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丨QQ群裡承接“死亡訂單”的“殺手”,最終被判這個罪

说法丨QQ群里承接“死亡订单”的“杀手”,最终被判这个罪

接“亡單”毫不猶豫

青年男子名叫周源(化名),25歲。

和大多數年輕人一樣,周源平時愛玩手機。2017年12月,他加了一個名叫“賣命群”的QQ群。這個群裡會有人提出想要幫忙做的事,有意向的就相互私聊,談成了辦事拿錢。周源本來做的就是給人送外賣,習慣了用手機接單。

12月25日凌晨1點多,一個暱稱“茉莉花開”的網友在“賣命群”裡求助。

周源馬上與之私聊:“有單/可以找我/絕對靠譜”。

等了40多分鐘,“茉莉花開”在凌晨1∶51回覆:“是。亡單/消失/報價”。

周源:“我要的就是這種單/很合適/對方資料”。

“茉莉花開”:“普通人/報價”。

周源:“50(萬)”。

“茉莉花開”:“太高”。

周源:“你心裡價多少”。

“茉莉花開”:“10萬”。

周源:“沒得談/最少40萬”。

“茉莉花開”:“沒那麼多錢,做不了”。

周源:“10萬買不了命”。

之後的幾天裡,周源和“茉莉花開”幾乎天天聯繫。兩人先是討價還價談好成交價為15萬元,又彼此打探對方的信息,質疑對方是否誠心。周源表示“只要我能拿到錢,就做”。“茉莉花開”發誓“一定能拿到,騙你我全家死絕”,但同時表示必須等周源“做完”才能給錢。周源詢問“目標”的相關信息,“茉莉花開”說是一個40多歲的男人,在上海,單位地址和本人照片必須等周源到了上海才能給。“茉莉花開”建議周源“要做你最好春節前做,因為他不是上海人要回家過年”,並提醒周源“你要下個共享單車app,擔心他可能騎車上下班,你跟不上/你找到他家了就好辦”。兩人還探討用什麼方法讓“目標”消失才安全。周源表示“最好不見血”。“茉莉花開”誇周源“聰明”。周源問:“你是男的女的?”“茉莉花開”回覆:“男的”。

2018年1月5日,周源從寧波動身前往上海。從上午十點半周源到火車站開始,兩人的QQ就一直處於在線狀態。“茉莉花開”要周源把車票“發給我看一下”,周源要“茉莉花開”把錢準備好,“到了我先看到一半的錢”。下午三點左右,周源按照“茉莉花開”的實時“導航”到達上海武夷路上一家單位門口,併發實景照片給“茉莉花開”,證明自己已經在“做”了。“茉莉花開”要周源緊緊盯住出入這家單位的每一個男人並上傳照片,“這樣我們兩個人確認快得多”……之後,周源一直蹲點守候……他反覆查看“茉莉花開”發給他的相片,對路過和進出這家單位的每一個男人都仔細觀察……然而,直到晚上七點多,“目標”男子還是沒有出現。於是兩人決定,明天上午繼續蹲點。

“收工”後周源表示“要見到錢”,“茉莉花開”上傳了一張圖片,圖中,十多疊看似從銀行取來尚未拆封的萬元一疊的人民幣,隨意地擺放在地上。周源質疑圖片的真實性。“茉莉花開”又傳了一張圖片:一個六七歲的男孩手舉一疊萬元人民幣,樂呵呵地對著鏡頭,男孩面前的桌面上,隨意擺放著十多疊人民幣。周源還是不信,於是,兩個人一個頻頻發問質疑,一個一再解釋說明,直到“茉莉花開”賭咒發誓“騙你全家死絕”“出門被車撞死”,周源仍然將信將疑。當晚,周源在附近網吧過了一宿。

第二天一早,周源再次來到這家單位門口守候,希望“目標”男子會在上班時出現,但還是沒能等到。於是,周源坐火車回了寧波。

“發財夢”徹底破滅

一月是上海一年裡最冷的時候。花了兩天時間、挨凍受冷五六個小時,結果一無所獲還賠了來回路費。回到寧波,周源向“茉莉花開”表示,自己是急需用錢才接單的,希望先預支點,哪怕千兒八百也行。但“茉莉花開”堅決予以回絕。之後十多天,兩人時斷時續地在QQ上聊天,相互進一步試探對方的“誠意”。周源欲擒故縱讓“茉莉花開”另找別人,“茉莉花開”不動聲色回稱“這一單非你莫屬”……結果,還是周源按捺不住對錢的渴望,答應再試一次……

1月25日下午,周源再次來到上海武夷路上那家單位門口蹲點。臘月的寒風裡,周源苦苦守候了一個下午,結果還是一無所獲。周源抱怨“茉莉花開”提供的信息太少,連“目標”在不在上海都不清楚,懷疑自己被對方“耍”了。“茉莉花開”賭咒發誓自己絕對有誠意,只要周源把事辦成,不僅15萬元一分不少,還會有額外的獎金。在“茉莉花開”的勸慰下,周源決定第二天一早繼續蹲點,再見不到“目標”就“不幹了”。

當晚,周源依舊在網吧裡過夜。但和上次不一樣,沒有等到天亮,26日凌晨,警方就將周源“請”到了警署。

到案後,周源向警方如實交代了自己在QQ群裡接單的過程。周源告訴警方,自己老家在四川,初中畢業後就隨父母到深圳打工。因不愛聽父母嘮叨,2017年9月獨自到寧波找工作。先在一家化工廠上班,覺得不自由就改做送外賣了。當年12月在QQ上加了個“賣命群”,沒想到接的第一單就是“亡單”。周源解釋說,“亡單”的意思,就是他按照“茉莉花開”所給的地址和相片到單位門口等到那個男人,然後尾隨到他住處伺機將他殺害,然後把屍體處理掉,並把整個過程發視頻給“茉莉花開”,最後“茉莉花開”會當面給他15萬元。“但我不是真的要去殺人,我只是想要點錢。”周源告訴警方,他事先就想好了,在等到那個男人後直接告訴他有人要害他,讓他自己消失一段時間,以便讓“茉莉花開”誤以為他已經被殺了。同時,他會要求那個男人擺個姿勢,配合他拍個“裝死”的假視頻,然後憑假視頻向“茉莉花開”要錢。警方搜查發現,周源隨身攜帶的雙肩包內,除了兩個手機、一個錢包和1000元現金,沒有其他任何東西。

當天,周源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送看守所羈押。至此,這個讓周源魂牽夢繞整整一個月,卻又一直將信將疑的“發財夢”徹底破滅。2018年3月1日,檢察機關以涉嫌詐騙罪對周源批准逮捕。

“生死冤家”是何人

那麼,這張“死亡訂單”的下單人和訂單指向的“目標”究竟是怎樣一對“生死冤家”呢?通過QQ註冊信息,警方找到了在上海從事房產中介工作的小龍。據小龍回憶,2017年8月的一天,他在街邊發廣告,一位看上去40多歲說普通話的女子與他搭訕,該女子自稱是外籍華人,叫鄧玲,想在上海買房投資。小龍當即帶她看了幾套房子,但這名女子都不滿意。當天,雙方互加了微信。小龍說,之後該女子就出國了,他就沒有再見到過她,但雙方一直有微信聯繫,該女子微信暱稱“簡單快樂”。小龍說,後來有一次,該女子說她不會註冊QQ號,讓小龍幫一下忙,小龍就用自己的手機號給她註冊了一個QQ號。小龍告訴警方,他註冊QQ號之後微信發給了“簡單快樂”,他自己從未使用過這個QQ號。

儘管小龍給出的信息十分有限,但警方還是通過QQ和微信註冊信息,鎖定“茉莉花開”就是“簡單快樂”,並通過小龍對12張女性正面免冠照片的辨認,確定“鄧玲”名叫姜仕萍(化名),外國籍,目前不在中國境內。至此,在“賣命群”裡下“死亡訂單”的神秘的“茉莉花開”終於浮出水面。

那麼,“茉莉花開”要“追殺”的那名男子又是誰呢?兩人之間究竟有怎樣的深仇大恨呢?

從周源兩次來滬守候的地址處,警方找到了“死亡訂單”“目標”男子張先生的線索。據相關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張先生原來確實在此處工作,但去年10月張先生已經辭職回北京了。警方立即趕赴北京找張先生了解情況。通過張先生的講述,警方查清了“茉莉花開”的真實身份。

原來,“茉莉花開”,亦即姜仕萍,是張先生的前妻。張先生介紹,10多年前經人介紹,他與重慶籍女子姜仕萍相識並結婚。後來因為生活習慣和脾氣性格差異較大,逐漸產生矛盾,雙方聚少離多終致分手。張先生講,離婚是他先提出的,最初姜仕萍不同意,到2008年,姜仕萍有了外國籍的男朋友才同意離婚,兩人於是去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

“離婚後我和她很少聯繫,聽說後來她和那名外籍華人結婚去國外生活了。”張先生說。去年5、6月間,張先生因處理房產上的事需要姜仕萍配合簽字,但姜仕萍沒有同意。之後沒多久,姜說她回國了想和張先生見個面,張先生也沒有同意。“雙方在電話裡有爭吵,但不是很激烈。”張先生說。再後來,張先生從單位辭職並更換了手機號碼和電子郵箱,“她也就沒有找到過我,我也沒有主動聯繫過她。”

雖然曾經是夫妻,但張先生對這位前妻似乎並不太瞭解。“我和她沒有孩子。我們結婚前她是否有過婚史我不清楚。”張先生告訴警方,結婚時他和姜仕萍一起回她老家,看到一個長得和姜仕萍非常像的男孩,當時曾問起過,姜回答說是她親戚的小孩。離婚後,張先生聽說姜仕萍帶這個男孩去國外生活了。“如果真是這樣,這個男孩可能是她的孩子。”張先生說。

雖然通過警方向張先生的調查,姜仕萍和張先生兩人之間似乎沒有什麼你死我活的矛盾,警方還是向張先生說明了找他的緣由,並提醒他要十分注意自身安全。同時,鑑於姜仕萍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警方在找到她後會立即對她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警方已經對她實施了網上追逃。

“殺手”變身詐騙犯

2018年9月3日,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周源涉嫌犯詐騙罪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说法丨QQ群里承接“死亡订单”的“杀手”,最终被判这个罪

圖為庭審現場

法庭上,周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認罪悔罪。法庭詢問周源兩次來上海的目的,周源回答是為了找到“目標”男子,讓他配合完成“假死”視頻的拍攝。法官問:“他為什麼要配合你?”周源回答:“之前在別的地方看到有這種做法,我覺得應該可以。”

法庭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本案中,被告人周源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屬於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鑑於周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從輕處罰。遂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周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作案工具手機一部予以沒收。

判決後,在規定的上訴期內周源沒有提出上訴。判決已經生效。

普法講堂

说法丨QQ群里承接“死亡订单”的“杀手”,最终被判这个罪

犯罪行為的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是否一致

本案被告人周源最終被以詐騙罪判處了有期徒刑。那麼明明在QQ聊天中說的都是讓目標“消失”的內容,為什麼“殺手”變成了“詐騙犯”呢?對此,本案主審法官劉華峰作了如下解釋。

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必須尋求犯罪行為在客觀方面和主觀方面達成內在一致。本案中,雖然QQ聊天的內容為“僱兇殺人”,但就被告人周源的主觀意圖而言,“殺人”自始至終只是一個幌子,“拿到錢”才是他的真實意思。為此,他去約定地點蹲點守候,設想在找到“目標”後,告訴“目標”真相,並讓“目標”配合他拍攝“假死”視頻以騙取“買兇”人,也就是本案(詐騙)的被害人的錢款。被告人周源在QQ群裡接受“死亡訂單”後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為,以“詐騙”這一犯罪行為來衡量,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和合理性。如果從“殺人”的角度去評價被告人周源的行為,進而追究刑事責任,則無論是主觀上還是客觀上,都缺乏相應的事實和證據支撐。

劉華峰法官同時告誡說,網絡雖是虛擬空間,但並非法外之地。網友在使用互聯網工具時,一定要有以法律來規制自己言行的意識,做知法守法護法的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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