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醫生高鐵上救人,結果卻被索要醫師證,列車工作人員全程錄像,這事您怎麼看?

綜合內科張醫生


列車工作人員的處置方式是否寒了廣大醫務人員的心?

高鐵上乘客需要急救,列車員主動詢問,陳醫生出於一名醫生救死扶傷的本能,毫無猶豫地前往救治,並且成功穩定了病人病情。本來應該是皆大歡喜,可列車員卻像對待犯人一樣,對救死扶傷的陳醫生進行盤查。當然,列車人員是為了防範風險而採取自保手段,畢竟不能確定援手的陳醫生有無行醫資格,而且後續患者病情進展不好,可能會發生糾紛,還可能會追責高鐵方。可這事對於廣大醫務人員而言,情何以堪,能不心寒,能不感到悲哀?試想,如果醫務人員以後遇到需要急救的病人,都是第一時間想著如何規避風險,希波克拉底誓言拋諸腦後,不願也不敢在高鐵或路上施以援手治病救人,那才是社會更大的悲哀!

高鐵救人是否屬於非法行醫?

事件發生後,廣西衛健委明確表態:“醫生在醫院外實施急救,是不受執業範圍、執業地點限制的”。根據執業醫師法規定,緊急情況下,醫師開展搶救不受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和執業範圍的限制。即兒科醫生也可以搶救成人。原衛生部《關於醫師執業註冊中執業範圍的暫行規定》指出:醫師對病人實施緊急醫療救護的,不屬超範圍執業。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非法行醫罪犯罪主體條件徵詢意見函(2001)》“中也指出:對病人實施現場急救不屬於非法行醫。因此,陳醫生高鐵救人,肯定不屬於屬於非法行醫。

若救治失敗,是否需要擔責?

對此,有律師表示,參與救人的女醫生聽到廣播之後趕到現場對旅客救治,她的這種行為跟承運人之間就形成一種委託法律關係。按照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由委託人來承擔。這個女醫生在救治病人的過程中如果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形,她對旅客的傷亡是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我認為,具資質的醫務人員只要是合理處置,都不應該被追究任何責任。

在某搜索網站以“高鐵救人”為關鍵字,發現高鐵上出行醫生“順手”救治突發急症病人的新聞很多,甚至我國著名心血管病專家胡大一教授都有高鐵救人的經歷。尷尬的是,高鐵的醫療救助制度確實不夠完善。有鑑於此,我認為,首先要加快急救醫療立法,做到有法可循。其次,要建立和完善高鐵醫療救護制度,如通過互聯網,設置遠程醫療;合理配備急救醫務人員;設計嚴謹的救助程序和規避醫療糾紛的條款;通過乘客信息驗證確定醫務人員的職業身份。此外,高鐵應制定應急救醫療預案,明確界定救治病人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的風險責任,讓醫務人員救人無後顧之憂。


藥師方健


我想講一下我的親身經歷 就在17年 我坐火車從蘭州去上海 一個人出行 在快到南京的時候 腎結石犯了 我痛的快不行了 我聯繫好了南京的朋友 準備叫他老火車站接我去醫院 並同時求助乘務員 當時乘務員 開了廣播 然後來了一個阿姨 她給我講:她不是專職醫生 她是醫科大學的老師 然後她叫我平躺 幫我輕輕的敲我痛的那個地方 那個手法真的很專業 突然有一下 就立刻不痛了 阿姨給我講 這樣只是治標不治本 腎結石暫時沒有卡在輸尿管裡面 但是可以接著去醫院治療了 我真的的萬分感謝這個阿姨 另外我想講的就是 作為在火車上就需要幫助的病人 只要有人可以幫助他就是好的 請你們不要讓熱心人們寒了心 高鐵工作人員的做法我十分不認可


開心的姜姜


醫生高鐵上救人被索要醫師證的言外之意是要求醫生出門玩要帶好證準備好懸壺濟世?

質疑人的善心,善意被消費完了,下一次醫生就不會主動去救死扶傷。一個小舉動卻存在很多潛伏期危機。



給大家講一個真事,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她是三甲醫院是副主任醫師)。14年和朋友坐火車去婺源看油菜花,在凌晨三點左右,此時大家都熟睡在夢鄉里,突然聽到火車廣播臨時找醫生,說有個乘客病情突然呼吸困難又沒有家屬陪同。廣播了持續了三分鐘,一直在說病人的情況很嚴重。我朋友睡得迷迷濛濛但在聽到後立馬穿衣服去救人了,我也陪著過去了。

只見一位四十幾歲的男子呼吸困難也說不出話,手也在不停的抽筋,雙腳也有些浮腫。經過觀察確認病人是腎透析不及時毒素累積太多導致的,必須要血透才能緩解,但火車上沒辦法只能開些藥去緩解。待病人情況稍微緩解了一些之後我們就離開了,沒想到第二天這位病人來到我們車廂說我朋友是二流子大夫,昨晚的藥要由我朋友出錢,還得拿出醫師證並賠償他精神損失費(說我朋友亂摸他,真是無理取鬧,在車廂裡大喊大鬧,嘴裡喋喋不休的在罵人,最後乘務長把他帶走了。這救的是天使還是惡魔?



列車員的全程錄像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保護受害者還是保護治病的醫生?如果說是為了醫生在後續過程當中避免救治後續的惡意行為,作為旁觀者我們當然是高興的。因為確實有些病人就像我朋友遇到的那樣,既無知又無情。

但如果錄像最初的目的是為了監控醫生的救治過程,質疑醫生能否把病人治好,我想換作是誰,誰心裡都有隔應。索要醫師證更不可取,醫生出個遠門得隨時免費救死扶傷嗎?

總結:可以拍照錄像,一定要經過醫生的同意。


行人外


看到這個新聞,我有些後怕!我的親身經歷:同樣是在列車上,有一位老年乘客(70歲左右)在向行李架放包的時候,出現肩關節脫位。列車開始廣播我沒有敢去,認為整個列車不能就我一個醫生吧?等廣播了5-6遍(大概有十幾分鍾),想想自己的職責,還是過去給復位了。當時該乘客、家人及乘務員都非常感謝!其家人還拿出200元錢表示感謝,我當然是拒絕的!不過這個新聞畢竟是特例。以後同行遇到此類情況先說明沒有帶,徵得她同意後再施救。


杏林居士13978738019


我不知道怎麼看?

我妻子是一名心血管醫生,看到這則新聞之後他小聲告訴我“老公,以後車上叫醫生你千萬別說我是。不然我們兩都有麻煩”

我內心是糾結的,按理說醫生是該救死扶傷。但是其實社會現階段醫屬於絕對弱勢群體。人死了,鬧鬧完醫院給你賠錢喪葬費免了。住院不順心鬧,鬧完醫藥費免了。

這次只是列車員要證件,錄像。

如果以後發生因為急性病因就算醫生在列車上幫助了結果患者還是死亡或者是出現生理上的殘疾。我想病人家屬會不會把矛頭直指當時幫助那位患者的醫生。

每每想到這一點我的心就隱隱發涼,我很愛我的妻子,所以這一次我決定採納他的意見。

因為突發小病可以不用幫,大病也不一定幫得上。但是如果這期間出現什麼差錯,好心幫忙卻會被千夫所指。

並且作為醫生這麼一個一年365天沒有固定休息時間的職業,當我和我的妻子嫩共同坐上一趟列車或者飛機。那肯定是我們幾年都難得回家過年或者是一起旅行的時候(一般情況下作為心血管醫生哪怕是春節假期都會有1-2天的值班,根本去不了哪裡)。那我為什麼為我們難得空閒時間徒增她的煩惱和影響我們難得一起旅行的心情呢?

所以,仔細思量,我覺得我應該給予她一個自由的權利,除非這個大環境變了。當倒下的老人是真的摔倒了!而不是為了訛錢。當醫生用心治療能達到患者家屬真正的認可了,而不是竭盡全力之後迎來的是一頓侮辱打罵。等到那時候我再來改變我的觀念吧


小琳放飛


看了好多評論都是說那列車員不對,從這件事兒看也確實是列車員有些錯,當然有很多事兒也是應該因場合而定的,現時社會也真有很多與那列車員一樣心態素質有問題的,就拿這個春節我乘火車所遇一事兒,來與朋友們分享一下,事情是這樣的:年初九下午一點左右,我坐在一列車上突然聽到廣播說請問列車上有沒有醫生或者是帶藥的,4號車廂有位病人胃疼很難受,我呢是坐在8號車廂的,可是當時車廂里人很多集的滿滿的要過去咋辦?這時候列車正好到一車站,於是乎我就從8號車廂下去,再從站臺上跑去4車廂的,可是到了4號車廂問那列車員,她卻說病人在一號車廂,於是又跟她到一號車廂去,看到病人時他表情很難受而且額頭已經冒汗,見此景我就問了病人一些情況,然後就給他按摩穴位,大概七八分鐘他就說好啦不痛啦,我開心的笑了,旁邊幾位列車員和那病人也說謝謝!我呢也同時給他們講了一點有關人體穴位的事,他們也沒問我其他的……


恩源天意


緊急情況下救人第一,人家救了你你不感恩還挑毛病要醫師證就很不道德,人家有事乘車路途上帶職稱證幹嘛?話說回來了即便不是醫生只要救了你你就應該感謝!這事使我想起上世紀九十年代的一件小事,那時我們在野外工作一位同事傍晚時把手指杵了,疼得他一路小跑衝進煤礦醫務所,可是這個煤礦大夫居然沒辦法,要求他立即進城拍片檢查治療,天色已經黑了,於是我們領導趕緊派車準備進城,我一看,嗨!就是指關節脫臼根本用不著進城裡醫院,故也沒告訴病人拉起他的手指猛地一拉向下一按——病人當即不疼了,好了!樂的大家哈哈大笑,因為我不是醫生,工作和“醫”字不沾邊!這事也就結束了,倘若也像那人一樣他好了再追究我有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大家說說我是哭呢還是笑呢……好了,我就不說了,是不是這回事大家想想吧。


飛天石頭


我14歲就在外婆的帶教下治療新生兒,那是百姓困難,我們就是救死扶傷,沒有把錢看的重,評賞錢過日子,看誰家困難就義務行醫,百姓很有心講義氣,年節拿兩瓶罐頭兩包果子來感謝,有事我們也給拿回求一部分,相處的非常快樂,那時也不要任何證件,那時家家孩子多死的也偶爾發生,沒有罵醫生而且都感恩,自從有執業醫師後,醫患關係變了利益關係,成為仇敵,救死扶傷也受了限制,學雷鋒也不敢了,做好事很難,記得我有位患者他腰痛,她妻子和我很好,我免費給他針灸,他怕針,說什麼也不針灸,我說那你就去正骨不用針灸就能治好,他說,那我就去信訪告你,把我往外推,(意思是我不給他治療送正骨那治療),大家說說講理嗎?我不要錢患者還理智氣壯,我認為現在部分人變態,政策也該改改,執業醫師是全國性的上網就查到,不可能裝在兜裡每天都帶,救死扶傷有證沒證大家都可以伸出愛心之手,不讓醫生心寒,給人民最美好的交代!


如意施捨免費診斷136552081


我的父親和叔叔、伯伯都是鐵路人,我從農村返城後也在鐵路工作到退休。我兒子是廣州醫學院某附屬醫院的一個臨床副主任醫師,出差和探親坐火車較多,也曾不止一次幹過這種救人於危急的事。所以能比較客觀地說說自己的看法:鐵路員工可謂是我國最有組織紀律性和最克己敬業的團隊,他們需要承受和需要付出的是局外人難以置信的!他們的一些工作要求和工作內容會不為許多人理解,但是絕非個人任性行為。據我看來,他們在這件事中沒有犯什麼大錯,更非缺乏人性。現在說起來的所謂不合情理,其實正是某些道貌岸然者促成的!另一方面,醫生無私奉獻遭遇這種質疑和不禮貌對待,雖然難以接受,但請相信人家一定不是出自惡意,只是某些程序的不合理導致的,一定不要過分反應!往往那些推波助瀾的聲音,倒是應該警惕他的“好心”!


曉月89


醫師證,正規醫學院畢業,在校期間,努力用功,考取也許不是很難(科班出身)。如果是對於當時80,90年代中等衛生職業技術學校畢業,又有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的臨床經驗,考醫師證也許有一定難度。這部分人在村衛生室,辦理鄉村醫生證,以鄉村醫生證行醫。當然也有自己努力學習,考取了執業助理醫師證,執業醫師證,甚至主治醫師。這種情況,醫生本人都會好好地,保管自己的醫師證,生怕丟失。如果不是外出找工作,誰會帶上它。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有些急症,意外它是突然發生滴。如果是及時處理,也許能挽救一條生命。處理呢,肯定有風險,有風險就需要證據。成功皆大歡喜,失敗就有可能雙方傷心流淚。那到底救與不救呢?必須救,但凡有急救知識的人,都可以參與。現實生活可能不是這樣,也許會怕,為什麼會怕呢?因為極少極少的人,已經是道德嚴重缺失,沒有了感恩的心。

女醫生高鐵上救人,是正能量。索要醫師證,錄像也沒有錯。個人觀點,索要醫師證,似乎有點傷心。俗話說一方有難,八方支援,世人不該冷漠。懂急救常識的人,即使沒證也可以,不可以讓社會中的好人再傷心,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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