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販被判死刑後,獄中購買男犯“精子”,讓自己懷孕逃脫死刑!

眾所周知,未成年人保護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未成年人,但法律對孕婦也是寬容的。越南一名婦女因懷孕被判處無期徒刑,逃脫了死刑。讓我們看一看!

女毒販被判死刑後,獄中購買男犯“精子”,讓自己懷孕逃脫死刑!

2016年的時候,美國《世界郵報》曾援引英國《泰晤士報》的報道稱。在2012年只有42歲的阮氏慧因販毒被抓,據報道他們曾從老撾運送5000磚(每磚約400克)的海洛因和數千粒藥丸販賣到中國和越南。這個團伙販毒的數量高達2噸,當時一共有30多個人被判處了死刑(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販毒600克以上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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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阮氏慧向法院提出上訴,但被駁回。所以在2015年8月,為了避免死刑,她花了15000元從監獄裡的犯人阮川熊那裡買了精液。阮川雄收到錢後,把裝有精液的袋子和注射器放在她指定的地方。阮世輝利用上廁所的時間,將自己注射到體內,進行自我受精,她也成功懷孕了。當她被發現的時候,她已經懷孕八個月,2016年4月到預產期
女毒販被判死刑後,獄中購買男犯“精子”,讓自己懷孕逃脫死刑!

根據越南法律,懷孕或有3歲以下子女的婦女不被判處死刑。因此,嬰兒出生後,阮的死刑改為無期徒刑,她設法逃脫了死刑,而四名監獄看守因涉嫌翫忽職守而被停職。這不再是一個孤立的案例。在烏魯木齊,有一個名叫增牟的女囚犯,她遵循了這個例子,避免了監獄。在過去的十年裡,她懷孕了14次。2007年,兩名監獄官員被判允許一男一女發生性關係,導致該婦女懷孕,該孕婦逃脫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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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世界的大小。這些女犯犯了一個法律漏洞。雖然他們被判處無期徒刑,但他們寧可活也不願死。而且根據網友的說法終身監禁還可以有減刑的機會,所以自己為什麼會有人利用這個漏洞,所以我覺得販毒應該是要被判處死刑的,不能更改,即使終身監禁也不能減刑,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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