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南京膠帶殺人案

回顧-南京膠帶殺人案

夜半一女被膠帶悶殺

2011年7月31日,南京浦口區興浦路117號某小區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深夜回家的女子在樓道里遭歹人侵害,身上現金被搶走後,又被膠帶纏頭,導致窒息死亡。

被害人陳某是一名24歲的徐州女孩,案發前在南京一家公司做醫療器械銷售工作。興浦路117號小區是她跟男友租住的地方。去年7月31日凌晨3點,陳某在與同事聚會後,獨自從市區打車回江北。大約3點40分,她在小區門口下車,步行回家。租的房子在5樓,她走到3樓樓梯口時,被人襲擊。

次日清晨,有居民在三樓至四樓之間的拐角處發現仰躺在地上、頭部被膠帶纏得嚴嚴實實、嘴巴鼻子都已扭曲變形的陳某,嚇得立即報警。此時,陳某早已窒息死亡。

陳某被害的地方離她居住的房子只有不到50米,然而她卻再也回不去了。

民警隨後瞭解到,案發時,多名住在案發2幢1單元的居民,在當晚聽到了異常的響動,住在二樓的一戶人家的男主人在凌晨3點多聽到了“嗞嗞”的撕膠帶的聲音,而女主人則從窗戶看到了有名穿大褲衩、身高1.7米左右的赤膊男子。警方昨天的通報,也基本證實了居民們所說的情況。有住戶向民警反映,7月31日晚凌晨3點多,他聽到外面的樓道有一男一女爭吵,並伴隨有撕扯膠帶的聲音。有群眾說,響聲很大吵得他沒睡著,他開門質問“誰家大半夜的裝箱子搬家”,那時樓上射下一道電筒光,回答道“送牛奶的”。還有市民告訴民警,之後看到有一個上身赤膊,下穿褲衩的男子從樓道里走出來,騎一輛助力車走了。

順藤摸瓜 幾百條線索中,鎖定送奶工鍾某

南京市公安局刑偵局副局長宋敏在通報會上介紹,因案情重大,案發後,南京警方迅速啟動命案快速偵破機制。8月1日凌晨2點至4點,警方在興浦路附近開展了夜間設卡盤查工作。同時,派出大量警力,對興浦路幾個小區,特別是117號小區進行排查。在排查過程中,警方蒐集到了幾百條線索。

“案發地區平時發案並不多,所以我們重點調查了一些曾在夜間襲擊婦女或搶劫的人員”。宋敏介紹說,在調查中,警方也重點了解到了居民所說的那名可疑的送奶工。根據“赤膊”、“送牛奶”、“撕膠帶”等線索,警方鎖定了送奶工、今年30歲的男子鍾某。鍾某,暫住於浦口區泰山街道浦建村數年,從事過個體商販等職業。案發當天凌晨,鍾某曾在案發地周邊送過奶,而且跟案發後目擊群眾描述的體貌特徵相似。與此同時,警方還了解到,鍾某平時喜歡赤膊、穿短褲送奶。而鍾某在7月31日下班後,就再也沒有回到住處。

8月1日上午,警方電話聯繫鍾某要其來派出所協助調查,鍾某以在外收奶費為由避而不見。鍾某的反常行為讓他的嫌疑開始上升。警方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鍾某在當日下午突然到銀行將存款取出後失蹤。而據目擊者反映,當天下午鍾某從橋北路打黑車去了中央門長途汽車站。警方追蹤後發現,鍾某下午3點多到了中央門長途汽車站。警方意識到,鍾某很可能已經坐車逃離南京,逃跑方向很可能是他的老家四川內江方向。

一路追擊 民警緊追大巴,然而鍾某中途下車了

民警查詢了中央門長途汽車站當日班次,發現當天大部分車輛都是發往周邊省市的,而下午發往中西部地區的長途車輛,只有山西、河南、湖北等幾班,而且很多發車都很早,在3點以前已經發完,只有去往湖北十堰的班車是4點發車。湖北十堰與四川內江靠得不遠,警方估計鍾某極有可能坐車前往十堰,再換車回內江。南京警方迅速通過蘇皖警務協作區域向合肥等多個城市發出緊急協查通報,要求在這輛車途經的城市協助攔截。

“追!”時間緊迫,警方專案組決定立即追趕這輛前往十堰的長途車。隨後,十多輛車從南京出發開始追趕這趟班車。這趟班車途經安徽、河南、湖北等省,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從中途的任何一個地方下車。由此,專案組決定兵分兩路追趕。

事後證實,正如警方所料,鍾某在中途下了車。浦口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張信春大隊長介紹說,8月2日凌晨2時許,鍾某乘坐的車在經過湖北襄陽時,被當地民警攔下,但民警上車檢查發現車上並沒有鍾某,警方由此判斷,鍾某肯定中途下了車。在一番思索和討論後,民警們決定從大巴車的運行軌跡和規律入手,找出鍾某可能的去向。

蹤跡再現 安徽肥西一小鎮,鍾某曾在那裡吃過飯

民警們發現,這輛大巴的司機有個習慣,在下午4點發車後,晚上7點左右,會到安徽肥西縣高劉鎮一個服務區的飯店吃飯,每次都是這樣,基本沒有變化。民警們立即對乘客進行調查,獲悉8月1日晚7點到達該飯店後,的確有一名男乘客下了車,再也沒有上來過,其體貌特徵與鍾某非常相似。民警們二話不說立即驅車趕往高劉鎮,找到了飯店老闆,據其反映,該可疑男子吃完後往鎮裡去了。

趕到小鎮之後,民警們沿著街邊的飯店一家家打聽。有店主反映,8月1日當晚,有一外地口音的年輕男子,冒著瓢潑大雨,也沒撐傘,就那樣失魂落魄地在路上走著,之後,該男子到了他店裡,點了菜和飯,狼吞虎嚥地吃起來。店主說,那名男子只顧吃飯,除了詢問哪裡可以住宿外,什麼話都不說。

8月2日天亮後,又有人反映說,那名男子上了往安徽六安方向的高速公路。專案組民警一查地圖,往六安方向高速有好幾個出口,鍾某到底會從哪個出口下高速,根本無法知道。

終於落網 小旅館門口,神情落寞的鐘某被拿下

最終的收穫,屬於趕往六安市岔路口鎮的民警。到達岔路口鎮之後,民警們逐個走訪飯店旅館。8月2日晚6點半左右,一家飯店的店主反映說,見過類似的人,這個人在他店裡喝了酒,隨後就往鎮西去了。

專案組迅速調集其他幾路警力趕往增援。終於,在一家小旅館門口,民警們發現了一名神情落寞的惆悵男子,正站在門口,嘴裡叼著一根菸,樣子和鍾某非常像。民警上前詢問該男子姓名,該男子先是報了個假名,民警要他出示身份證,他拿出了臨時身份證,一看,果然就是鍾某,於是迅速將其拿下,從其身上搜出了南京到十堰的長途客車票。此時,時鐘指向晚上9:30。

被抓後,鍾傳友不肯如實交代作案動機,直到8月7日才承認是見財起意。鍾說,他當天到該小區送奶時,看到一名女子獨自挎包上樓,就尾隨搶包。由於受害女子陳某大叫呼救,鍾遂用綁奶瓶用的膠帶纏住其頭部、手部。

在旁聽偵查訊問過程中,檢方的派駐檢察員發現,最初供述時,鍾傳友交代的情況存在不少疑點。比如,他交代,當時他騎著摩托車,因為小便急了想上廁所,就把摩托車停在了興浦路117號另外一個單元門口。“這明顯與常理不符。因為按照常理,他既然是急著要上廁所,就應該首先進入停摩托車的那個單元門,而不是捨近求遠進入案發的那個單元門。”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說。

經過進一步偵查,鍾傳友終於交代了對受害女子陳某通過暴力手段欲行強姦的犯罪事實。現查明,當時,鍾傳友見陳某獨自一人下出租車,便產生強姦陳歹念,並尾隨其進入單元樓道,欲行強姦,遭陳呼救反抗。鍾傳友即對陳採取捂口、扼頸等手段,後又用膠帶對其口鼻、雙手進行纏繞捆綁,使其不能反抗。後因二樓住戶發現異響出門查問,鍾傳友強姦未遂,在逃離現場時將陳的包扔在該單元樓下並劫走其一部手機。

“我製造搶劫假象,是想幹擾警方視線”

據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介紹,在審查批捕期間,犯罪嫌疑人鍾傳友交代,他在作案後之所以故意製造搶劫的假象,就是為了干擾警方的偵查視線。

2012年3月9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鍾傳友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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