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人民政府發佈通告,這些特定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月25日下午衡陽市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在特定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衡陽市人民政府發佈通告,這些特定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在特定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改善環境,提高空氣質量,減少火災和公共安全事故,市政府於2014年、2016年先後兩次發佈了關於在城區內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建設最美地級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衡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我市特定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放區域為:雁峰區、石鼓區、珠暉區、蒸湘區所管轄的行政區域及衡南縣三塘鎮鰲興村區域內。

二、禁放區內原已許可的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到期後不再延續,現有煙花爆竹經銷商不得面向禁放區內銷售。

三、因大型節慶活動需要在禁放區內舉辦焰火晚會或其他焰火燃放活動,應當報縣級(含)以上公安機關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燃放。

四、禁放區域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鄉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居民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要做好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管理工作。廣大市民要移風易俗,自覺遵守禁止燃放規定,共同維護城市公共安全和市容環境衛生。

五、對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未經許可或者不按許可的範圍、時間舉辦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汙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除按上述規定依法處罰外,由紀委監委機關視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問責和處分。

對違反禁放規定的,一律公開曝光處理。

六、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勸阻或向公安機關舉報。凡舉報經查證屬實的,由公安機關對舉報者獎勵人民幣200元。舉報電話:110。對勸阻、舉報者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七、本通告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城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衡政通(2014)25號)和《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城區範圍內進一步限制煙花爆竹燃放的通告》(衡政通(2016)7號)不再執行。

衡陽市人民政府發佈通告,這些特定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衡陽市人民政府發佈通告,這些特定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來源 |紅網時刻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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