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本是青春年華,卻因‘戒網癮’而丟失性命

故事發生在安徽阜陽市臨泉縣一個家庭裡,家中小兒子李某,輟學在家半年,喜歡上網,夫妻兩擔心兒子不走正道,想讓他戒掉網癮,經兩人協商同意,被一家自詡為“能戒除青少年網癮、解決厭學、叛逆”問題、位於合肥市廬江縣的“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訓學校”接走,去“戒網癮”。43個小時後,兒子李某死亡。

18歲本是青春年華,卻因‘戒網癮’而丟失性命

經有關部門調查發現,李某去世前,曾遭到該學校教官關禁閉,在關禁閉期間,對李某長時間限制進食,飲水,並進行毆打。

18歲本是青春年華,卻因‘戒網癮’而丟失性命

該案在合肥市中院一審判決,涉事學校負責人羅鏗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獲刑16年,餘下4名教官分別獲刑1年至8年6個月不等。一審判決後,雙方均提起上訴。2018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院做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夫妻兩表示會繼續上訴。

事情經過:劉某兒子李某,輟學在家半年,平時喜歡上網打遊戲,網癮很大,時常在網吧吃住十幾天,劉某想把兒子網癮戒掉,在網上搜到一家“戒網癮”的學校,名為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訓學校(以下簡稱正能教育機構),上面還留有一位羅姓老師的聯繫方式。

18歲本是青春年華,卻因‘戒網癮’而丟失性命

羅某賃廬江縣白山鎮新港村新農小學校舍,並以“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訓學校”的名義對外招生。該機構對外宣稱可以通過隔離封閉式的成長輔導,戒除青少年的網癮,解決厭學、叛逆等成長問題。

劉某即撥通羅某電話,詢問了學校的一些情況,聽完介紹,劉某得“比較滿意”。

2017年8月2日,經劉麗夫妻的同意,羅鏗帶著兩名教官,到阜陽臨泉縣去接李傲赴廬江縣“戒網癮”。當天,李傲父母與正能教育機構簽訂《委託協議書》,約定將李傲帶到學校戒除網癮,“封閉式培訓,培訓的時間為180天,還有180天后續輔導。”此外,協議約定收取學費22800元,另收取500元生活用品費。

交流期間,羅鏗詢問了孩子的身體情況,劉某說孩子剛體檢過,身體一切正常8月3日下午3點多,劉麗老公把剛歸家的李傲,交給了羅鏗一行帶走了。送走孩子的第二天,劉麗曾通過微信問羅鏗“小孩怎麼樣”,但羅鏗並未回覆。時隔一天後,2017年8月5日下午6時許,羅鏗撥通劉麗的電話,告訴她“孩子中暑在搶救”,隨後告知她“孩子死了”。

按照羅鏗和正能教育機構4名教官的供述,2017年8月3日,李傲的父親將孩子送上車,因為李傲“在車上不配合”,他們用手銬把孩子銬在了車上。這些手銬器具,均是從網上購買的。

當晚9點多,他們回到教育機構。因李傲拒絕接受學校的管理並要求回家,羅鏗遂安排兩名教官,把李傲關入名為“靜心室”的禁閉室,將李傲雙手銬在禁閉室窗戶柵欄最上面的橫條上。之後,由羅鏗和其他3名教官輪班看守。

經法院審理查明,四人在看守李傲的過程中,不給李傲休息,限制李傲的體位、進食、飲水,並對李傲實施毆打。至2017年8月5日17時許,其中一名教官發現李傲身體異常,遂與羅鏗等人一起,將李傲送至廬江縣中醫院搶救。羅鏗在醫院撥打電話報警。後偵查人員趕到時,李傲已經搶救無效死亡。

根據屍體檢驗和案情調查,經鑑定,李傲符合因高溫、限制體位、缺乏進食飲水、外傷等因素引起水電解質紊亂死亡。

18歲本是青春年華,卻因‘戒網癮’而丟失性命

本是想為兒子戒掉網癮,卻斷送孩子的一生,用自己的下半生來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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