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種特殊的“官”,雖沒官位但權力很大,人人都巴結

封建時期,為了加強各州縣行政效率,許多地方開始推行“長官責任制”,說白了就是由各地區長官全權負責本部事務,使官僚主義機械運轉更為流暢,不過眾多瑣事集於一身,一個人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幕府機構應運而生,為人熟知的“師爺”也在此列。

隨著時間發展,幕僚制度發展日漸完善,形成了一個嚴密有效地小集體,共同處理政務,歷史記載:“王出宮,則幕人以帷與幕等送至停所,掌次則張之。”可見每當王候出巡,身邊的幕僚都會提前準備各種禮儀。

俗話說“無幕不成衙”,可見幕僚已經成了古代行政機構的重要組成人員,“師爺”則是常見的幕僚人群,換句話說,每一個地方政府組成大致如此,滿清時期全國上下總計上千個衙門,每一個行政長官身邊至少有三到五個的陪同人員,換算下來全國上下的“師爺”可達數萬人。

古代一種特殊的“官”,雖沒官位但權力很大,人人都巴結

美國學者曾說道:“隨著官員職能的全面型發展,“幕僚”人數也隨之增多,調查顯示人數呈逐年上升態勢,清朝達到了鼎盛時期,師爺的職權也越來越大。”開始從幕後走到了臺前,受到老百姓的普遍關注。

史學家曾說過:“現今社會的治理方法,主要依靠幕僚、長隨等人,官員空有虛名而不幹實事”,事實表明這種說法非常正確,正是這些人的存在讓行政制度變得簡單而高效,然而他們並不是常規的編制人員,導致這些人參差不齊,貪汙腐敗現象嚴重。

其實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經有了“幕僚”的出現,戰國時期各國都有知名的王侯,身邊聚集了一大批能人異士,平時由王侯供養,等到用人時所有門客都會竭盡辦法出錢出力,這種門客之風逐漸形成了一種常規行業,看似門檻較低,卻不是所有人想當就能當的,要想成為一個合格的幕僚,必須有真才實學,得到主人認可才行。

古代一種特殊的“官”,雖沒官位但權力很大,人人都巴結

師爺類似於今天的秘書,兼具智囊角色,眾所周知,衙門是審理案件的主要處所,不僅需要收繳地方稅收,還要審理民事訴訟案件,一些常規的職務往來更是分內之事,似乎師爺要比行政長官更費心。

古代做官也追求廉政策略,師爺們成了接受篩查的第一線,有時候還要替長官扛雷,平時要接受法律知識學習和各種行政手段,並不像表面上那樣輕鬆。

“幕僚”制度不斷完善,鼎盛時期幕僚自主行使地方權力,完全脫離了“長官”管轄,不過朝廷卻不會給他們發放俸祿,工資皆由行政長官自行解決,因此請“幕僚”的時候,地方行政長官都會仔細考察,避免選到一些無用之人。

古代一種特殊的“官”,雖沒官位但權力很大,人人都巴結

官場裡面的門道有很多,新官上任之前多數會請教前輩們如何選拔賓客,聘請賓客的程序十分繁瑣,會寫一封“關書”,上面詳細寫著受聘任的姓名及職位,每個月的俸祿有多少,相當於現代使用的聘書,無論從形式還是意義上都讓幕僚成員感受到自己的重要性,幹起活來更加賣力。

任何一種制度都存在不完美的地方,“幕僚”選拔制度讓許多沒有考上功名又渴望行使權力的人看到了途徑,許多官員到任地方的時候,財政十分緊缺,還要給上級和同僚們送上“薄禮”,自然不能剛上任就剋扣百姓,因此就有一些有錢的幕僚送上門來,一度讓雙方身份互換,幕僚竟然成了債主,無法想象,幕僚也有許多分工,其中主管刑罰的職位最吃香,除了要處理各種刑事案件之外,也要管轄治安問題。

古代一種特殊的“官”,雖沒官位但權力很大,人人都巴結

從一些影視資料中可以發現,官員審理案件的時候,總會有師爺陪同,提審、訴訟、判決、複議各種環節都要師爺參與,可見師爺的職能越多,需要的知識就越多,師爺需要尋訪家屬找證據,因為各種原因會出現顛倒黑白的事情,為了避免出現冤假錯案,師爺們們需要格外仔細分析案情。

由於技術限制,提取證物十分困難,更加考驗師爺們的工作能力,根據刑法規定,一旦罪犯被判處徒刑以及更嚴重的刑罰,需要一層層上報得到批示之後才能定罪,許多地方官對此並不瞭解,這些事情又落到了師爺頭上。

古代一種特殊的“官”,雖沒官位但權力很大,人人都巴結

清朝末年,傳統幕僚體質不再適合社會發展,洋務運動興起以後,開始改革幕僚體制,裁撤師爺,轉而成立專門負責刑罰的文案,一經提出各個州縣紛紛效仿,科舉制的衰落也成了摧毀師爺集團的重要原因,師爺不屬於朝廷編制的問題被放大,逐漸被歷史淘汰,曾經行使官員權力的集團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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