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貓爪杯”氾濫 檢察官:銷售者可能觸犯刑法

2月,星巴克推出一款造型新穎的貓爪杯,官方定價199元,限量出售4000個,一發行,便被消費者搶購一空,甚至多地出現為購買貓爪杯連夜排隊、大打出手的新聞。儘管星巴克為滿足市場需求,於3月1日在電商平臺上緊急增加投放3000個,但仍然一秒售罄。

網售“貓爪杯”氾濫 檢察官:銷售者可能觸犯刑法

如今,一些正品的炒價已經達到數千元。

可點開淘寶,輸入關鍵詞“貓爪杯”,滿屏都是商家銷售“貓爪杯”的信息,貨量“充足”的難以置信,而且價格主要從幾十元到兩百元左右不等。很難讓人相信,如此眾多的“貓爪杯”都是真品!

網售“貓爪杯”氾濫 檢察官:銷售者可能觸犯刑法

對此,海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製售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同一種商品,存在極高的法律風險,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我國刑法規定,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是指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行為。即達到5萬元,就跨過了定罪門檻。

從淘寶商家的銷售記錄看,已經有為數不少的商家售賣“貓爪杯”的金額超過了5萬元。

檢察官指出,從假名牌、假酒到如今炒賣價值極高的“潮物”,製假售假的山寨之風從未停滯,造成消費亂象層出不窮。究其原因,與不法經營者投機取巧的違法經營方式、部分消費者虛榮的“跟風式”消費習慣、電商平臺的監管缺位均不無關聯。

對此,檢察官提醒消費者,盲目跟風、甚至從不正規途徑購買商品的行為,不僅與消費目的相背離,同時來源不明、質量存在瑕疵的商品還有可能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應理性選購商品,從實體店鋪或正規電商處購買正品。

經營者要引領消費潮流,需在合法經營的基礎上創新營商理念,而非低層次的粗劣模仿,僅侷限於蠅頭小利的山寨模式,不僅無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更存在違法犯罪的法律風險,可謂得不償失。

網絡服務運營商在為經營者、消費者提供電子商務平臺的同時,應當切實擔負起商戶資質審核、侵權鏈接刪除、投訴渠道公開等義務與責任。一經接到投訴,發現有商戶涉嫌製售侵犯知識產權的商品、偽劣商品,應當及時關閉交易鏈接,並向有關部門舉報。

監製:方芳、劉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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