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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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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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秀臻

代表中阳县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

中阳两会

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3月2日上午,在中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秀臻作检察工作报告,接受代表审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大生态大发展大民生”战略,以强化“六个意识”工作思路为引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改革,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再现新作为

一是着力服务“三大攻坚战”。积极投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市检察院出台的《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件13人,提起公诉13件18人。全力护航脱贫攻坚战。充分利用“民生清风”工程,开展对涉农及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共监管涉农资金6698万余元,杜绝专项资金在流通过程中被层层截留和“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同时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精准脱贫的基础上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抽调干警入户走访调查,大力宣传产业扶贫等惠民政策,确保脱贫摘帽后各项扶贫政策应享尽享。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重点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件4人,提起公诉2件3人。

二是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配合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实行黑恶案件办理“三个全部”。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8件51人,其中批准逮捕44人,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件39人,提起公诉5件26人且全部收到人民法院有罪判决,有效震慑了犯罪。公安机关撤案处理13人。加大“打伞断血”力度,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8件;向县扫黑办移送涉恶线索1条,保护伞线索1条,做到除恶务尽,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三是着力巩固反腐败成果。服从服务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明确专人办理监察委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对案情重大复杂、办案时间紧、取证任务重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调查。一年来,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已全部提起公诉,2件案件已开庭审理其中1件已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法惩治犯罪,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取得新成效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毒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集资诈骗、赌博、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7件1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2件23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4件102人,提起公诉133件193人,审查批捕、起诉案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冤假错案发生。

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减少社会对抗,对一些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慎重逮捕和起诉,帮助其回归社会。全年对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的19人作出不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2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到县职业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次,和县法院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模拟法庭1次,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三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3件次;检察长接待134人次;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控告案件15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救助刑事被害人3人,发放救助金20000元;受理涉法涉诉案件4件,已全部办结,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常态化深入乡镇司法所检察监督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情况,书面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55人次,办理社区矫正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121件,全年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三、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创造新业绩

一是依法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着力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7人;监督撤案2件;追捕漏犯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2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追诉漏罪4人;追诉漏犯6人;提出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5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并被采纳6人次;对财产刑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5件。

二是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民行检察工作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为重点,共受理及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案件90件。其中,监督人民法院审判程序违法48件;监督执行活动违法3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支持弱势群体起诉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4件;和解息诉6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公益诉讼工作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一项新的职能,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0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9件、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案件的办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在生态环境领域,我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我县南川河上游“柳溪”等小区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排河道,严重污染了南川河的生态环境,汛期时会顺流而下成为黄河污染源。我院经调查取证后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各单位积极整改,投资50万元完成南川河柳溪小区段、中钢F区段污水处理应急工程,彻底杜绝了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比如:在食品安全方面,我院在履职中发现,我县有60余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上出售外卖,其中有50余家未依法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等级信息,资质不明便向社会公众提供餐饮服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我院经立案调查后向中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职,责令“美团”平台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坚持强基固本,加强履职素能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以开展专项活动提升素质作风。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先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检察队伍集中整肃”等专项活动,按照要求进行学习、调研、整改等,以专项活动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深入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党建工作中,通过“三会一课”、集体学习等方式提升干警政治觉悟和素质。

二是以加强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开展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派2名院领导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学习培训,同时6名院党组成员全部参加省院组织的领导干部轮训班;对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采取差异化、轮流式培训,先后派员外出参加培训40人次;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全院干警赴西南政法大学就检察业务能力素质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干警能力素质。“七一”前夕,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到兴县蔡家崖、“四八”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将大部分法律文书审批权限下放至检察官,检察长审批权限11项仅占0.9%。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三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13件,占全院办案数的47.6%,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次。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一年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出台了“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结合“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廉政谈话、党章党纪知识测试等活动;组织干警前往中阳县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在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上,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管理等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围绕提升公信,主动接受监督彰显新力度

一是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加强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改革,严格执行重大部署、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监督事项报告制度,积极争取支持。向县人大常委会就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专门报告。通过“开门评检”、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工作、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等各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接受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监督,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三是强化检务公开工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在线接访、预约查询、法律咨询、受理控告申诉一站式便民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6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28份、依法保障律师和当事人权利,重视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共为律师提供阅卷23次,复制卷宗105册。利用微信公众号编发“中阳检察”33期,发布动态信息341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深化改革、务实奋进,整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和全县人民的关爱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保障全县发展的贡献度还不突出,整体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强化;检察办案中,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保护特殊群体利益、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效果还不突出,检察工作理念仍需要进一步改进;队伍素能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在此,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深化“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这条主线,聚焦检察品质,聚力改革创新,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担当作为,奋力争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和美厚实”新中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紧扣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经济建设新举措。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刑事犯罪。聚焦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等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惩治力度,促进新发展理念在司法办案每个环节的落实。

二是紧扣平安建设,强化维护社会稳定新作为。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对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联动,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主攻重点;完善依法提前介入机制,做到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又主动帮助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确保打击质量和效率相统一。加大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侵财犯罪力度,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犯罪,坚持把维护公正、保护民权、排解民忧、化解民怨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是紧扣公平正义,释放履行监督主业新效应。

进一步突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补齐短板、争先进位,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守防范冤错案底线,确保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进一步改进司法办案的理念和方式方法,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对侦查权、审判权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

四是紧扣司法改革,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新动能。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定期通报制度。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办案组织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员额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员额退出机制。全面履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适用好补充侦查、缺席审判、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前主导、审前过滤,提升办案质效。

五是紧扣从严治检,促进检察队伍素能新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实施班子领检、政治立检、素能兴检、作风强检、规范建检等“五大”工程,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打造一支“五个过硬”检察队伍,为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队伍保证。

各位代表,新时代召唤新作为,新担当不负新使命。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契机,破除因循守旧,不断推进改革,坚持以创新激发动力活力,以更高的检察效能、更专业的检察素能,忠诚履职、团结奋进,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共和国70华诞献礼!

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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