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司机突然晕倒在方向盘上,无驾照乘客推开他把车开到安全处致其死亡有何后果?

春江暮雪观天下


这个无驾照的乘客也是够厉害的!也许他不会开车,但是在关键时刻却急中生智,推开昏倒的司机,并把车开到安全的地带。

他这种行动不是鲁莽,不是违法犯罪,而是一种见义勇为,紧急避险。他的这种行为救了一车人的生命,应当受到表彰和奖励,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



第一,公交车在行驶途中,司机突然发病,昏倒不能自理。那么公交车就失去了控制,这是非常危险的,公交车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倾倒或者坠河的风险,广大乘客的生命安全就受到了威胁。

在这个时候,应当刻不容缓,任何迟疑或者不管不问,就有可能是错失良机、坐以待毙,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该名乘客只是在处置紧急事件,主要任务并不是驾驶公交车,而是为了救人。所以其有没有驾照都是无关紧要的,最主要的是其能把车弄到安全的地方,这就是最大的功劳。

第三,公交车司机的死亡是由于其自身疾病造成的,与乘客推开公交车司机不推开公交车司机的行为无关。推开公交司机是为了将车开到更安全的地方,推开公交司机更是为了抢救公交司机争取时间。

乘客的这种行为何错之有?公交司机的死亡应当由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对于该乘客,不但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而且对于该乘客应当奖赏和表彰。

不知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


法重情深


还记得动车上那个女医生为动车上临盆的产妇接生吗!产妇因为婴儿生下来后吸入性肺炎把女医生告上法庭,后面法院以医生必须定点行医为由,判女医生赔偿产妇2万元!所谓的定点行医就是说医生只能在医院才是医生,出了医院你的身份就不是医生,就不能行医!!这个故事就是很生动的例子!整个事故当中必须寻找出最大的收益点,判决忽视了受益点单谈受害点,忽视二者之间的联系!就是所谓的同情弱势群体!出发点本身就带偏颇了。现在的扶不扶也是这样,只要求被告人提供证据证明没撞人,相反原告只需要等待最后的结果,官司赢了赚一把,输了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自己只是浪费一些时间陪人玩了一个不会输的游戏而已!回到客车问题上,如果法官能够带入因果关系充分考虑,司机的死亡必须由自身和他所在的单位负责。而救人者应该给于肯定!


空中水域


车在行驶中公交司机突然晕倒,一位无驾照乘客挺身而出把司机推向一边将车停稳后见司机己死亡问这位乘客能担当什么责任?先说司机晕倒就不是普通身体不适那么简单,一般极有可能脑出血心梗等重症。既然这两种要命的病抢救时间是发病时的黄金五分钟,就是车上乘客有医生出来抢救也"逮”把车停下来呀,那位“无证驾驶”的乘客如果不推开司机把车停下怎么救人?说这位无证乘客勇敢地“抢夺”驾驶员位子拯救了全车人的安全不值得赞扬吗?危难当头是一个人重要还是公共财产和一车人安全重要谁都清楚。尽管这位无证驾驶哪怕是酒后驾驶他是在救司机,救全车乘客,救公共财产,他不是在练手……如果我在现场我也会第一时间冲在前面把车开到安全地方停下,我认可承担无证驾驶的“罪名”,因为我做了一件让人震撼的小事!要是家属追责纯粹是四六不懂!如果法院支持判责就没有公证的存在!应奖励这位无证驾驶员,弘扬见义勇为的正能量!


强歌69363307


首先客车驾照必须是A证,现在全国有B或C证可以说多如牛毛,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不采取措施,可能整车人生命受到威胁。B或C证完全可以控制车辆的。当然可以参与紧急避险操作。如果没有证,一般人也基本懂得汽车的基本原理。就如同幼儿可以不通过驾校考试也可以控制玩具车一样。在紧急避险是时控制车辆,总比眼看着整车人遇难而无动于衷要强。

紧急避险肯定是有风险的,如同救人,可能救好,也可能救不好,有时把自己也打进去。但我们能责怪救人的人吗?

我们再也不能产生那种如果你没有撞,你干嘛要扶的混账逻辑了,社会风气已经被他们严重破坏了。

英雄永远都是英雄,向敢于献身的英雄致敬。


36福缘


看到最近网上有很多这样的提问,什么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车主要不要负责!正在偷孩子的人贩子,被母亲砍死,母亲要不要负法律责任等等!

我想说我们的社会怎么了?我们非要让目前已经仅存的少数有正义感的人也变成冷漠之人吗?

我们的生活中就不允许有英雄存在吗!

他为了挽留整车人的生命安全,做到了自己能力之外的事情,他就是英雄!即便在这个过程中,有损失,但总体是利大于弊!不能指望每个人都能做好十全十美,即能救司机,又能保证车子安全,即便是专业人士在这一刻他就能做好尽善尽美吗?也未必!反倒是非专业人士在关键时刻,做出这样都的选择,并站出来完成这一系列的操作!让我们敬佩!

这个社会不能寒了好人的心!


石头l行者无疆


法律讲究的是结果,并不是道德与人情。

司机发病,已经倒在驾驶位上,同时,车辆仍在继续行驶中,即使司机没有加油,由于惯性,车辆还是会继续行驶,车速由坡度来决定。

老王多年来一直驾驶四轮拖拉机(这可不是一般的拖拉机,而是4102的六轮车,乡下很多人会开,也流行)。客车在下坡路段行驶中,客车司机晕倒后,老王发现后,立马上前,一手扶住方向盘,一手将司机移工驾驶位,由于司机失去意识,歪倒在旁边。老王坐上驾驶位,握紧方向盘,滑行500米后将车停下。后检查司机,已经死亡。

通过CT发现,司机有头骨骨折。后上法庭,判老王有违法行为。理由是,车辆滑行太远,超过应急的距离。司机本来是低血糖,老王给摔出个头骨骨折,脑挫裂伤。于是老王负责赔偿家属65万元。

亲们,莫喷,我,这种事,好像见过一回,就是这样弄的。


春风花雨


以后遇到客车司机晕倒方向盘上,请原谅我不作为因为我的C照不能开这A照的车,以后有人落水求救请原谅我不能救你,无论我是否会游泳因为我没有下水证,如果你有事求救请 原谅我不能救你,因为我没有救人证,不要怪我冷漠 不要骂我不是人 因为我还有身份证 以上是发点小牢骚 就事论事 紧急情况紧急对待 生命安全永远第一位 社会风气会越来越好 国家的法律会越来越健全 相信党和政府不会让好人寒心的,视情况而定 救人做事不止要尽力,还要量力而行不要让自己去救人反而成为被救者


学义85277510


按照法律规定,这应该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理所当然不应被追究你所说的那几种罪责。

但是,法规是法规,结果是结果。法律的裁量权有时,真是被太多的控制在了法官一人的手里,所以最后是否会被追责,还要看法官是否喝高,或,他是否其实只是个和稀泥的高手。

但,无论是否被追责,在那一刻,都别去考虑那么多了,为了一车人的生命,也更为了你自己的生命,该出手时,就出手吧!

试想,若万州那个公交上,倘有一人出面劝说那个泼妇,甚至,动手去制服那个泼妇,惨剧,也许就绝不会发生。

当然,不出手,你,也没有任何的责任,但,就如那一车人一样,虽,没有任何的责任,却,永远成了那个泼妇和那个愤怒司机的江底陪葬!



岂能尽如人意14960


天地良心,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司机突然发病,晕倒在方向盘上,此时此刻,公交车仍在行驶中,一车人的生命危在旦夕。这位乘客挺身而出,虽没有驾照,但起码会开车,把车开到安全处,一车人得救。

非常时刻,必须有非常操作,这真是见义勇为!司机的死亡是因为他有致命疾病,或许有人傻傻地问,有些病突发时,不能乱动身体。那请问,一车人的生命重要,还是一个病人的生命重要?如此犹豫徘徊,时机错过,或撞车,或撞桥,追悔莫及!

此种义举不负任何责任!司机的死亡费用应该由公交公司出,社会更不应质疑这位乘客,大不了全车人为他众筹,为他分忧。


阿伦196836844


正常行驶,司机晕死,乘客推开他,乘客开车到安全地带,这是勇敢果断处理。挽救一车人生命安全。乘客不负任何一切责任。值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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