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最大的“缺點”是什麼?

世上萬物,皆有利弊。

保險也是一種商品,既然是商品,它也就像一般商品那樣,具有使用價值。

保險商品的使用價值體現在,它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例如:

壽險可以滿足人們支付死亡後家人的生活需要,以及資產傳承的需要。

健康保險可以滿足人們補償收入損失和醫療費用支出損失的需要。

年金保險可以滿足人們在生存時對教育、婚嫁、年老等所用資金的需要。

財產保險可以滿足人們在遭受財產損失後恢復原狀、或減少損失程度等的需要。

保險最大的“缺點”是什麼?


與一般實物商品相比較,保險的“缺點”很明顯,因為它不能馬上使用。

實物商品是有形商品,看得見,摸得著,其功能、作用一目瞭然,買者很容易根據自己的偏好,在與其他商品進行比較的基礎上,做出買還是不買的決定。

而保險產品則是一種無形商品,只能根據很抽象的保險合同條文來理解其產品的功能和作用,買了以後不能即時享受商品給我們帶來的感受。

於是,很多人在見到業務員時都會說:我現在不需要保險,我需要的時候會找你的。而實際上,保險只能在我們不需要它的時候才能購買。

保險最大的“缺點”是什麼?


那麼,誰又最需要保障?

躺在醫院裡的人需要健康保險,可哪家保險公司會承保?

年老體弱、生活無著的人需要養老保險,可如何交得起保費?

子女上大學時需要教育金,可是先交學費還是先交保費?

但是,上述這些需要保障的人,已經失去了投保資格或者機會。

所以,當我們有機會有能力選擇的時候,一定要提前做好保障規劃,不要讓將來留下遺憾和後悔。

因為,保險是“買時不需要,需要時不能買”。

如此看來,保險的“缺點”,反而是一種眼界,更是一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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