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逻辑和假说

概念、逻辑和假说

概念、逻辑和假说在人类的认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甚至,不管愿意与否,人类在认识世界和建立理论时,始终都无法回避概念、逻辑和假说。不过,虽然概念、逻辑和假说在人类的认识过程中始终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人们对它们的认识却是不尽相同的,而且对于它们究竟为何物感到十分困惑。有时,人们会对其中的某一个或全部非常痴迷,甚至认为是世界的本体,世界是由它们派生并决定的。这种观点是典型的唯心论。而唯物主义者则认为,概念、逻辑和假说都只是对外在世界的客观反映、摹写与摄影,又会对它们极力地排斥和贬低。

那么,概念、逻辑和假说在人类的认识过程中,究竟扮演着何种角色,它们与人和自然界是何种关系,它们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

实际上,概念、逻辑和假说始终伴随着人类的认识存在着。早在人类尚处于蒙昧的时期,概念、逻辑和假说就已经有所应用了,如图腾、模仿自然和神话传说。

概念、逻辑和假说

所谓图腾,是将人类自身生活中非常重要且经常出现的具体实物概念化,并以此来作为神话传说的核心。比如,中华民族起源于黄河上游流域,以农业为主,每年黄河的水量及其泛滥与否,对当时人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如何利用黄河和治理黄河,是原始人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议题。所以,与水有着密切关系的动物——龙就成为中华民族的图腾。需要解释的是,龙虽然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但龙却并不是抽象概念,它是由几种具体的动物机械组合而成的。其原因是,龙是几个原始部落共同的图腾,是数个原始部落合并的结果。龙综合体现了各个原始部落作为图腾的动物的各种典型特征。例如,龙是鹿角、牛眼、虎嘴、蛇身、鱼鳞、鹰爪和狮尾的组合。

模仿自然,是指原始人在数万年前就已经意识到这样一个简单的因果逻辑关系,即模仿自然可以重现自然。例如,当时人们相信,如果通过绘画和歌舞的形式模仿上一次狩猎成功的场景,就可以在下一次狩猎时再次获得成功。虽然,产生这种简单的因果逻辑关系的初衷是出于迷信,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简单的因果逻辑关系的确是存在的,因为原始人正是借助于这一活动演练狩猎的技巧、组织与配合,并鼓舞士气,从而确实提高了狩猎的成功率。

神话传说是原始人指导他们及其后代的生存指南,其实质上就是以假说的方式建立的理论。比如,在神话传说中讲述了该部落的起源,并以此为基础,汇集了各种生活常识和行为规范。中国人,特别是中原地区的人,就常常认为自己是龙的传人。

由此可见,人类自古以来就已经在其朦胧的认识中,借助于图腾、模仿和神话,播下了概念、逻辑和假说的种子。

虽然概念、逻辑和假说早在数万年前,就已经蕴含在原始人的认识活动之中,但原始人对它们的应用却是下意识的。明确而系统地提出概念、逻辑和假说,则是近2400年的事情——在古希腊时期,是由亚里士多德在前人的基础上完成的。亚里士多德明确地提出了形而上学即关于形之上的学问,他认为人类只有摆脱和超越日常的现象与经验,才有可能认识到隐藏在现象与经验背后的本质。所谓概念,通俗的解释就是各种不同对象之间的共相或者说是具有共性的抽象。概念的提出是人类认识上的一个重大飞跃,它通过概念的产生和分类,使人类逐渐脱离了混沌的认识状态,使人类有可能认识和理解较为复杂的事物,使人类的认识层次化并由此产生出各种不同的认识结构。

概念、逻辑和假说

由于人类的生理特点和智力结构与计算机恰好相反,即记忆力和计算能力有限但是拥有丰富的想象力,进而具有较高的逻辑思维能力,所以,概念的产生对于人类的认识走向结构化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提出概念、确立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和构建自然界的同构系统(即假说),是人类完成其认识的三个基本环节。

概念是人类认识结构中的基石,而构建认识体系即建立理论,实际上就是确定各种基石(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为此,亚里士多德建立了形式逻辑,通过建立一系列关于绝对因果关系的联系法则,使搭建理论基石的工作成为可能。然而,由于现实世界并不存在

绝对的因果关系,所以随着人类认识的更加深入以及认识事物的愈加复杂,人们开始逐渐地意识到形式逻辑已无法满足构建理论的需要。在20世纪初,科学家们利用现代数学成果,用概率的方式建立了关于相对因果关系的联系法则,用概率逻辑来建立和描述理论。不同逻辑的应用取决于对概念的不同理解,绝对的概念需要形式逻辑,而相对的概念则只能用概率逻辑来描述。由此,无论是形式逻辑还是概率逻辑,两者之间的差异只是具体的方法和认识水平的不同,而它们作为逻辑在人类的认识结构中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逻辑是人类在其认识的结构中搭建各种基石的秩序与法则。

概念、逻辑和假说

至于假说的问题要稍微复杂一些,因为假说看起来距离现实的客观世界更远一些。在人类认识的过程中有许多著名的假说,如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托勒密的地心说、哥白尼的日心说、斯塔尔的燃素说、康德和拉普拉斯的星云说、洛伦兹和菲兹杰拉德的以太收缩说、玻尔的原子轨道说和德布罗意的物质波动说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人类认识的历史就是一部关于假说的历史,是由无数个假说的提出与废弃构成的。假说在人类的认识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

例如,尽管牛顿曾经宣布他不相信假说,认为自己所做的工作只是简单的发现过程,“是在海边拾到的几颗美丽的贝壳”;然而,他所构建的经典力学却恰恰是建立在三大定律(假说)的基础上,而且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其理论的终极是非机械的,需要上帝给予第一推动。由此可见,人类的认识即理论的建立,并不是简单的发现过程。实际上,人类的任何一个理论都免不了要使用假说,就像无法回避使用概念和逻辑一样,只是不同的理论使用的概念、逻辑和假说的具体内容及其形式是不同的。

假说是理论的逻辑起点,我们也可以将假说称为理论的逻辑前提或逻辑基础。当我们建筑理论大厦时,如果说概念是砖瓦,那么逻辑是钢筋和水泥,而假说就是该理论大厦的基础。

在历史上,人们之所以对假说具有排斥心理,是缘于他们所持有的一维认识观,认为假说是“非真”的,不能满足人们对绝对认识的追求。的确,假说既不是关于自然界的客观反映,也不是认识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根据二维认识观,假说是人类关于现实世界所构建的同构系统,它只能满足人类相对认识的需求。假说和自然界虽然在结构上是不一样的,但相对于一定的输入信号和输出信号,即相对于一定的经验和现象来说,它们又是不可分辨的。所以,假说在本质上是构建的,无所谓对与错;但是,假说在应用上却又是有效的,有效率高低之分。所以,和理论一样,假说也有好坏的区别。一个好的假说就相当于一个坚实的地基,可以建筑较高的理论大厦;反之,一个坏的假说只能建立比较矮小的房子(局部理论),而且这个房子是比较容易倒塌的。

根据科学的二维性,一个具体的理论,其逻辑基础是一个确定的常数L。该逻辑基础,一方面为理论价值的实现提供了逻辑上的可能,但在另一方面,该逻辑基础却又限制了其理论的无限发展,使该理论价值的增长有一个极大值。实际上,假说就是理论的逻辑基础,是理论的逻辑基础形象化的表述。根据自然哲学第二定律——凡具体的都是有限的,任何一个具体的假说在人类认识中的作用,既是确定的,又是有限的。

概念、逻辑和假说

由于人类的认识是有结构的,所以理论是逻辑的,但人类在不同的认识阶段发明和使用的各种不同的理论之间却又是非逻辑的。这种非逻辑性就表现为各种理论的假说是不同的,而且在不同的假说之间并没有任何必然的逻辑联系。因此,相对于人类各个时期的各种不同的理论来说,它们所使用的概念和逻辑虽然都或多或少地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但这种变化相对于理论中假说的变更是微不足道的。因为,概念和逻辑更多地表现出的是人类认识的继承性和连续性,而假说则主要表现为人类认识的创造性和不连续性。前者是人类认识中相对稳定的因素,而后者则是人类认识中最为活跃的元素。

总之,根据二维认识观,概念是理论的素材,逻辑是理论的结构,而假说则是理论的基础与核心;与此相反,在一维认识观的字典中,假说被罩上了本体的光环,因而不存在原有意义上的假说。根据一维认识观,假说只是对本体的猜测。于是,无论猜测的结果如何,假说都是不存在的,它仅仅是一个理论在被判定其真伪之前的代名词。如果假说猜对了,假说就是本体;如果假说猜错了,假说则沦落为谎言。

由于没有摆正假说与认识对象的关系,所以一维认识观总是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王子那样,纠缠于是生(真)还是死(假)的困惑之中,从而使一维认识观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认识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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