合槍支定義的“仿真槍”10支,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走私武器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日庭審上,張某及其辯護人對網購、持有上述槍支無異議,但辯稱張某在主觀上不明知上述“仿真槍”是法律意義上的槍支,認為只是玩具,希望法院對張某從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法庭在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後陳述後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

(2015-07-24 22:14:02)

【延伸閱讀】警方稱王林“非法持槍”缺證據 搜住宅未見

新京報訊 (記者楊鋒)兩年前,“大師”王林因“涉嫌非法行醫”、“涉嫌非法持槍”被江西萍鄉蘆溪縣立案調查。昨晚,萍鄉市公安局通報稱,蘆溪縣公安局依法搜查王林兩處住宅,三次傳喚王林詢問,詢問了王林多個地點的社會關係人及鄰居等二十餘人,均未獲得有價值的涉案線索,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件證據不足。

前日,萍鄉市衛計委通報調查結果稱,未發現王林“非法行醫”的有效證據及線索。

通報稱搜查住宅未見槍

昨晚,萍鄉市公安局通報稱,2013年7月30日,萍鄉市民鄒某向蘆溪縣公安局舉報稱:王林持有一支5連發來復槍。為此,蘆溪縣公安局依法受理、送達《受案回執》並於同年8月1日立案偵查。

2013年8月1日、8月6日,辦案民警對王林位於蘆溪縣、宜豐縣的兩處住宅分別依法實施搜查,未發現涉案槍支。

2014年4月9日,在獲悉王林自香港回到深圳後,辦案民警趕赴深圳,依法將王林傳喚至深圳市公安局接受訊問。同年,辦案民警又先後兩次依法傳喚王林到蘆溪縣公安局接受訊問。

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蘆溪警方先後尋找並詢問了王林多個地點的社會關係人、鄰居等二十餘人,均未獲得有價值的涉案線索。

目前,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件證據不足。

身邊人稱其有獵槍手槍

此前,王林關門弟子鄒勇稱,王林家中私藏槍支,曾外出打野鸕鷀。據稱,王林持有的是一支5連發來復槍,2008年,其攜槍到宜豐縣一個水庫打野鸕鷀;2011年,曾有人目擊王林在蘆溪“王府”後院,持槍打鳥。

2014年10月,王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捏造說我家裡有什麼槍支彈藥,全是斷章取義,捏造事實,司法系統早就撤案了。”但在今年5月接受媒體採訪時,蘆溪縣公安局長盧政武否認撤銷該案。

在立案調查至今兩年間,新京報記者曾多次致電蘆溪縣公安局和萍鄉市公安局追問進展,對方始終稱“在調查中”。今年5月,盧政武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拒絕透露調查進展,只稱“現在是非常時期,到了合適的時候,我們會對外公佈。”

但據去年《東方早報》報道,王林“非法持有槍支案”立案後,跟隨王林多年的史國良曾被警方問訊。史國良稱,王林不僅有獵槍,還有做工精細的手槍,但早已被王林的司機帶走轉移。另一名跟隨王林多年的人說,他親眼目睹槍被王林的司機拿去高溫熔化了。

(2015-07-09 06:55:02)

【延伸閱讀】江西萍鄉警方被指未實質調查王林涉非法持槍

稱未發現“非法行醫”有效線索證據;“非法持槍案”兩年無果

“氣功大師”王林2013年被曝“非法行醫”,江西萍鄉市蘆溪縣稱成立調查組徹查。近兩年後,近日,萍鄉市衛計委表示,經排查,未發現王林“非法行醫”的有效線索和證據。

2013年8月,曾接受王林“氣功治病”的吳志輝第一個實名舉報。昨日,他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後來蘆溪縣衛生局曾找他詢問,但僅此一次,調查結果從未向他反饋。此外,王林還身陷“非法持槍案”。蘆溪縣公安局立案至今已近兩年,仍無調查進展和結果。

昨日,就相關情況,新京報記者多方聯繫王林均未獲其回應。 新京報記者 楊鋒

■ 焦點

萍鄉市衛計委:

未發現其坐診賣藥擺攤

萍鄉市衛計委一負責人表示,蘆溪縣衛計委於2013年7月29日成立專項調查組。

調查顯示,調查組在全縣11個鄉鎮、138個行政村、198個衛生室進行摸排,未發現有群眾經王林用氣功治過病。

對蘆溪縣所有的10家醫療機構進行排查,未發現王林在縣內醫療機構坐過診。

到蘆溪縣的醫藥公司調查,未發現王林有藥品或者輔助醫療設備的採購記錄。

走訪王林附近30戶居民,併到縣電視臺、縣城管局、縣工商局等單位進行調查瞭解,確定王林未在蘆溪縣轄區內掛牌開設醫療門診或者擺攤設點,也未進行醫療廣告宣傳。

該負責人還介紹,據核查,王林非蘆溪戶籍,居無定所、行蹤不定,在蘆溪居住的時間極少,因此,在無群眾舉報且未發現其掛牌營業的情況下,未能發現其開具處方、銷售藥品、發功治病等“行醫”的有效線索和證據。

萍鄉市衛生監督所也督促轄區其他區縣進行調查核實,未發現王林開具處方、銷售藥品、發功治病等“行醫”的有效線索和證據。

昨日,就萍鄉市衛計委關於王林非法行醫的調查過程等相關情況,新京報記者聯繫了萍鄉市衛計委政宣科,但截至發稿,對方未予以回應。

追訪1

舉報人:問過一次後再無動靜

王林自傳《中國人——王林大師寫真》中,圖文並茂講述了王林“發功治病”的案例。書中一篇題為“王林小傳”的文章稱:“王林大師功力深厚,不只用來表演,更將自己的神奇醫術用來治病救人,從國家元首、軍政要員到富商巨賈和平民百姓,不少疑難雜症以至絕症,經他發功治療,常能手到病除,氣到痛消。”

2013年7月28日,蘆溪縣衛生局表示,王林並未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具備行醫資質。蘆溪縣委宣傳部長龍軍稱,針對王林涉嫌非法行醫情況已成立調查組徹查。隨後,江西省及蘆溪縣衛生部門對外公佈了舉報電話。

當年8月6日,曾接受王林“氣功治病”的吳志輝第一個實名舉報王林。吳志輝稱,2011年9月,他曾花6萬元找王林看臉部色斑問題,王林對其“發功”後,讓其喝了一杯白色藥水,但病情並無改善,他感覺受騙。

昨日,吳志輝告訴記者,2013年9月5日上午,他在蘆溪縣衛生局接受了衛生監督員李波、章桂清近40分鐘的詢問。“我向他們介紹了事情經過,詢問全程有錄音。”那次調查詢問筆錄記了滿滿3頁紙,一式兩份,筆錄上有吳志輝和兩名衛生監督員的簽字。

“至今沒有給我反饋意見,也沒有任何答覆。”他表示,調查詢問僅這一次,此後有關部門再未找他了解情況,他也未得到任何反饋和答覆。

吳志輝稱,直至昨日才得知萍鄉市衛計委已作通報。對於該通報,他表示不滿意,通報隻字未提他的舉報情況。

追訪2

知情人:“非法持槍”未實質調查

除涉“非法行醫”外,王林還被指“非法持有槍支”。

據王林關門弟子鄒勇透露,王林家中私藏槍支,曾外出打野鸕鷀。據稱,王林持有的是一支5連發來復槍。2008年,王林攜槍到宜豐縣一個水庫打野鸕鷀;2011年,曾有人目擊王林在蘆溪“王府”後院,持槍打鳥。

2013年8月1日,蘆溪警方認為“王林非法持有槍支案”符合立案條件,決定立案偵查,辦案機關為該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此後,記者曾多次致電蘆溪縣公安局和萍鄉市公安局追問進展,但對方始終稱“在調查中”。

2014年10月,王林對媒體稱,“捏造說我家裡有什麼槍支彈藥,全是斷章取義,捏造事實,司法系統早就撤案了。”但在今年5月,蘆溪縣公安局長盧政武卻否認撤銷該案。

昨日,新京報記者致電萍鄉市公安局詢問案件進展,一負責人稱該案仍在調查中,並稱目前尚無調查結果。記者多方聯繫盧政武,但其始終未接電話未回短信。兩個月前,他在受訪時亦拒絕透露調查進展,稱“現在是非常時期,到了合適的時候,我們會對外公佈。”

另有在萍鄉官場就職的知情人士透露,當地警方在此事輿論平息後,就再未進行實質性調查,“一再以‘在調查’拖延,是想不了了之,他們也沒想到,衛計委這調查結論一出,又把非法持槍這事重新炒起來了”。

(2015-07-08 06:50:30)

【延伸閱讀】王林“非法持槍”案已立案2年 警方被指故意拖延

萍鄉市衛計委:

未發現其坐診賣藥擺攤

(2015-07-08 06:47:00)

【延伸閱讀】黑龍江廳官許兆君被雙開:涉非法持槍 曾任2地市書記

中新網哈爾濱2月10日電 (記者解培華)黑龍江省紀委今日對外發布消息,原黑龍江省政協副巡視員許兆君、原黑龍江省農墾北安管理局黨委書記許先珠,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黑龍江省紀委已對上述兩人分別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曾任兩地市長、市委書記的許兆君涉嫌非法持有槍支。

根據10日公佈的黑龍江省紀委的調查,許兆君在任職伊春市長、市委書記及雞西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違規為親屬謀取私利;大額財產來源不明;與他人通姦;非法持有槍支。

據黑龍江省紀委通報,許兆君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大額財產來源不明及非法持有槍支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許兆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同時被黑龍江省紀委公佈的原黑龍江省紀委對省農墾北安管理局黨委書記許先珠也因嚴重違紀,並因受賄、貪汙問題涉嫌犯罪,被處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5-02-11 07:48:41)

【延伸閱讀】10名中國人在加納非法採金被捕 被指控非法持槍

參考消息網5月20日報道加納當局稱,10名涉嫌在加納非法開採金礦的中國公民正面臨非法持有槍支罪的指控。

據美聯社5月18日報道,法官弗朗西斯·奧比裡18日批准每名被告在繳納1.2萬美元后獲保釋,並將延期審理該案。5月晚些時候,該案的聽證會將在加納首都阿克拉舉行。每名被告都被控非法持有槍支罪,他們通過翻譯表示拒不認罪。

加納當局表示,相關部門接到消息稱這些中國人在加納的阿散蒂省非法採礦。警方稱,在對這些中國人的住所進行搜查時,繳獲了至少9支槍以及彈藥。

目前尚不清楚加納當局要如何處理這一非法開採金礦問題。

據英國廣播公司網站5月19日報道,西非國家加納當局說,在加納中部因非法開採金礦被捕的10名中國公民18日在出庭受審時被控非法持有槍支罪。

大批中國人近年來湧入加納開採金礦。而他們在那裡開發的大多屬於小型金礦。加納法律禁止外國公民在加納從事小規模採礦作業。

加納當局還表示,被警方查處的中國非法金礦開採者中有人並沒有合法居留手續或工作許可。加納2013年遣返了4700名非法採金礦工,其中大多數為中國人。

廣西地下

加納,加納被稱為非洲的“黃金海岸”,是非洲大陸第二大黃金出口國,每年大約能達到15億美元。

(2015-05-20 09:37:49)

【延伸閱讀】夏薩沙非法持槍被判3年半 曾曝張馨予是坐檯小姐

日前,擁有128萬粉絲的網絡“大V”“港慫薩沙”(原名夏薩沙),因非法持有槍支罪被東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據瞭解,去年一名女子報警稱遭夏薩沙持槍威脅後,警方在其住所中查獲槍支6把。目前,夏薩沙已被吉林省政協撤銷委員資格。

夏薩沙住所內搜出6把槍

33歲的夏薩沙網名為“港慫薩沙”,他對外自稱是“北京出生澳洲長大的香港人”,在其百度百科介紹中,也寫著國籍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也是“著名金融投資人、基金管理人、金融跨行業整合專家”。因其在微博上非常活躍,目前粉絲已達128萬人,他也曾曬出自己的名車車鑰匙、香港身份證等。

他被指控犯非法持有槍支罪於2014年6月4日被羈押,同年7月11日被逮捕,9月4日被公訴。據公訴機關指控,夏薩沙在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某公寓房間內,非法持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共6支,於2014年6月4日被查獲。

據瞭解,2014年6月4日,一名女孩報警稱,她酒後被夏薩沙帶到位於東方廣場的這間公寓房間內,夏薩沙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並從房間內拿出一把手槍威脅她。警方趕到現場後,在其住所內搜出了6把槍。

據知情人透露,該名報警的女孩經常在夜店出入,當晚被夏約至公寓後發生糾紛,夏便掏出槍對其威脅,案中並不涉及強姦。

已被撤銷政協委員資格

東城法院審理後認為,夏薩沙無視國法,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情節嚴重,其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另據瞭解,賣給夏薩沙槍支的是一名內蒙古人,目前也被當地警方控制。

在此前他和演員張馨予名譽權糾紛的案件中,爆出他的吉林戶籍身份,當時是吉林省政協委員。

據新京報記者瞭解,在2014年9月26日(當時其已被公訴),吉林省政協十一屆七次常委會會議通過,作出了撤銷夏薩沙的吉林省政協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撤銷原因是“因涉嫌犯罪”。

近日,吉林省政協相關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證實,夏薩沙已經不是吉林省政協委員。

追訪

母親替夏薩沙了結民事官司

2012年底,夏薩沙在個人微博爆料稱著名演員張馨予是“坐檯小姐”,因其身份特殊、粉絲眾多,該事件一度為網絡熱點。後張馨予狀告夏薩沙侵權勝訴,但夏薩沙不配合賠款和道歉,該案歷時近兩年才執結。

為發立案通知、討要執行款,該案主審法官、執行法官均到過夏薩沙位於東方廣場地下一層的公司。而去年5月14日,夏薩沙拒不履行判決,執行法官趕到其公司時,這家單位已人去樓空。東方廣場工作人員告知因該公司欠租,辦公區已被收回。

當時,執行法官還查到,夏薩沙在內地根本沒可執行的財產,如房產、存款等,後法院只能凍結他在公司的股權,限制其出境。直到2014年8月,其母主動找到執行法官,代夏薩沙履行判決義務,交納了近7萬元的賠償款,以及延遲履行的債務利息、夏薩沙的書面致歉函、拒不履行判決的罰款。而當時夏薩沙因涉嫌刑事犯罪在羈押中。其個人微博自去年6月2日再無更新。

(2015-01-26 07: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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