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信沙濱城市車庫收費問題

來信內容:財信沙濱城市車庫收費問題

我是本小區A區11棟業主,從15年接房到現在,物業費一直執行的原價打折進行的收費(理由是車庫沒達到交付標準),並且到17年12月,11棟負一層一直不能使用,必須下負二層,業主出行非常不方便,但是小區將於2018年1月開始收費,所以我想求助兩個問題,一是現在這種情況小區是否具備車庫收費的條件,第二是小區物業不給業主提供租車位包月服務,讓我們聯繫已買車位業主租定,或者每天按小時計費。這和流氓有什麼區別,物價局也明文規定過要提供包月停車服務,並且制定的收費標準,為什麼一個小小的物業能違背政府的政策。

財信沙濱城市車庫收費問題

辦理單位:區發改委

辦理結果:來信人,您好。

來信已收悉,我們立即轉批區發改委核實處理,現將相關情況回覆如下:

根據重慶市物價局關於公共停車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4]175號),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經營者,應在取得公共停車樓場備案登記證後將確定的收費標準報價格主管部門。經查,沙濱財信物業上報區發改委的材料齊全。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具體收費標準由停車場經營者在政府指導價範圍內自行確定。對此,區發改委針對您所反映的問題,立即與沙濱財信物業進行了溝通,物業表示正與產權單位聯繫協商包月停車事宜。工作人員將相關政策通過電話向您作了告知,若您有疑問請致電023-65408954。

感謝您的來信!特此回覆

財信沙濱城市車庫收費問題

財信沙濱城市車庫收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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