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模:探微中藥藥性與性能

張廷模:探微中藥藥性與性能

在有的中藥文獻當中或者教材當中,把中藥的性能叫做藥性。可不可以把中藥的性能叫做藥性呢?完全可以。但是有一個什麼問題呢?就是藥性這個術語在中藥當中,從《神農本草經》開始一直到現在,它沒有一個固定的含義,它這個含義有的時候非常侷限,有的時候非常寬廣,包羅萬象,什麼都可以概之,所以就非常不固定。

比如說我在講總論那個本草史的時候談到《神農本草經》,《神農本草經》在序例當中就提到了藥物對劑型有選擇,《神農本草經》的原文就是“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它在這個地方的藥性,“藥性有宜丸者,有宜散者”,可以作散劑,有的適合於作丸劑,有的適合於作散劑,有的適合於作水煎劑,有的適合於作酒劑,顯然這個地方的藥性指的就是這個藥材的,用我們現在自然科學上的術語來講,就是它的水溶性,或者醇溶性,這個藥性指的是理化特性、理化特徵,這個就是在《神農本草經》裡面提到的藥性。

張廷模:探微中藥藥性與性能

以後,比如說在《本草經集註》裡面,提到了“藥性所主”,就是這個藥能夠治什麼病證?這個藥性就相當於功效主治,在《本草經集註》當中的藥性就相當於功效主治。我們經常說的某個藥,比如說乾薑的藥性是溫性的,黃連的藥性是寒性的,這個藥性實際上就是指的寒熱之性,它沒有指其他的,這個都是比較侷限的。另外在有時候這個藥性就無所不指,凡是中藥有關的一些理論它都可以叫做藥性。

從什麼地方可以見得呢?比如說古代有的本草,比如說有的叫《藥性論》,那麼《藥性論》收載的藥物,是從這個性味、歸經、升降浮沉、毒性或者藥物的功效主治等等,還有其他的一些理論,都包括在裡面。當代高曉山先生還編了一個《中藥藥性論》,那個藥性論裡面談到了中藥有很多很多的藥性,凡是中藥的一些基本理論就包括功效在內,也是藥性,那麼這個藥性的含義就非常寬廣,那我們在明清時期,有的啟蒙的中藥讀物就叫藥性賦,比如說署名李東垣的藥性賦,它就是(有)溫性賦、平性賦、熱性賦、寒性賦,它這裡指的藥性就是那個寒熱之性,所以本身藥性這個詞在中藥裡面沒有確定性。

所以你把中藥性能這一章叫做中藥的藥性,從理論上來講是可以的,並不錯,但是由於這個術語的不規範,在使用的時候,對同學可能經常就造成認識上出現一些問題,比如說上面講的有的地方的藥性僅僅是指寒熱,有的地方的藥性又是指的我們這裡講的性能,有的地方的藥性又無所不容,有的地方就指的剛才講的理化性質,水溶性、純溶性這些。為了避免用語上的分歧,儘量地規範用語,所以這一章中藥的性能,還是不要叫藥性為好,當然這是一個建議。

要補充說明的第二個問題,就是中藥的性能的“性能”二字,應該說出現很早,根據辭書的解釋,“性”是指的性質特徵、特性;“能”指的是功能,就相當於功效,所以物體的功能、物體的性能,其實是有相似的地方,說什麼物體的性能就包括了它的性質和功能,所以這個詞從字面上來講,我們書上的第二段它是指器材、物品等所具有的性質和功能,這是它的本義。

但是中藥的性能這個詞用在《中藥學》當中,從上一個世紀的五十年代初,它就成了一個專用術語,在《中藥學》當中,我們凡是學過中藥的都知道,什麼叫中藥的性能?它指的就是我們後面要學的中藥的四氣、五味、歸經這樣一些內容,它並沒有包括中藥功效的那一部分的內容,實際上在《中藥學》當中,所謂的性能,已經發生了這個詞的內涵的縮小,它沒有原義那麼寬廣,它只包括了性質、特徵,沒有再包括功能。

由於中藥的教材有很廣的影響,從上個世紀五十年代開始,全國各地培養的中醫藥的人員都是用這種教材,大家都知道了這個性能的含義是什麼?實際上也就是中藥的性能,這個性能二字已經約定俗成,指的就是中藥作用的一些性質和特徵,就是我們下面講的那些內容,就沒有再包括中藥功效的那部分內容,所以我們在教材上,中藥的功效在前面,專門有一章進行介紹。

我在這裡再補充說明一點,這個功能又叫做功效,這兩個是同謂語。因為功效在形成的過程當中,從沒有專項到有專項來介紹中藥的功效,比如說我們的教科書,每一味藥下面都有它的功效是什麼什麼?但是在開始的時候,這個術語並不規範,所以從清代末年,尤其是在明國年間,中藥的功效有的稱為功效,有的稱為功能,有的稱為效用,有的稱為作用,有的稱為效能等等,大概有十來個不同的這種用語。

到了上一個世紀五十年代,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現代中醫藥的高等教育開始,有了比較規範的《中藥學》教材以後,在教材當中就把它規範為叫做功效。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有分歧,什麼分歧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為主的系統把它稱為功能,但是以教科書為主的這個系統把它稱為功效,同樣介紹的一個事物,用不同的術語,應該說這個也是一個不好的現象,我覺得功能和功效,還應該有人來統一,我個人的觀點,用功效比功能好,使用功效。因為中藥的功效,功是作用,效是效果、療效。

比如說某個藥物可以清熱消腫,某個藥物可以活血止痛,活血或者清熱是它的功,消腫或者止痛是它的效,功能僅僅就是前面的作用的部分,沒有體現它的效果的部分,所以我個人的觀點主張就是把它規範在功效這個術語,這樣子就更好一些。當然這是一個希望,同學們知道目前有這麼一個現狀。過去的用語很多,現在雖然減少了,但是還有兩種不同的稱謂,兩種不同的稱謂當中,似乎功效比功能要更好一些,這個大家都可以思考。

學術上的東西不一定某一個人的說法就是正確的,所以今後大家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藥典,我們麻黃,它是功能能夠發汗解表、能夠宣肺平喘,而在《中藥學》裡面是功效,它能夠發汗解表、能夠宣肺平喘,指的是相同的內容,但是前面用的術語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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