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最後決定權”的來龍去脈


毛主席“最後決定權”的來龍去脈

毛澤東的“最後決定權”,是一個引人注目的問題,但凡論及毛澤東和民主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的歷史,必然要提及這個問題。長期以來,人們對此議論頗多,疑惑亦很多。甚至有人認為,“最後決定權”賦予了毛澤東有決定黨的一切的大權,毛澤東在新中國成立後多次使用這個權力,毛澤東晚年犯錯誤與“最後決定權”有直接的關係。凡此種種,反映出人們對這個問題的關注和不解。那麼,“最後決定權”是怎麼來的,其結果又如何呢?

毛澤東的“最後決定權”的由來

成立書記處處理中央的日常工作,是劉少奇1943年1月12日向政治局提議的。他還建議“中央書記處設一個主席,兩個書記,書記是主席的助手。”他的這個關於“主席”和“書記”角色的設計,實際上規定了兩者之間的關係。既然“書記”是助手,就處在輔助的地位,就必然要由“主席”在最後作出決定,而顯然中央許多人同意了這個建議。因此,1943年3月16日,任弼時在代表中央書記處向中央政治局作的關於中央機構調整及精簡方案的報告中,強調:書記處是政治局的辦事機構,服從於政治局,在政治局決議方針下,可決定日常工作,書記處主席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同時又明確提出:書記處主席有“最後決定權”。

194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中央機構調整及精簡的決定》,決定調整中央機構,推定毛澤東為中央政治局主席,並決定他為書記處主席。“書記處會議中所討論的問題,主席有最後決定之權”。當時中央政治局作出毛澤東有“最後決定權”的規定,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是黨的領導層針對當時黨所面臨的歷史情況和黨的狀況作出的。

毛主席“最後決定權”的來龍去脈

第一,它是當時黨集中中央領導權力的產物。1941年,敵後抗戰進入最艱苦的時期,黨面臨著異常艱苦、異常複雜的鬥爭局勢,需要集中全黨的力量,快速、高效地去開展鬥爭;但是,由於長期分散的獨立活動的游擊戰爭的環境,黨內甚至高級幹部中出現和存在著各種破壞黨的統一性的錯誤傾向,如個人主義、英雄主義、獨立主義和“反集中的分散主義”等,在一些重大問題上不遵照中央的政策和指示,事前不請示、事後不彙報。毫無疑問,這些現象是不能適應當時鬥爭形勢的,是不利於黨戰勝嚴重困難的。於是,中共中央多次發文強調中央權力的集中和統一,應該說,毛澤東的“最後決定權”的規定就是中央這種精神在中央領導層的體現。

第二,它是中共中央改革和完善領導體制的一次嘗試。在1943年3月中央政治局作出《關於中央機構調整及精簡的決定》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早已感覺到黨中央的領導機構不能適應工作的需要,需要調整和改革,並且已經開始醞釀和籌劃中央領導機構的改革。1941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對改革中央機構作出三個重要的決定:(一)中央機關的任務為研究情況、掌握政策、總結經驗、調劑幹部;中央組織機構以精幹為原則。(二)按照上述原則,成立由任弼時主持的“改革中央組織機構委員會”,討論中央各部委之組織編制,交政治局會議通過。(三)為使中央有若干同志能經常集體處理日常工作,決定除每星期召開一次政治局會議外,中央書記處應有一種人數不多的會議。按照中央政治局的這個決定,8月27日,成立了中央書記處工作會議,由在延安的政治局委員毛澤東、任弼時、王稼祥、王明、洛甫、陳雲、凱豐七人組成。9月26日,中央書記處工作會議通過了任弼時提出的《中央書記處的任務和組織條例》。至此,中共中央建立了以中央書記處工作會議處理日常事務的工作機制。但是,實行過程中出現了兩個情況:一是1941年9月政治局擴大會議後,王明因病休養,不參加會議了;到1943年初,洛甫到綏德和晉西北調查去了;王稼祥、陳雲也因病休養了,原有書記處工作會議成員中許多人不能參與工作了。二是1942年5月21日,領導全黨“整風運動”的中央總學習委員會成立,由毛澤東、凱豐、康生、李富春、陳雲五人組成。6月22日,中央書記處工作會議決定,以後中央總學委會與中央書記處工作會議合併舉行。但是,後來發現,這樣的書記處工作會議“等於各部委聯席會,與政治局區別不明顯”,沒有充分發揮作用,中央書記處工作會議的這種情況說明,中央政治局改革中央機構的預期目標沒有達到。

毛主席“最後決定權”的來龍去脈

第三,它是毛澤東威望在黨內和黨的領導層大幅度提高的反映。遵義會議事實上開始了毛澤東對全黨的領導,但毛澤東在全黨領導地位的確立經歷了一個過程。到20世紀40年代初,黨歷經艱險不斷取得勝利、開創出敵後抗戰大好局面、政治影響空前提高的事實,證明了毛澤東的正確領導,毛澤東在黨內和黨的領導層的威望空前提高,陳雲、任弼時在這時的談話很有代表性。1941年10月,陳雲在中央書記處和政治局會議上發言時說:“遵義會議前後,我的認識有一個過程。會前不知道毛主席和博古他們的分歧是原則問題,對毛主席也只是覺得他經驗多,遵義會議後,開始知道毛主席是懂軍事的,紅軍南渡烏江後方才佩服毛主席的軍事天才。到莫斯科及回國後直至十二月會議,在獨立自主問題上、徐州會戰問題上,對毛主席有了更多的瞭解,認識到他是中國革命的旗幟。”“過去我認為毛澤東在軍事上很行,因為長征中遵義會議後的行動方針是毛澤東出的主意。毛澤東寫出《論持久戰》後,我瞭解到毛澤東在政治上也是很行的。”任弼時在1943年9月政治局會議上說:中央蘇區時認為毛澤東“有獨特見解,有才幹”。另外,1942年6月30日,劉少奇在山東分局紀念七一干部大會上稱讚說:毛澤東是“精通馬列主義和中國實際情況為每一個黨員所擁護的黨的領袖”。黨的領導層對毛澤東的這種敬仰、信任和擁戴,毫無疑問是中央政治局授予毛澤東“最後決定權”的思想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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