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行樂CARPEDIEM
雖然我沒被抓進精神病院過,但是在處理緊急事件的方法上我還是有一套的,我們不妨嘗試這樣做。但說實話,我好像聽某個專家說過:“世界上80%以上的人都有精神病,只不過有些人症狀嚴重,而有些人不知道自己得了精神病”。可能我屬於後者吧。
第一,要保持覺得冷靜,哪怕你是個脾氣暴躁的人也要想辦法讓自己平靜下來,這條適用於任何緊急事件、衝突中,因為只有冷靜下來才能理性的思考問題。尤其是被強迫進了精神病院的我們,當你反抗或出現或過激行為時,醫生首先不是判斷你是否存在精神病,而是應該先讓你冷靜下來,這包括穿上“特質服裝”或打鎮靜類藥物,所以千萬別嘗試反抗,先保持冷靜。
第二,客觀陳述事實,這包括對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及相關的管理法規,甚至還要為醫生列舉出幾種可以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的辦法。
一般的精神病患者被送往醫院後,醫生會採取相應的措施來判斷你是否有精神病。第一條已經說過了,哪怕你特別憤怒也要保持克制,不然《假裝情侶》裡的黃渤就是你的反面教材。然後開始陳述自己的家庭生活與工作現狀;之後再向醫生陳述送你來精神病院的原因;然後再說關於精神病相關法規的內容。
要知道作為一個精神病人,醫生確診時自有一套辦法,所以你的表現千萬不要往那方面演,也不要嘗試去用過激行為證明自己是精神病。
第三,當你做完這些陳述時,哪怕醫生判定你依然有精神病,但只要你不情緒過激,對身邊的事物和人沒有表現出攻擊性,醫生所採取的措施也會柔和一些。之後再結合之前的陳述,試圖說服醫生聯繫你的家人或可靠的朋友,之後的一切就好辦了。與其想辦法讓自己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不如想辦法讓別人幫助你證明或讓別人認為你沒有精神病來的有用。
實體店老王
這個問題其實對於我來講,可以是你說一句什麼話,可以讓我不敢輕易給你用藥。因為我就是精神科醫生。
對於日常的入院的新患者來說,應用抗精神病藥物或是鎮靜藥物前,是必須對患者進行體格檢查和精神檢查的。所謂精神檢查,是通過談話的方式判斷患者是否存在精神病性症狀,是否疑似精神障礙患者,是否需要藥物控制可能出現的紊亂表現。
千萬別作鬧,因為可能你的作鬧被認為是不配合,或者是興奮、是躁動、是行為紊亂,這個時候一般精神科醫生為了避免表現激動的你衝動對自己,或者對周圍的人造成傷害,所以會用藥控制你的興奮性。
然後是乾貨,讓醫生對你刮目相看,不敢輕易用藥。
對給你檢查的精神科醫生說:“醫生你好,請你認真聽我說,我不是精神病人,是被他們強送進來的,我沒有任何肇事肇禍的行為,也沒有衝動傷人的行為或者傾向,根據精神衛生法中的規定,這種情況是不符合非自願入院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如果送你來的不是你的直系親屬,是沒有監護權的,就更容易了,把這個情況告訴醫生,只要是靠譜的醫生都不敢收你的。
簡單的說,如果把一個看似正常的人在違反自己的意願的情況下送入精神專科醫院,一定要有監護權的直系親屬,並且也要滿足精神衛生法中關於非自願入院的相關規定,必須存在肇事肇禍的可能,或者衝動傷人毀物的行為或者傾向。醫生都是懂法律的,精神科醫生更懂得精神衛生法。所以違反法律的事情,醫生是不敢去做的。
精神病院也沒有你們想的那麼可怕,被送來證明沒有精神疾病的情況也是有的,我們不會輕易用藥,有時候還要幫忙聯繫警察幫忙解決患者的問題。比如幾年前,曾經接診一名被救助站送來的年輕女性患者,接觸起來很緊張,恐懼,甚至到了無法交流的程度,為了患者健康考慮給了輕微的鎮靜藥物。患者醒後一直掩面哭泣,後來經過耐心的開導發現患者是被拐騙到了東北,是跑出來的,而且顯然受了驚嚇。之後我還幫助患者聯繫了家屬,和110民警,後來患者等待家屬從杭州趕來的期間也和我們成為了朋友。
希望我的介紹能幫助你更真切的認識精神專科醫院,精神病院只是神秘,不是可怕,不是恐怖。謝謝。
我說精神
如果你進了精神病院,想說自己沒有精種病,可能沒有醫生會信你。接下來就會被強制性的治療,吃藥什麼的。根本沒有你辨解的餘地。
而做為一個被強行扣上精神病帽子的病人,此時的心情可想而知。不會比上刑場好受多少。真有一種喊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欲哭無淚啊的感覺!
事已至此,急於表白不成,倒不如靜下心來變得冷靜一些。想一下日本電影《追捕》裡的男主人公杜丘,在醫生讓他吃藥的時候,他是怎樣保護自己,不受到傷害的……而不是真像一個精神病人那樣狂躁。如果你那樣做,醫生會更認為你就是精神病了……
如果醫生讓我說一句話證明我不是精神病人,我會說:我進來是想體驗一下精神病人的生活,寫一篇關於精神病人的小說。請您能配合我,我是個作家……
不知道管不管用。
這片白樺林
看到這個提問,我不禁為之一震。誰也說不準自己會不會被誤送或者被人陷害送進精神病院被精神病,我們不妨聊一聊這個話題也算是有備無患吧。
記得有一期訪談節目中魯豫採訪上海市精神病院徐院長,問怎樣確定病人是否治癒? 徐院長說:“其實很簡單,把浴缸注滿水,旁邊放一把湯匙和一個小臉盆,看他怎麼把浴缸騰空。” 魯豫驚奇:“真的麼?哦,天哪!正常的人肯定會使用小臉盆。” 徐院長看著魯豫,沉思良久後回答:“不,正常已治癒的人,會把浴缸的塞子拔掉。” 魯豫:啊,難道我……(你自己是嗎?)
日本著名電影《追捕》的杜丘就是被壞人強行送進精神病醫治;著名話劇《雷雨》中,對待 “叛逆”妻子繁漪,周樸園強制其“看病吃藥”;洛陽師範學院外國語學院學生劉剛,被學校個別教職員強制送入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住院治療134天,其間遭到灌藥、電擊治療、毆打等折磨,直至跑進醫院護士站打電話才得以“救”,並且付清了28000元的住院費;還有河南漯河市農民徐林東因幫助殘疾人狀告鎮政府,就被當作“精神病人”,六年半里被捆綁48次、電擊不計其數;比如2016年咸陽市曾發生母子間存在財產糾紛後,兒子將母親強送精神病院事件,而精神病院積極收治……
在我們的身邊這類“不該收治被收治”的案例屢見不鮮,“被精神病人”通常有三類情況被送至精神病院:被家人監護人送、被單位送、被政府送。“被精神病”本人的意願完全被忽視,無法“自證清白”,被限制人身自由後,還被灌藥、電擊治療甚至毆打……這類做法不僅是對肉體的折磨,更是精神的摧殘。即使正常人經歷了這些所謂的治療,也可能真的會導致精神崩潰而變成病人。
意大利一家精神病院裡一個負責運送精神病人的司機,因翫忽職守溜掉三個病人,為了不被處罰司機以免費搭車為由,騙三名正常人上車後被送進精神病院。強制關押28天,其中兩個差點變成了真正的精神病人!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是我們的話,怎麼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呢? 極力證明自己是正常人、說明事情的真相。以便儘快逃離這個魔鬼般的般的世界。他們其中有兩人就是這樣竭力為自己辯白解釋,每個人包括精神病人都會說自己沒有病。你說的越多醫護人員越是更加相信他們有狂躁症,越是不停的給他們打鎮靜劑。而其中一人什麼都不做,像平時在家裡一樣,說服自己千萬不要試圖反抗和逃跑,老老實實的接受治療,該吃吃,該喝喝,該看書報就平靜的閱讀,儘可能地配合他們的治療,護理人員給他刮臉時,他還面帶微笑滴說聲謝謝。吃藥的時候則是順從地吃下去,再悄悄地壓在舌下然後偷偷地吐出來,吃下去的藥片兒,也要摳一摳喉嚨,把藥一定吐出來。在醫院艱難度過生不如死的28天后,經醫院鑑定才以‘病情輕微’為由,終於被放出醫院。
事實證明,精神病院可不是講理的地方,要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人的最好方法就是不去證明!
祖國萬歲145758046
告訴醫生,我卡里沒錢又沒有醫保,家裡又沒人管我,你就看著辦吧,如果你態度好又不要錢,我就遵從你的意見,在這陪著你吃,陪著你住,陪著你玩,住到什麼時候都行😁,直到有一天你不需要我了,再給我點補助費,咱們就拜拜。
想一想真好,那種日子做夢都會笑醒,沒有煩惱沒有憂愁,沒有爾虞我詐,沒有明爭暗鬥,既不辛苦又不勞累,還不用為錢發愁,吃、喝、住、行都有人管,好事啊,靜等佳音,已經準備好了,快來抓吧,期待😁。
從心開始5477
我知道無論我說什麼,你們都不會相信我,而我鬧的越兇,越證明了你們對我是精神病的論斷。
所以,經過再三思考,我想說三點。
第一,我會乖乖的配合你們的工作,不給你們添任何麻煩。如果我今生註定只能在精神病院裡度過了,我希望這段時光對你我來說,不是特別的糟糕。
第二,如果我做到了第一條,請不要在我身上進行任何對於精神病人的治療,無論是藥物的,還是其他的。
第三,我請求你們找有關權威機構對我的精神狀態進行科學的評測。然後根據他們的結論,來決定我的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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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覺得這應該是一個嚴肅的現實問題,不是腦洞編故事,我們要從現實生活角度來解讀。
去醫院看病相信大家都經歷過,注意了,醫生只會問你有什麼病史,不會問你現在有病沒病——有病沒病要看檢查結果,醫生更不會讓患者自證沒病,只會問你是不是有哪些症狀。
具體到精神病,談話本身是診斷的一部分,因為精神病患者會出現各種症狀,並且這種症狀是患者自己無法控制的,我曾經接待過一個有精神病的報案人,當時就發現,不管是什麼問題,他在回答的時候都會不斷重複答案,正常人回答一句就夠了,你不制止他,他會不斷重複內容,導致無法正常溝通,當然這只是一種症狀,精神病人發病時的症狀很多,說實話我也並不是很懂,但是醫生可以根據專業知識和經驗進行判斷,這裡面最常見的是狂躁型的病人,在醫生問診的時候激烈反抗、打人、毀物、甚至自傷自殘(我有個朋友在精神病院工作,講過一些這方面的情況),情緒失控,行為過激本身就是精神障礙的表現,所以如果你真的沒有精神病,首先就要向醫生證明,你沒有這些問題。
談話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醫生要對病人進行充分的觀察,所以要證明自己沒病,只有一個辦法,就是配合醫生問話,不要表現出異常,你態度積極,情緒穩定,邏輯清楚,醫生是不敢把你關進精神病院的,沒病判斷成有病,這叫醫療事故,是要砸掉醫生的飯碗的,至於該說的話,齊齊哈爾的我說精神這位醫生說得非常到位,我也冒昧搬運一下
醫生你好,請你認真聽我說,我不是精神病人,是被他們強送進來的,我沒有任何肇事肇禍的行為,也沒有衝動傷人的行為或者傾向,根據精神衛生法中的規定,這種情況是不符合非自願入院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多學法律知識,有助於幫助自己擺脫困境。
一笑風雲過
精神病院是靠收治病人賺錢的。
你要證明你沒病,你要把錢給夠,
你先拿出五千,醫院覺得你還是有病,這麼點錢就想出去,你再加,給一萬,醫院覺得你病情穩定了,但還需要治療,你又拿出三萬,醫院覺得你還沒徹底痊癒。
一直拿到醫院覺得你痊癒了,醫院一看你這麼懂事,哪像是有病的樣子,確實證明你病徹底好了,你就可以出院了。
但有例外,有個小偷強烈要求住精神病院。醫院等著小偷拿出錢來,小偷就是不拿,醫院只好上電療。上電療小偷也不拿。
後來,小偷出來行竊被抓,小偷說他是精神病人,他偷東西等於是犯病,
法院到精神病院一查,還真有案底。法院不好抓病人,只好放了。
法院的人對小偷狠狠地說,只許犯一次,再犯可就不客氣了。
我是聽一個洗手不幹的同行說的。他車房都買了。
呼籲法律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
這要分幾種情境:
1、一種是被抓到正常的精神病院,所謂正常,就是這家醫院是一家真正治病救人的醫院,一不是以收錢、賺錢為目的,二沒有迫於其它壓力。在這種情境下,只要你不強烈反抗,只要你說一句:“醫生,這些抓我的人不是我的親屬,請你們慎重”,有良心的醫生通過觀察,很快就會知道你沒毛病。
2、一種是死要錢的醫院,特別是那種與黑惡勢力勾接的黑醫院,那你只能說:“我沒錢,沒有家人親戚,我認識的人都是農民工、窮畫家、詩人--”之類,放不放,這個就要看你的運氣了!哈哈---不放也就只有當體驗生活了,反正劇烈的反抗是沒有用的。這個在十年前還真有身邊的人在帝都效區經歷過,因為在某個特殊時期上街未帶身份證被抓,說起來都是淚。現在掃黑除惡,這種情況應該沒有了。
3、一種是迫於某種壓力的醫院,你懂的,那你說什麼也是沒有用的,這種情況首先你就不能被他們抓到,抓到了也只有老老實實與醫院鬥智鬥勇了,靜待到烏雲散去。 這種情況以前見諸報道的很多,相信現在法治越來越健全的情況下,不會再發生。
西江書畫藝術
作為一個不懂精神病的普通人,我覺得首先要保持冷靜,激動的情緒最容易引起誤解。
然後我會向醫生證明我的記憶完好、邏輯清晰,並要求聯繫我的直系親屬和朋友。
所以,我會這樣說:
我無法用一句話來證明自己的精神狀態,但是我希望醫生們能夠多給我一點時間來了解我的狀況。
一、我叫XXX,今年XX歲,身份證號是……,電話號碼是……,居住地址是……,我的直系親屬是……,他們的聯繫方式是……。
二、我沒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傾向和想法,願意積極配合院方對我精神狀況的檢查和認定。
三、我沒有犯罪記錄,也沒有精神病史,我的家族也沒有精神病史。
四、我希望院方聯繫我的家人,希望他們和我見面,並向院方證明我並不是一個精神病患者。
五、在正式的認證結果出來之前,我願意積極配合院方,請不要對我使用藥物,我對……有過敏史。
證明自己頭腦清楚,情緒鎮定,沒有危害性,願意積極配合,並希望聯繫自己家人……我覺得這是個不錯的開始。
當然,如果這樣還不行,或者怎麼說都不起作用,就得想辦法飛越瘋人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