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八大创新理念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


日照:八大创新理念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

鲁网日照1月29日讯 1月29日,日照市新闻办召开《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情况通报的发布会。

《意见》的出台,是日照市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目前,全市规划城市社区198个(东港区98个、岚山区24个、莒县36个、五莲县13个、开发区23个、山海天4个),建成纯城市社区79个(东港区55个、岚山区3个、莒县1个、五莲县13个、开发区5个、山海天2个)。每个社区基本都通过新建、购买、租赁等方式配建了社区服务中心,折合使用面积约8万平方米。农村社区顺利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截止2018年底,全市规划农村社区398个,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98个。

《意见》共6部分20条,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机制。

第一部分,明确了日照市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了“两步走”的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到第五步部分,安排部署了日照市城乡社区治理的重点任务。主要围绕强化党建引领、坚持规划先行、健全治理体系、整合服务供给等四个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第六部分,健全了日照市城乡社区治理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研究和宣传,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

《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中央和省《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日照实际,提出了具有日照特色的城乡社区治理新理念和新方法,具有八大创新:

创新之一:突出党建工作在引领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意见》要求在城乡社区构建党组织网络,实施社区“沉网工程”;加强社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社区党组织星级争创活动;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建立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领导。

创新之二:分类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意见》要求,在城市,加快推进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新建住宅区、已完成拆迁的城中村和村改社区以及原未纳入城市社区治理体系生活区三类重点区域的社区建设;在农村,分“优化提升型、加快推进型、稳步发展型”三种类型稳步推进社区建设。

创新之三:将城乡社区建设与我市有关重点工作相结合。将社区建设与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文明村镇、卫生城市、创新型城市、平安社区、雪亮工程、社区智慧警务、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为以上工作的推进落实搭建重要平台。

创新之四:探索创新了一批城乡社区治理的有效方式。开展在职党员到单位联系社区和居住地社区“双报到”、建立通过担任兼职委员、进入业主委员会等“五进入”机制;在加强社区治理方面,创新实施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两代表一委员”“五社联动”机制;深化村(居)民自治实践,建立分层协商制度;物业管理方面,抓好“红色物业”建设,加强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

创新之五:进一步做实做细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模式。在城市,构建“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的组织网络。在农村,取消原管理区、片区等管理模式,对实现集中居住的社区,建立“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村民小组党小组”的组织网络。全面推动综治、信访、卫生保健、安监等网格与党建网格“多网融合”,实现党的建设、安全维稳、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和社会治理等工作“一网统筹”。

创新之六:按照“工程化、项目化”要求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在目标要求上全面指标化。其中,到2020年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覆盖率要达到100%;每个城市社区具备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者占比达60%以上,且不少于5人;每个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且至少有1名专职社工。

创新之七:配套制定三大类社区清单。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要求,配套制定并下发了三大类社区清单。日照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事项清单10项,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居民自治实践;日照市城乡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9项和日照市社区工作负面事项清单10项,协助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对社区工作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凡不属于清单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但确需社区协办的,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进一步为社区减负增效。

创新之八:创新保障机制和措施。成立城乡社区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打通社区工作者正常晋升培养通道,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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