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養老金並軌後,退休金計發有什麼變化?

繼養老金並軌後,退休金計發有什麼變化?

近年來,隨著人口老齡化,養老支付壓力急劇加大;2014年10月1日將養老金雙規制並軌,機關失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即機關失業單位工作人員將與企業職工一樣,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後,領取的養老金計算方法與現行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一致。

繼養老金並軌後,退休金計發有什麼變化?

那麼在養老金並軌後,相信很多人會問養老金的發放會否會按工齡來算呢?首先,以現行企業職工養老金計發可以看出,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可以這麼算:(【退休時上年度大家所在省份的職工月平均工資+自己的質素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而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這麼看來,企業職工養老金計發有考慮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當地的社平工資等多方面因素。這麼看來,以現在的計發條件下,對廣大勞動者來說是相對較為公平的一種計發方式。

繼養老金並軌後,退休金計發有什麼變化?

其次,什麼是按工齡計發?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也標誌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這麼一來,“工齡”變成最好的參考因素,根據工作時間的長短及對企業的貢獻、國家的貢獻等其他參與性的指標來計發員工的養老保險待遇。目前,隨著養老保險制度的逐步完善,且實行企業和員工參保制度後,主要衡量一個員工的退休工資還是繳費年限和繳費的質素高低;年限越長、繳費指數越高最後可領到的退休工資更高。

繼養老金並軌後,退休金計發有什麼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並軌制還是之前雙軌制,兩種制度雖然都考慮到工齡的長短對養老金水平的影響,但同時也考慮到個人在崗位上的貢獻大小,及地區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工齡不是養老金計發考慮的唯一因素。以機關事業單位人為例,其工作穩定,可能達到退休年齡時至少有30年工齡,而企業職工因變動性較大,如中間在不同單位的間斷性工作不滿一年且不能累計到工齡範圍內,那麼同樣是工作了30年,但工齡可能就只有35年甚至更少。對此,這對企業職工來說顯得不公平。

事實上,養老金並軌後是不可能會一律按工齡計算發放養老金,這是緣於現有的養老金體系是現收現支,且只是針對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編制的社會化企業退休人員;再加上如今有工作的年輕人很多都不願意多交社保等因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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